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提要】
奶娃是麦肯家的第三代,祖父过着奴隶的生活,父亲则抱着“有钱才有自由”的人生哲学,同“有钱的白人一样”贪婪和吝啬。奶娃在白人文化的环境中成长,还染上了现代文明中的恶习。当奶娃逐渐成长为一名“黑人新贵”之后,那些依旧过着朝不保夕生活的儿时伙伴对他的发迹羡慕不已。黑人新贵和穷苦黑人之间的冲突让他痛心不已,同时也促使奶娃去南方故土寻找自己的“根”。南行中奶娃亲眼目睹了北方城市黑人与南方乡镇黑人之间的冲突,以及黑人在废除奴隶制之后与白人之间对抗的继续。祖辈的颠沛流离和儿时在黑人区耳闻目睹的种种不平引起他的深思。最后,奶娃在大自然中接受了古老文明的“再洗礼”,告别了旧我,开始了新生。
【作品选录】
“你挺会用瓶子的。猎枪使得好吗?”其中一个上年纪的男人侧身溜到他跟前说。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似乎年轻人已经显过身手,结果不能令人满意,如今轮到上岁数的人们来试试招数了。他们的手法当然是不同的。他们不用那指名道姓的不堪入耳的脏话来一场唇枪舌剑,也不用挥刀舞棒,不用嘴里喷着热气,揪住对方脖子上的肌肉。他们可能将在另一块场地上来测试他,较量他,挫败他。
“是我们那儿的最佳射手。”奶娃撒了个谎。
“是这么回事?”
“是啊,就是这么回事。”
“我们有人过一会儿要去打猎,愿意一块去吗?”
“那个×娘的没牙佬也去吗?”
“扫罗?不。”
“怕我会把他剩下的牙全打掉吧。”
那人纵声大笑。“县司法官已经打掉了——用枪托。”
“是吗?好啊。”
“那么,你来吗?”
“我一定来。给我弄支枪就成了。”
他又大笑着说:“我名叫奥玛尔。”
“我叫麦肯·戴德。”
奥玛尔惊愕地眨了眨眼睛,不过没加评论。他只是告诉奶娃,太阳一落就到沿路上行大约两英里处的“金·沃尔卡”加油站去。“一直走过去就到,没有第二条路,你不会找不到的。”
“我能找到。”奶娃站起身来走向他的汽车。他摸索着找了一会儿汽车钥匙,打开车门,侧身坐了进去。他摇下了四扇车窗,在后座上找到一条毛巾。他用上衣作枕头,用毛巾作绷带扎上脸上的伤口,伸展开四肢,躺下休息了。他的脚伸出了敞开的车门。×他们的。这些在世界上漫游的算些什么人,竟然要干掉他?当他还在母腹中时,他父亲就想杀死他。可是他生了出来,活了下来。他还熬过了过去的一年。这一年中,他躲避着那每月都要来杀他一次的女人。他也曾像现在这样躺着,把一只胳膊遮在眼睛上,大敞四开地等候着她手中握着的无论什么武器。他也照样挺过来了。有些蝙蝠曾经把他从一个山洞中赶出来——他也已经受过了。而且他从来都没用过武器。今天,他走进一个杂货店询问一下有没有人能够修修他的车,结果,一个黑鬼竟掏出刀子来捅他。然而他还是没有死。这些黑种的尼安德特人现在以为他们在准备做些什么呢?×他们的。我名叫麦肯;我已经死了①。他已经想到,这块地方,这个沙理玛,就要成为他的家了。他的老家。他的家人来自这里,他的祖父和祖母来自这里。一路上,南方的乡亲对他殷勤好客,帮助极大。在丹维尔,他们把他当作英雄,当作崇拜的偶像。在他自己的家乡,他的名字拼出来令人畏惧,遭人嫉妒,让人敬而远之。可是在这里,在他的“老家”,人们不了解他,不喜欢他,还他妈的几乎杀了他。这些人可真是世界上最卑鄙的该绞死的黑鬼。
他睡了,不受任何人、任何事的干扰,睡得安安稳稳。他只是做了一个梦,梦中他觉得他看见了吉他俯身瞅着他。醒来之后,他在所罗门先生那儿买了两瓶菠萝汁和一筒饼干。他坐在门前吃着,周围是那几只母鸡。男人们都走了,太阳正在西下,只有孩子们留在那儿看着他吃。他把最后一口菠萝汁灌进喉咙后,一个孩子走上前来问他:“把罐头盒给我们好吗,先生?”他伸出手去,他们抓上罐头盒就跑,用它做游戏去了。
他出发到“金·沃尔卡”加油站去。尽管他这辈子还没摆弄过火器,但即使他能找到办法逃避这次狩猎,他也不会采取的。他已经不再回避问题,不再躲躲闪闪、羞羞答答地绕开困难走路了。以前他都是和吉他一起去冒险,这次他可要匹马单枪地干上一场了。他不仅让哈格尔捅过;他还让梦魇中的巫婆抓住过,亲吻过。对于一个大难不死的人来说,其余的一切无非是玩笑而已。
金·沃尔卡实在是名不符实。②他是个秃顶的小个子,嘴里嚼着烟草,左腮胀鼓鼓的。若干年前,他曾经是一个黑人棒球队中的著名投手,店铺满墙上都贴着、钉着记载当年光荣历史的照片和奖状,那伙黑人曾经告诉奶娃,在五英里之内没有修车站或值班机械师,他们一点没骗他。“金·沃尔卡”加油站显然好久以前已经破败了。油泵是干干的,那地方连一听汽油也没有。如今这铺面像是用作男人俱乐部之类的场地,而沃尔卡则在后室居住。沃尔卡本人并不去打猎。除他之外,那里已有两个人,一个便是奥玛尔,另一个人白天也坐在所罗门先生店前的门廊处,他自我介绍叫路德·所罗门,不过和店老板并不沾亲带故。他们在等其余的两人,他们在奶娃之后不久也就到了,还开来了一辆旧的“切维”牌汽车。奥玛尔介绍他们俩说,一个叫加尔文·布莱克斯通,另一个叫“小男孩”。
加尔文看来是这伙人当中最好相处的。介绍完毕,他就吩咐金·沃尔卡去“给这城里孩子弄双鞋来穿”。金把嘴里的烟草吐出来,在四周翻箱倒柜,总算找来一双厚底粗面皮鞋,上面还沾着一层泥。他们一边从头到脚把奶娃装备起来,一边为他的内衣笑个不停,还揣摩着他的西装背心——“小男孩”想把他那双摔跤运动员的粗胳膊伸进奶娃的上衣里——纳闷奶娃的一双脚出了什么毛病。由于两天来他一直穿着湿鞋湿袜子,他的脚趾上还在往下掉皮。金·沃尔卡让他在脚上洒了些“阿姆及哈默”牌苏打水,然后再穿上他们拿给他的一双粗布袜子。等到奶娃穿好一身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军用工装,戴好一顶编织的线帽子后,他们就打开了几瓶“福尔斯塔夫”牌啤酒,同时开始谈论起枪支。到了这场合,大家边喝边谈,那种卑琐劲头大大减少了。金·沃尔卡递给奶娃一支“温彻斯特”牌的零点二二口径的猎枪。
“用过这种零点二二英寸的枪吗?”
