墓园挽歌

墓园挽歌朗读

晚钟响起来一阵阵给白昼报丧,

牛群在草原上迂回,吼声起落,

耕地人累了,回家走,脚步踉跄,

把整个世界留给了黄昏与我。

苍茫的景色逐渐从眼前消退,

一片肃穆的寂静盖遍了尘寰,

只听见嗡嗡的甲虫转圈子纷飞,

昏沉的铃声催眠着远处的羊栏。

只听见常春藤披裹的塔顶底下

一只阴郁的鸱枭向月亮诉苦,

怪人家无端走近它秘密的住家,

搅扰它这个悠久而僻静的领土。

峥嵘的榆树底下,扁柏的荫里,

草皮鼓起了许多零落的荒堆,

各自在洞窟里永远放下了身体,

小村里粗鄙的父老在那里安睡。

香气四溢的晨风轻松的呼召,

燕子从茅草棚子里吐出的呢喃,

公鸡的尖喇叭,使山鸣谷应的猎号

再不能唤醒他们在地下的长眠。

在他们,熊熊的炉火不再会燃烧,

忙碌的管家妇不再会赶她的夜活;

孩子们不再会“牙牙”的报父亲来到,

为一个亲吻爬到他膝上去争夺。

往常是:他们一开镰就所向披靡,

顽梗的泥板让他们犁出了垄沟;

他们多么欢欣的赶牲口下地!

他们一猛砍,树木就一棵棵低头!

雄心别嘲讽他们实用的操劳,

家常的欢乐、默默无闻的运命;

豪华也不用带着轻蔑的冷笑

来听讲穷人的又短又简的生平。

门第的炫耀,有权有势的煊赫,

凡是美和财富所能赋予的好处,

前头都等待着不可避免的时刻:

光荣的道路无非是引导到坟墓。

骄傲人,你也不要怪这些人不行,

怀念没有给这些坟建立纪念堂,

没有让悠长的廊道、雕花的拱顶

洋溢着洪亮的赞美歌,进行颂扬。

栩栩的半身像、铭刻了事略的瓮碑,

难道能恢复断气,促使还魂?

荣誉的声音能激发沉默的死灰?

谄媚能叫死神听软了耳根?

也许这一块地方,尽管荒芜,

就埋着曾经充满过灵焰的一颗心;

一双手,本可以执掌到帝国的王笏

或者出神入化的拨响了七弦琴。

可是知识从不曾对他们展开

它世代积累而琳琅满目的书卷;

贫寒压制了他们高贵的襟怀,

冻结了他们从灵府涌出的流泉。

世界上多少晶莹皎洁的珠宝

埋在幽暗而深不可测的海底:

世界上多少花吐艳而无人知晓,

把芳香白白的散发给荒凉的空气。

……

远离了纷纭人世的勾心斗角,

他们有清醒的愿望,从不学糊涂,

顺着生活的清凉僻静的山坳,

他们坚持了不声不响正路。

……

至于你,你关心这些陈死人,

用这些诗句讲他们质朴的故事,

假如在幽思的引领下,偶然有缘分,

一位同道来问起你的身世——

也许会有白头的乡下人对他说,

“我们常常看见他,天还刚亮,

就用匆忙的脚步把露水碰落,

上那边高处的草地去会晤朝阳;

“那边有一棵婆娑的山毛榉老树,

树底上隆起的老根盘错在一起,

他常常在那里懒躺过一个中午,

悉心看旁边一道涓涓的小溪。

“他转悠到林边,有时候笑里带嘲,

念念有词,发他的奇谈怪议,

有时候垂头丧气,像无依无靠,

像忧心忡忡或者像情场失意。

“有一天早上,在他惯去的山头,

灌木丛、他那棵爱树下,我不见他出现;

第二天早上,尽管我走下溪流,

上草地,穿过树林,他还是不见。

“第三天我们见到了送葬的行列,

唱着挽歌,抬着他向坟场走去——

请上前看那丛老荆棘底下的碑碣,

(你是识字的)请念念这些诗句”:

墓铭      

这里边,高枕地膝,是一位青年,

生平从不曾受知于富贵和名声;

知识可没有轻视他生身的微贱,

清愁把他标出来认作宠幸。

他生性真挚,最乐于慷慨施惠,

上苍也给了他同样慷慨的报酬:

他给了坎坷全部的所有,一滴泪;

从上苍全得了所求,一位朋友。

别再想法子表彰他的功绩,

也别再把他的弱点翻出了暗窖

(它们同样在颤抖的希望中休息),

那就是他的天父和上帝的怀抱。

(卞之琳译)

注释:

①“颤抖的希望”,是因为基督教义认为世界末日即最后审判日,届时死人都得从坟墓里起来接受审判。

【赏析】

托马斯·格雷是英国18世纪重要的“墓园派”诗人。格雷写诗,量少却质精。他最优秀的诗篇,往往表现出重沉思而不是行动、重个人冥想而不是大众狂欢的特征,语言优雅而较少雕琢,流畅却不显得松散,明晰却充满韵味。《墓园挽歌》正是这样一首诗歌。这首挽歌的创作动机,是为了哀悼他在伊顿公学时的好友理查德·威斯特。虽然中学毕业以后,格雷上了剑桥大学,威斯特去了牛津大学,两人并没有因此断了联系,而是书信往来不断。1642年,威斯特不幸去世,格雷备受打击,准备撰写挽歌,寄托哀思。这一写,便历经多年,直到1650年才完稿。