“没怎么用过,”奶娃说。
五个人挤进“切维”车,驶进了日暮之中。奶娃测算着,在十五分钟左右,他们就开上了高地。汽车在狭窄的道路上颠簸着,几个人又聊起了天。他们谈到各种各样的诡计、狩猎、杀戮、失误。不久,太阳落下,月亮升起,银光洒满大地。气温降低,奶娃暗自庆幸头上戴了那顶编织的帽子。汽车继续行驶,拐了几个急转弯。奶娃从后视镜里瞥见了另一辆汽车的头灯,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不知他们会不会遇到别人。天空上这时已露出点点繁星。
“抓紧点时间吧,加尔文。浣熊该觅完食回家了。”
加尔文把车子驶向一边停住了。
“放它们出来吧,”他说着把汽车的一串钥匙递给了“小男孩”。“小男孩”绕到车后,打开舱盖。三条猎犬跳了出来,摇着尾巴东闻西嗅,一声不叫。
“你把别基带来啦?”路德问道。“噢,伙计!我们今晚要猎到浣熊了!”
几条狗跃跃欲试,紧张地等候着,准备一听到主人发出的信号就立刻冲进树林,这使奶娃极度惶惶不安。他应该做什么呢?除去汽车头灯的两根光柱,两英尺以外周围是一团漆黑。
奥玛尔和“小男孩”从后舱中抬出了他们的装具:四盏手提灯、一个手电、绳索、猎枪子弹和一品脱酒水。他们把手提灯一一点着以后,就问奶娃,他愿意用手提灯还是手电筒。他正拿不定主意,加尔文说:“他可以跟我在一起。就给他手电吧。”
奶娃把电筒放到了后兜里。
“把你兜里的钥匙链掏出来,”加尔文说。“弄出的响声太大了。”
奶娃照嘱咐他的话做了,然后接过金给他的猎枪,还有一段绳子。他们轮流从酒瓶喝着酒,他也喝了一大口。
猎狗在四下里脚步无声无息地轻轻走着,它们喘着气,真让人紧张得透不过气来。加尔文和奥玛尔都在他们的双筒猎枪里装好两种子弹:一边是零点二二的子弹,一边是大号铅弹。“小男孩”拍了一下手,三条猎狗立刻像离弦的箭一般地嗥叫着朝黑夜中跑去。奶娃本以为猎人也会立即跟着跑去,但他们却安详地站着,聆听了片刻。“小男孩”轻声笑着摇了摇头。“别基跑在最前边。咱们走吧。加尔文,你和麦肯走右路。我们走这头,沿着峡谷包抄过去。现在不要射熊。”
“我要是看见熊就开枪,”加尔文一边和奶娃走开,一边说着。
他们离开“切维”汽车时,奶娃在路上注意到的那辆汽车加速驶了过去。显然,他们这队猎人已经凑齐,那车同他们无关。加尔文在前面引路,手提灯在他手中低低地摇晃着。奶娃打开了手电筒。
“最好省着点电,”加尔文说。“你现在还用不着它呢。”
他们一步步地缓缓走着,方向似乎是朝着犬吠而去,不过奶娃心里没底。
“这地方有熊出没吗?”他问道,希望让人听起来口气像是感兴趣而不是迫不及待。
“只有我们,手里拿着枪。”加尔文笑着说,突然黑暗吞没了他的身影,只有那低低摇曳着的灯光标出了他的踪迹。奶娃起初目不转睛地盯着灯光,后来才醒悟过来,这样一来,他就对周围什么都看不见了。他要是想让眼睛适应黑暗,就一定要看可能见到的东西。一声长长的呜咽从他们左方的树林中的某个地方飘过来。那声音听起来就像一个妇女的嗓音,抽噎之声交融在猎犬的吠叫和男人的吆喝之中。过了几分钟,远远传来的狗叫和那三个男人的喊声止住了。在飒飒风声中只听得见他和加尔文的脚步声。奶娃很花了一阵时间才琢磨出怎样抬腿落脚才能躲开树根石块的磕磕绊绊;怎样把一棵树和树影分清;怎样弯腰低头才能避开加尔文在前面顺手拽住的枝条反弹回来,不致扫到他的脸上。他们朝高处走着。加尔文不时停住脚步,举起提灯仔细察看一棵树,从离地面三英尺的地方一直往上看到他手臂所及的高度。有时候他又用灯照着地面,蹲下来盯着泥地辨认着。每这样做一次,他好像都在悄声说着什么。不管他发现了什么,只有他自己清楚,奶娃也没有问他。奶娃一心想做的事就是保持警觉,只要有野兽接近,管它是什么动物,就马上开枪射击,同时提防着他们中的某个人会试图谋害他的生命。白天他刚到沙理玛一小时,就有个年轻人打算当众杀害他。此时在黑夜的掩护之下,这几个上年纪的人能够对他怎么下手,他可只能瞎猜了。
他又听到了那女人抽泣的声音,便问加尔文:“这到底是什么声音?”
“回音,”他说。“莱娜山谷就在前边,赶上风从某个方向吹,就会发出这种响声。”
“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女人在哭。”奶娃说。
“那是莱娜。老乡们都说有个叫莱娜的女人在那地方哭。这才有了那么个地名。”
加尔文停住了脚步,但是他停得太突然,正在沉思着关于莱娜的奶娃一下子撞到了他身上。“嘘!”加尔文闭上眼睛,朝风摆了摆头。奶娃只能听到狗又叫了起来,他想,不过比刚才的叫声更急促了。加尔文呼哨了一声。一个远远的口哨声应答着他。
“野种!”加尔文激动地脱口喊道。“狸猫!来,伙计!”他着实往前一跳,奶娃也照样紧随着。他们现在仍在走着上坡路,步速可加快了一倍。这是奶娃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长途跋涉。得有几英里了,他想道;我们应该已经走了几英里了。几小时了;从加尔文吹口哨算起足有两小时了。他们继续前进,加尔文一味大步流星地朝前赶,只是偶尔喊上一声,再停下脚步听听回应。
星移斗转,奶娃已经周身无力。他和加尔文手提灯之间的距离已经越拉越大。他比加尔文要小上二十岁,但他发现自己却跟不上他的步伐。他的腿脚已经动转不灵了——遇到大石头,宁可踩上去也不想绕过去了,他拖着两脚,在突出地面的树根中吃力地挪动着,而且,这时加尔文已经不在他紧前面,他得自己把撞到脸上来的树枝拨开了。多使一份力气来低头和拽枝,跟走路一样乏人。他的呼吸也越来越急促,只想能一屁股坐下来喘口气。他相信他们已经兜过圈子就要同另外三人合围了,因为他似乎已经是第三次看到远处的那块高出一倍的巨石了。他们非兜这圈子不可吗?他不清楚。这时他觉得好像听人说过,某些猛兽在遭到追捕时是兜着圈子跑的。是不是狸猫也这样呢?他甚至不晓得狸猫长得是什么样子。
他终于抵御不住疲劳的侵袭,一屁股坐了下来;他要是只放慢脚步倒好了,这一坐可犯了大错,等他重新站起身来,只觉得两脚生疼,他那条短腿更是痛苦难言,只能一瘸一拐地跛行了。没过多久,他一次至多只能走上五分钟,就要停住脚步,靠在溢出清香的树脂的树干上歇一阵。加尔文的提灯这时成了在树丛中忽隐忽现的一丝星火了。最后,奶娃一步也不能再走了,只好歇了下来。勉强挣扎到下一棵树,他便瘫倒在地,把头向后歪在树皮上。他们要是想笑,就让他们笑吧,他反正不走了。他只觉得心脏已从颏下离开了他,后来才又复归胸腔中的原位。他伸开两腿,从后裤兜里掏出手电,把“温彻斯特”牌猎枪放到了右腿旁边。现在一歇下来,他才感到太阳穴在怦怦直跳,刚才行路时由树枝抹到脸上的叶汁和树液,在夜风的吹拂下,使伤口刺痒难耐。
等到缓过气来,呼吸差不多正常了,他开始琢磨自己坐在这蓝岭县境的密林之中到底所为何来。他来此本要循着当年派拉特徒步跋涉的足迹,去寻找她可能拜访过的亲戚,去尽可能发现金子的线索或者证实金子已不再存在。他怎么会把自己先是卷进一场用破瓶子对付刀子的格斗,然后又卷到这场狩猎中来了呢?他想道,无知啊,还有虚荣。他没能早些有所警觉,没能看到身边到处都已出现的种种征候。也许这是黑人的一连串卑劣手段,但他本该猜测到、觉察到的,而他没能事先看出来,部分原因就在于他在另一处地方轻易地受到了款待,是不是这么回事呢?也许,在丹维尔所沐浴到的英雄崇拜(已经隔了两代)的光辉也使他盲目起来。或许,在罗瑙克、彼得兹伯里、新港新闻里的人们的眼睛并非因欢迎和钦敬而闪光。也许他们只不过感到好奇和开心。他在任何一处地方都没有逗留很长时间,因此发现不了真情。他只是在这儿吃一顿饭,在那儿加一箱油——唯一的一次真正接触是买那辆汽车,在那种特定环境下,卖主对买主当然是和蔼谦恭。在他需要仔细修理汽车时,情况也与此相仿。这些人的不开化表现在什么方面呢?多疑。易怒。找碴和排外。暴躁。褊狭,嫉妒,奸诈和邪恶。他并没有什么举动不妥,却招来了他们的轻蔑。他只不过说了一句可能得买一辆车,就惹起了周围的一触即发的敌意。为什么他们不采取罗瑙克卖给他汽车那人的态度呢?因为他在罗瑙克时并没有汽车。而在此地,他已经有了一辆,却要再买一辆,也许正是这件事惹恼了他们。何况,他并没有暗示他要以旧换新。他只是流露说要扔掉这辆“破”车,再另买一辆。可是又怎么样了呢?他要怎么花自己的钱,有他们什么事?不该对他竟然……