纵观全诗,其内容明显超越了对具体个人的哀思,而是通过乡村墓地的描写,表达了对乡土的热爱,对下层人民的同情,同时也表现了对权贵和虚荣的蔑视。诗歌语言中流露出一种难以排遣的感伤情怀,与当时英国社会伴随工业革命而来的情感体验相呼应,体现了一代人的情绪。19世纪的作家斯温伯恩曾说,以悼亡诗而论,格雷的这首诗歌在今后的世世代代里将永远无可置疑地占据鳌头,就连对格雷存有偏见的约翰逊,也对该诗赞不绝口。可以说,《墓园挽歌》是英语诗歌中最有吸引力又最耐读的名篇之一。

在诗歌开头三节,格雷首先进行设景:黄昏时分,牧人赶着牛群徐徐入村,农民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家,诗人孑然立于墓地。在这种“苍茫”、“肃穆”的背景之下,晚钟深沉而有力地回荡着、远处的铃声“昏沉”作响、不知名的甲虫“嗡嗡”地飞来飞去、阴郁的鸱枭“向月亮诉苦”……此情此景,此声此音,无不让人产生一种悲凉的感觉。尤其是第一句“晚钟响起来一阵阵给白昼报丧”,格雷巧妙地把夜的降临比作白天的死亡,点出了他在墓园冥思的下文。

在紧接其后的四节诗歌里,格雷展开了想象的翅膀,描写墓园中沉睡着的普普通通的农民。他们在世的时候,虽然“粗鄙”、清贫,却也过着田园式的纯朴生活,享受着天伦之乐。而如今,“香气四溢的晨风”的呼召、“燕子从茅草棚子里吐出”的呢喃、“公鸡的尖喇叭”以及“使山鸣谷应的猎号”都不能把他们从“荒堆”和“洞窟”里唤醒。他们长眠于此,默默无语。

在随后四节诗歌里,格雷提出了死亡面前贫富均等的思想。权贵们虽然生前显赫,但“光荣的道路无非是引导到坟墓”,权力和财富并不能改变死神的意志。即使他们还要用“栩栩的半身像”、“铭刻了事略的瓮碑”夸耀自己的身份,也不可能带来丝毫的意义,因为这些身外的装饰并不能令他们“恢复断气,促使还魂”。死亡是众生同赴的归属,在死亡面前,权贵们不再有傲慢的资本,他们与那些生时勤俭朴实、死后墓地简陋的劳苦大众一起接受生命终止的宿命。

在对权贵和虚荣进行谴责和嘲讽之后,格雷把同情的笔锋转向默默无闻的农民。他们没有投生到条件良好的家庭,被“贫寒”剥夺了学习和造就的机会,因而无法发挥才能、施展抱负。或许,正是在这些“粗鄙”的农民当中,有不亚于弥尔顿的诗歌天才,有强过汉普敦和克伦威尔的领袖人物,但现实的境况却压制了他们走向“光荣的道路”的可能。他们好似深埋在海底的“晶莹皎洁的珠宝”,或者在荒野上独自“吐艳”的花朵,遭命运无情地埋没。从这一点来说,他们相当不幸。然而,恰恰是这样的不幸,帮助他们“远离了纷纭人世的勾心斗角”,“坚持了不声不响正路”。他们没有“雄心”、“豪华”、“荣誉”、“谄媚”和“知识”,他们在“贫寒”中保留了自己的纯真本性。正所谓无权也无罪,地位低下,未尝不是一种福佑。

在最后九节诗歌里,格雷对自己死后的情景展开了联想。有朝一日,偶然的缘分也许会将一位同样对往者心存感念的“幽思”之人引领到他的墓前。这位有心人可能会对他产生兴趣,向路过的“白头的乡下人”打听他的生平。于是,我们通过“白头的乡下人”的描述,看到了格雷平时的所作所为:他曾踏着“露水”去“会晤朝阳”,曾在午后“懒躺”在一棵“老根盘错”的山毛榉树下,也曾“转悠到林边”排遣自己的情感。他就像接下来的墓铭中概括的一样,远离尘世虚荣,“生性真挚”,“乐于慷慨施惠”,最后投入“天父和上帝的怀抱”。其中,“他给了坎坷全部的所有,一滴泪;/从上苍全得了所求,一位朋友”,刚好映衬了格雷感伤的情怀,以及与威斯特之间的友谊。

全诗一共三十二节,每节由四行五音步抑扬格的诗句组成,押abab式的交韵,结构匀称,节奏齐整,韵脚严格,表现出古典主义的文雅气质。诗歌中不时出现的“雄心”、“豪华”、“荣誉”、“知识”之类的人格化抽象名词,也体现了古典主义作家们力图将具体事物扩展为普遍品质、表达“永恒真理”的用意。但在古典主义艺术的外衣之下,《墓园挽歌》传达的却是浪漫主义的情感,字里行间透露出对时代纷乱状态的厌恶、对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渴望。正是从《墓园挽歌》开始,英国诗歌才逐渐摆脱了古典主义的束缚,理性的优势地位被感情或感受所取代。

(蔡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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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选自《老子》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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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英会蒋干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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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冬季,地上还有积雪,灰黑色的秃树枝丫叉于睛朗的天空中,而远处有一二风筝浮动,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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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是向来不爱放风筝的,不但不爱,并且嫌恶他,因为我以为这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和我相反的是我的小兄弟,他那时大概十岁内外罢,多病,瘦得不堪,然而最喜欢风筝,自己买不起,我又不许放,他只得张着小嘴,呆看着空中出神,有时至于小半日。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高兴得跳跃。他的这些,在我看来都是笑柄,可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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