应该。这个字眼儿听起来太陈旧了,老掉牙了,该弃置不用了。应该。如今在他看来,他总在想着或说着,他不应该遭到某种厄运或受到某人虐待。他曾对吉他讲过,他不“应该”受他家庭的束缚,憎恨或者其他。他甚至不“应该”去听取他的父母向他和盘托出的全部不幸和彼此谴责。他也不“应该”受哈格尔的报复。可是,为什么他的父母要把他们的问题告诉他呢?要是不告诉他,又该告诉谁呢?既然一个陌生人都要杀死他,哈格尔当然就更可以,因为她认识他,是他把她像咂过滋味后的胶姆糖一样抛弃了——她也有权利要杀死他啊。
显然,他认为他只应该为人所爱——不过要保持一点距离——别人对他应该有求必应。而作为回报呢,他得……什么?让人高兴?对人慷慨?可能他认真说的话无非是:我对你的痛苦没有责任;我可以和你同甘,但不能和你共苦。
这都是些烦人的想法,可是总也摆脱不掉。月光之下,他孑然一身地躺在地上,连那使他记起是同别人一起来到林中的犬吠声都没有,他的自身——那个所谓“人格”的外壳——让位了。他只能看到他自己的手,而看不到他的脚。他只是他的呼吸,现在越来越缓慢的呼吸,他还是他的思想。他的其余部分都已经消失了。于是这些想法就畅通无阻地来了,没有别人拦挡,没有他事干扰,甚至也没有他本人目光的妨碍。这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帮助他——他的钱不成,他的车不成,他父亲的声名不成,他的西装不成,他的皮鞋也不成。事实上,这些全是他的绊脚石。除去他那块破表和他那装有大概二百块钱的钱夹之外,他上路时所带的行装用品都已丢失殆尽:他的提箱中装有的苏格兰威士忌、衬衫、为盛金口袋留的空地;他的鸭舌帽、他的领带、他的衬衫、他的三件头西装、他的短袜、他的皮鞋。他的表和他的二百块钱在这人迹不见的露天野外,是毫无用处的,在这种地方,一个人所有的一切就是与生俱来的身体,余下的便只有学着去应用的本领。以及坚忍的品德。还有视、闻、嗅、味、触——还有他自知他所不具备的其他官能与意识:在需要感觉的一切事物中,要有一种分辨能力,一种生命本身可以仰仗的能力。加尔文在树皮上看到了什么?在地面上看到了什么?他当时怎么说的?他听到了什么,怎么就知道发生了意外的事情,而且知道是远在两英里——或者还要远——之外,而且还知道那意外之事是另外一种野兽,就是狸猫呢?他依然能够听到他们——刚才那几个小时里他们那种说话的口吻依然留在他的耳畔。他们是在互相打着信号。他们都说了些什么?“等着不睡?”“就在这儿?”一点一点地,一切都就绪了。狗,人——没有一声是空叫乱喊,全都是指示方位与距离的信号。人和狗在互相交谈。他们用一种特殊的声音谈着特殊的、复杂的事情。其中有一条狗在一声长嗥之后,又接上一声很不一般的吼叫。那低低的长嗥听起来像是一个低音大提琴发出的男低音,意思是狗已经明白并做了某件事情。狗还对人讲话:短促信号的吠声——间隔均匀而宽大——每三四分钟叫上一次,可能持续了有二十分钟。这是类似雷达的一种信号指示,告诉人:它们在什么地方,它们看到了什么东西,以及它们想对此采取什么行动。而人则通知它们,同意,或改变方向,或返回原地。所有那些尖啸,那些由高到低迅速变换的吠叫,那些拖得长长的呼号,那些号音,那些鼓声,那低低的流水般的哗哗声,那芦笛声,那短号的单薄的咦咦声,那低音大提琴的嗡嗡声。这些全都是语言。是人们在家中想要狗跟上他们时用腮帮倒吸气发出声音的延伸。不,这不是语言,是早在语言之前就已存在的信号。是早在书写文字出现之前就存在的符号。是人类和动物彼此确实在交谈的时代的语言;是一个人可以和一只猿坐在一起谈话的时代的语言;是一个人可以和一只虎共用一棵树,而且彼此了解的时代的语言;是人和狼跑在一起,而不是人逃避或追逐狼的时代的语言。而他则是在蓝岭山脉之中,在一个发散出香甜气味的桉树之下听到这种语言的。而如果他们能够和动物交谈,动物也能和他们交谈,他们对于人类还有什么不解的呢?或者在这种情况下,对大地还有什么不解的呢?加尔文在寻找的还不仅仅是踪迹——他对树木低语,和土地密谈,他触摸着它们,就像一个盲人抚摸着一页盲文,用指端的触觉读出含义。
奶娃在树皮上蹭着后脑勺。这是吉他所思念的南方的东西——树林、猎手、杀戮。但吉他也让某些东西,譬如库柏牧师的疙瘩、扫罗缺的牙齿,还有他自己的父亲的惨死,伤害了,吓坏了。奶娃刹那间感到对他们所有的人的一阵激情的冲动;就在这荒野之中,在这清香的桉树之下,谛听着人们跟踪一只狸猫的音响,他觉得他如今理解吉他了。当真理解他了。
在他大腿的两侧,他都感到了清香的桉树隆出地表的根部在摩挲着他,就像一个老祖父的那双粗糙却充满父爱的手在抚爱着他一样。他感到既紧张又放松,就把手深深地陷进草丛之中。他试着用指尖去听,听一听要是大地有什么要说的话,到底在说些什么,而它果然很快就告诉他,有人站在他背后,他马上把一只手举到脖子上,刚刚来得及抓住套紧在他脖子上的绳索。绳索紧紧地像刀刃似地勒住他的手指,深深地陷进皮肉之中,他只好松开了手。这时绳索便套紧了脖子,勒得他喘不上气来了。他觉得他听到了自己喉咙间发出的咯咯声,看见眼前一阵阵缤纷的色彩在飞舞。当乐声随着彩光而来时,他知道他已经刚刚吸进了世上留给他的最后一股清香的空气。他的生命在他面前闪过,完全和他过去听说过的一样,只是这生命只包含有一个形象:哈格尔满怀柔情地朝他俯下身来,用可以想见的最亲密的性感姿态抚爱着他。在这幅画面中,他听到那个拉住绳索的人的声音说道:“你的日子已经到了。”在这弥留之际他心中充满悲伤,为在他的朋友的指尖触摸中离开这个世界感到难过,于是,他松弛了一下,这时,那种压倒一切的忧郁充塞着他,他感到缠在他那青筋直绷的脖子上的粗绳也松弛了,有那么短短的一瞬,绳索留给了他一点空隙,让他得以喘了口气。但这次吸进的是一口生命之气,不是垂死的咽气。哈格尔、彩光、音乐全都消失了,奶娃抄起身边的“温彻斯特”猎枪,拉开枪栓,扣了下扳机,朝跟前的大树开了一枪。引爆声吓了吉他一跳,绳子又放松了。吉他又往回拉绳子,但奶娃知道他的朋友这样一来就非得双手使劲不可。他便把猎枪尽量对着背后,笨拙地再次扣了扳机,结果打中了树枝和泥土。他正在琢磨枪里还有没有弹药,这时却听到了就在正前方不远的地方有那三条刚才追逐狸猫的猎犬的狂野而美妙的吠声。绳子落在了地上,他听到吉他调头飞速地穿过树木跑开了。奶娃站起身,握住手电筒,朝脚步跑动的声音的方向照去。除去抖颤的树枝以外,他什么都没看见。他一边揉着脖子,一边循狗叫声走去。吉他手中没枪,要不他就会用了;因此,奶娃觉得握着枪朝狗走去是安全的,尽管枪里已经没有子弹了。他没走错,他的方向拿得很准,他来到了加尔文、“小男孩”、路德和奥玛尔跟前。他们一个个都蹲伏在地上,前面几步远就是那几只狗,树上一只狸猫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幽光。
狗在拼命蹿上树,而猎人们正在斟酌是把狸猫射死,还是打伤它一条腿,让它跳到地上,由狗去撕咬,或者用什么别的办法。他们决定把它打死在蜷伏的树上。奥玛尔站起身来提着灯向左边一晃。狸猫随着灯光往外爬了一段。这时“小男孩”瞄准了就是一枪,刚好打中狸猫的左前腿,登时它就从树枝中摔下来,落入别基和它的伙伴的口中。
狸猫虽伤犹斗,几条狗竟奈何不了这只生命力极强的野兽,后来加尔文一声尖啸,命令狗闪开,又给了狸猫一枪,两枪,这时那家伙才停止了挣扎。
他们举灯照着猎物的尸体,兴高采烈地咕哝着那家伙的尺寸、凶猛和一动不动的样子。四个人全都跑下来,取出绳索和刀子,砍下手腕粗的一根树枝,把它和狸猫捆紧,准备扛上猎物,走上一段长路返回。
他们只顾自己高兴,过了好长一会儿才想起问奶娃刚才他在那后面对什么开了枪。奶娃把抬着的猎物稍稍举高了一点说:“我把枪掉在地上了。我绊在枪上就走了火。等我拣起来又走了一次火。”
他们爆发出一阵笑声。“绊上了?你把保险打开干吗?是不是你吓慌了?”
“吓死了,”奶娃说。“吓得要死了。”
他们吆喝着,大笑着一路走回到汽车跟前,他们逗着奶娃,撺掇他继续讲点他怎么害怕的情况。他对他们讲了,他自己也笑着,笑得有力,笑得响亮,笑得长久。那是开怀大笑。他发现自己仅仅由于走在大地之上便振奋不已。走在大地上就像是他属于大地;就像他的两腿是庄稼的茎,是树木的干;他的部分躯体就这样往下延伸,延伸,直扎进石头和土壤之中,感到在那里十分畅快——在大地上,在他踏脚的地方。他也不跛了。
他们在金·沃尔卡的加油站迎来了朝阳,那是他们熬过一夜之后又看到的日出。奶娃成了他们的笑柄,不过他们的玩笑是善意的,和他们出发时那种嘲弄的大笑大不一样。“你走运,总算九死一生。狸猫不是什么问题,这地方的黑人才是问题哪。趁着我们围住那狸猫,而树上那鬼家伙要咬我们和猎狗的当儿,远远地放了一枪。是朝着树林子打的。几乎要把他自己的脑袋打掉了。你们这些城里的小伙子难道不知道怎么把握自己吗?”
“你们这些乡下黑鬼把我们彻底打败喽。”奶娃回答说。
奥玛尔和“小男孩”拍着他的肩膀。加尔文冲路德叫道:“去叫一下渥涅尔。告诉她把早餐准备好。我们马上就动手剥狸猫皮,我们进厨房时个个都会有个好胃口的,让她最好给我们吃个痛快!”
奶娃随着他们来到加油站背后,那里有一小块水泥地,上面遮着白铁瓦楞顶子,那只死狸猫在地上躺着。奶娃的脖子肿了,只要一低头就疼。
奥玛尔把捆着狸猫四条腿的绳子割断。他和加尔文把狸猫翻过来,让它肚皮朝上,四肢摊开着。多么纤细的脚踝啊。
“人人都想要一个黑人的命。”
加尔文按住狸猫两条劈开的前腿,奥玛尔从它胸部割开长着鬈毛的皮,往下一直切到阴部。然后又往上,剖皮的刀法十分干净利落。
“不是他的死掉的生命;我指的是他的活的生命。”
奥玛尔切到阴部时,割下了阴茎,但把阴囊完整地保留下来了。
“那就是我们的身份上所赖以存在的条件。”
奥玛尔绕着狸猫的四肢和脖子剥着皮。然后他把整个毛皮褪了下来。
“要是一个人连选择为何而死的自由都没有,那他的生命又有什么价值呢?”
在他的手指下,那透明的真皮像薄纱似地撕破了。
“人人都想要一个黑人的命。”
这时,“小男孩”跪下去,把肉从阴囊到下巴划开。
“美,是我所放弃的又一样东西。”
路德这时回来了,在大家休息的时候,他用灵巧的动作像挖苹果核似地切下了狸猫的直肠。
“我希望我永远不必问我自己那个问题。”
路德把手伸进狸猫的肚皮,掏出了内脏。他把手伸进肋骨到膈膜的胸腔间,仔细地切剖着,直到全都卸开。
“这和爱有关。除去爱以外还有什么呢?难道我要爱我所批判的东西吗?”
然后,他拽起气管和食管,把它们放松,使它们弹回原位,再用他的小刀一下切断。
“这和爱有关。还有什么呢?”
他们转过身来对奶娃问:“你想要这颗心吗?”他们问得很突然,奶娃还没来得及思索,他就已经把两手伸进了狸猫的胸腔。 “不要连上肺,好吧。把心拿下来吧。”
“还有什么呢?”
他找到了心,往起一拽。心从胸腔里轻而易举地取出来了,就像蛋黄滑出蛋皮一样。
“还有什么呢?还有什么呢?还有什么呢?”
这时,路德又把手伸进狸猫的腹腔,把肠子内脏猛地一下全都拽了出来。肠子从直肠连接的肛门处像个空管子似的直响。路德把内脏和肠子都丢进一个纸口袋里,与此同时,其余的人开始用水冲刷、清洗、搓盐、束紧、抻直,然后把狸猫调过身来,让血水滴到它的毛皮上。
“你们打算拿它干吗呢?”
“吃肉!”
一只孔雀滑翔开去,停在那辆蓝色“别克”轿车的顶篷上。
奶娃望着狸猫的头部。舌头还在嘴里平搁着,已经和夹心面包一样不能伤害别人了。只有那绿幽幽的眼睛还会在夜间吓人。
(胡允桓 译) 注释:
①因为他姓“戴德”(死)。
②原文为KingWalker,此姓名亦可理解为“沃尔卡王”或“大个子沃尔卡”。
【赏析】
《所罗门之歌》是莫里森的代表作,获1978年美国文学艺术研究院和全国书籍评议会奖。译本在11个国家发行。
选文“蓝山狩猎”承续了福克纳在《熊》中所阐述的人与自然的原始主义观点。《熊》试图说明,没有受到现代社会侵害的人可以把自然之美传授给尚在童年的人;《所罗门之歌》则认为,即使是已经沾染了现代生活恶习的青年人,只要愿意在大自然中接受古老文明的“再洗礼”,就能返璞归真,如选文中奶娃狩猎前后的心理变化。狩猎之前奶娃的心理状态是:他只应该被人所爱,别人对他应该有求必应;而他对别人的痛苦却不负责任,他可以和别人同甘却不能和别人共苦。全然一副为现代文明“熏染”之后的利己主义。但当他在蓝山与自然相融时,他的心理状态发生了变化,“刹那间感到对他们所有的人的一阵激情的冲动;就在这荒野之中,在这清香的桉树之下,谛听着人们跟踪一只狸猫的音响,他觉得他如今理解吉他了。当真理解他了”。
奶娃心理状态的转化也表现在奶娃回归自然时心理上从觉醒、彷徨、痛苦到最终胜利的一个转变过程。如选文中的那段“等到缓过气来,呼吸差不多正常了,他开始琢磨自己坐在这蓝岭县境的密林之中到底所为何来。他来此本要循着当年派拉特徒步跋涉的足迹,去寻找她可能拜访过的亲戚,去尽可能发现金子的线索或者证实金子已不再存在。他怎么会把自己先是卷进一场用破瓶子对付刀子的格斗,然后又卷到这场狩猎中来了呢?他想道,无知啊,还有虚荣。他没能早些有所警觉,没能看到身边到处都已出现的种种征候。也许这是黑人的一连串卑劣手段,但他本该猜测到、觉察到的,而他没能事先看出来,部分原因就在于他在另一处地方轻易地受到了款待,是不是这么回事呢?”这一段描写表达了奶娃逐渐从过去的空虚、迷乱、失去理性的生活中渐渐有所觉醒,他逐渐感到“他的生命在他面前闪过,完全和他过去听说过的一样,只是这生命只包含有一个形象:哈格尔满怀柔情地朝他俯下身来,用可以想见的最亲密的性感姿态抚爱着他。在这幅画面中,他听到那个拉住绳索的人的声音说道:‘你的日子已经到了。’”在这破茧新生的过程中,奶娃的心里一度彷徨、痛苦,他感到“在这弥留之际他心中充满悲伤,为在他的朋友的指尖触摸中离开这个世界感到难过,于是,他松弛了一下,这时,那种压倒一切的忧郁充塞着他……”之后奶娃挣脱了过去的桎梏,“他感到缠在他那青筋直绷的脖子上的粗绳也松弛了,有那么短短的一瞬,绳索留给了他一点空隙,让他得以喘了口气。但这次吸进的是一口生命之气,不是垂死的咽气。”——奶娃终于脱茧新生。这一段以“泛神论”的思维方式成功地刻划了黑人从被压抑的心理到精神回归的胜利,富有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
另外,文章利用蒙太奇的表现方式——将现实场景和背景生活进行对比,明叙暗喻,多棱镜一样折射出既夺目又耐人寻味的生活色彩。如选文中给狸猫剥皮一段:
奥玛尔把捆着狸猫四条腿的绳子割断。他和加尔文把狸猫翻过来,让它肚皮朝上,四肢摊开着。多么纤细的脚踝啊。
“人人都想要一个黑人的命。”
加尔文按住狸猫两条劈开的前腿,奥玛尔从它胸部割开长着鬈毛的皮,往下一直切到阴部。然后又往上,剖皮的刀法十分干净利落。
“不是他的死掉的生命;我指的是他的活的生命。”
奥玛尔切到阴部时,割下了阴茎,但把阴囊完整地保留下来了。
“那就是我们的身份上所赖以存在的条件。”
作者在给狸猫剥皮这个真实的场景中插入与场景毫无关系的潜意识,插入说话人与狸猫剥皮毫无关系的心理活动,将人的表层和深层的意识有机地糅合在一起,让黑人的悲惨命运叠加到狸猫剥皮这一血淋淋的场景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情感和思绪。这里的“阴茎”象征着黑人文化精神的根基,但是他们身上赖以存在的条件却被无情地“割去了”,形象地表现了黑人生活的无情现状——无根基性、无归属感。
这时,“小男孩”跪下去,把肉从阴囊到下巴划开。
“美,是我所放弃的又一样东西。”
这里,狸猫被切割的场景表现了身体的不完整,这象征着身份的缺失,黑人只能以残缺的身份主体存在于白人社会,而主体身份的残缺又让黑人无法全面追求属于自身的完整生活,从而不得不放弃许多,比如文中所提到的对美和爱的追求。
在选文中,狸猫一步步被肢解,主人公奶娃在现实生活逼迫下一步步放弃自我,甚至来不及作出反抗和思考,如选文中的对话:
他们转过身来对奶娃问:“你想要这颗心吗?”他们问得很突然,奶娃还没来得及思索,他就已经把两手伸进了狸猫的胸腔。 “不要连上肺,好吧。把心拿下来吧。”
……
路德把内脏和肠子都丢进一个纸口袋里。与此同时,其余的人开始用水冲刷、清洗、搓盐、束紧、抻直,然后把狸猫调过身来,让血水滴到它的毛皮上。
“你们打算拿它干吗呢?”
“吃肉!”
至此,文中通过狸猫剥皮这一段所表达的潜话语——对黑人悲惨生活的侧面烘托和对白人社会的残忍血泪控诉——臻于极致。
这种现实与潜意识的对话,很好地体现了作者的创作风格——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文中黑人的生活习俗和传说处处可见,在这样一幅黑人世界的风俗画中,作者又将精彩的故事与严肃的现实熔于一炉,因此广受各阶层读者的欢迎。
(武新玉)
所罗门之歌。推荐。爱诗词网。【作品提要】奶娃是麦肯家的第三代,祖父过着奴隶的生活,父亲则抱着“有钱才有自由”的人生哲学,同“有钱的白人一样”贪婪和吝啬。奶娃在白人文化的环境中成长,还染上了现代文明中的恶习。当奶娃逐渐成长为一名“黑人新贵”之后,那些依旧过着朝不保夕生活的儿时伙伴对他的发迹羡慕不已。黑人新贵和穷苦黑人之间的冲突让他痛心不已,同时也促使奶娃去南方故土寻找自己的“根”。南行中奶娃亲眼目睹了北方城市黑人与南方乡镇黑人之间的冲突,以及黑人在废除奴隶制之后与白人之间对抗的继续。祖辈的颠沛流离和儿时在黑人区耳闻目睹的种种不平引起他的深思。最后,奶娃在大自然中接受了古老文明的“再洗礼”,告别了旧我,开始了新生。【作品选录】“你挺会用瓶子的。猎枪使得好吗?”其中一个上年纪的男人侧身溜到他跟前说。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似乎年轻人已经显过身手,结果不能令人满意,如今轮到上岁数的人们来试试招数了。他们的手法当然是不同的。他们不用那指名道姓的不堪入耳的脏话来一场唇枪舌剑,也不用挥刀舞棒,不用嘴里喷着热气,揪住对方脖子上的肌肉。他们可能将在另一块场地上来测试他,较量他,挫败他。“是我们那儿的最佳射手。”奶娃撒了个谎。“是这么回事?”“是啊,就是这么回事。”“我们有人过一会儿要去打猎,愿意一块去吗?”“那个×娘的没牙佬也去吗?”“扫罗?不。”“怕我会把他剩下的牙全打掉吧。”那人纵声大笑。“县司法官已经打掉了——用枪托。”“是吗?好啊。”“那么,你来吗?”“我一定来。给我弄支枪就成了。”他又大笑着说:“我名叫奥玛尔。”“我叫麦肯·戴德。”奥玛尔惊愕地眨了眨眼睛,不过没加评论。他只是告诉奶娃,太阳一落就到沿路上行大约两英里处的“金·沃尔卡”加油站去。“一直走过去就到,没有第二条路,你不会找不到的。”“我能找到。”奶娃站起身来走向他的汽车。他摸索着找了一会儿汽车钥匙,打开车门,侧身坐了进去。他摇下了四扇车窗,在后座上找到一条毛巾。他用上衣作枕头,用毛巾作绷带扎上脸上的伤口,伸展开四肢,躺下休息了。他的脚伸出了敞开的车门。×他们的。这些在世界上漫游的算些什么人,竟然要干掉他?当他还在母腹中时,他父亲就想杀死他。可是他生了出来,活了下来。他还熬过了过去的一年。这一年中,他躲避着那每月都要来杀他一次的女人。他也曾像现在这样躺着,把一只胳膊遮在眼睛上,大敞四开地等候着她手中握着的无论什么武器。他也照样挺过来了。有些蝙蝠曾经把他从一个山洞中赶出来——他也已经受过了。而且他从来都没用过武器。今天,他走进一个杂货店询问一下有没有人能够修修他的车,结果,一个黑鬼竟掏出刀子来捅他。然而他还是没有死。这些黑种的尼安德特人现在以为他们在准备做些什么呢?×他们的。我名叫麦肯;我已经死了①。他已经想到,这块地方,这个沙理玛,就要成为他的家了。他的老家。他的家人来自这里,他的祖父和祖母来自这里。一路上,南方的乡亲对他殷勤好客,帮助极大。在丹维尔,他们把他当作英雄,当作崇拜的偶像。在他自己的家乡,他的名字拼出来令人畏惧,遭人嫉妒,让人敬而远之。可是在这里,在他的“老家”,人们不了解他,不喜欢他,还他妈的几乎杀了他。这些人可真是世界上最卑鄙的该绞死的黑鬼。他睡了,不受任何人、任何事的干扰,睡得安安稳稳。他只是做了一个梦,梦中他觉得他看见了吉他俯身瞅着他。醒来之后,他在所罗门先生那儿买了两瓶菠萝汁和一筒饼干。他坐在门前吃着,周围是那几只母鸡。男人们都走了,太阳正在西下,只有孩子们留在那儿看着他吃。他把最后一口菠萝汁灌进喉咙后,一个孩子走上前来问他:“把罐头盒给我们好吗,先生?”他伸出手去,他们抓上罐头盒就跑,用它做游戏去了。他出发到“金·沃尔卡”加油站去。尽管他这辈子还没摆弄过火器,但即使他能找到办法逃避这次狩猎,他也不会采取的。他已经不再回避问题,不再躲躲闪闪、羞羞答答地绕开困难走路了。以前他都是和吉他一起去冒险,这次他可要匹马单枪地干上一场了。他不仅让哈格尔捅过;他还让梦魇中的巫婆抓住过,亲吻过。对于一个大难不死的人来说,其余的一切无非是玩笑而已。金·沃尔卡实在是名不符实。②他是个秃顶的小个子,嘴里嚼着烟草,左腮胀鼓鼓的。若干年前,他曾经是一个黑人棒球队中的著名投手,店铺满墙上都贴着、钉着记载当年光荣历史的照片和奖状,那伙黑人曾经告诉奶娃,在五英里之内没有修车站或值班机械师,他们一点没骗他。“金·沃尔卡”加油站显然好久以前已经破败了。油泵是干干的,那地方连一听汽油也没有。如今这铺面像是用作男人俱乐部之类的场地,而沃尔卡则在后室居住。沃尔卡本人并不去打猎。除他之外,那里已有两个人,一个便是奥玛尔,另一个人白天也坐在所罗门先生店前的门廊处,他自我介绍叫路德·所罗门,不过和店老板并不沾亲带故。他们在等其余的两人,他们在奶娃之后不久也就到了,还开来了一辆旧的“切维”牌汽车。奥玛尔介绍他们俩说,一个叫加尔文·布莱克斯通,另一个叫“小男孩”。加尔文看来是这伙人当中最好相处的。介绍完毕,他就吩咐金·沃尔卡去“给这城里孩子弄双鞋来穿”。金把嘴里的烟草吐出来,在四周翻箱倒柜,总算找来一双厚底粗面皮鞋,上面还沾着一层泥。他们一边从头到脚把奶娃装备起来,一边为他的内衣笑个不停,还揣摩着他的西装背心——“小男孩”想把他那双摔跤运动员的粗胳膊伸进奶娃的上衣里——纳闷奶娃的一双脚出了什么毛病。由于两天来他一直穿着湿鞋湿袜子,他的脚趾上还在往下掉皮。金·沃尔卡让他在脚上洒了些“阿姆及哈默”牌苏打水,然后再穿上他们拿给他的一双粗布袜子。等到奶娃穿好一身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军用工装,戴好一顶编织的线帽子后,他们就打开了几瓶“福尔斯塔夫”牌啤酒,同时开始谈论起枪支。到了这场合,大家边喝边谈,那种卑琐劲头大大减少了。金·沃尔卡递给奶娃一支“温彻斯特”牌的零点二二口径的猎枪。“用过这种零点二二英寸的枪吗?”“没怎么用过,”奶娃说。五个人挤进“切维”车,驶进了日暮之中。奶娃测算着,在十五分钟左右,他们就开上了高地。汽车在狭窄的道路上颠簸着,几个人又聊起了天。他们谈到各种各样的诡计、狩猎、杀戮、失误。不久,太阳落下,月亮升起,银光洒满大地。气温降低,奶娃暗自庆幸头上戴了那顶编织的帽子。汽车继续行驶,拐了几个急转弯。奶娃从后视镜里瞥见了另一辆汽车的头灯,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不知他们会不会遇到别人。天空上这时已露出点点繁星。“抓紧点时间吧,加尔文。浣熊该觅完食回家了。”加尔文把车子驶向一边停住了。“放它们出来吧,”他说着把汽车的一串钥匙递给了“小男孩”。“小男孩”绕到车后,打开舱盖。三条猎犬跳了出来,摇着尾巴东闻西嗅,一声不叫。“你把别基带来啦?”路德问道。“噢,伙计!我们今晚要猎到浣熊了!”几条狗跃跃欲试,紧张地等候着,准备一听到主人发出的信号就立刻冲进树林,这使奶娃极度惶惶不安。他应该做什么呢?除去汽车头灯的两根光柱,两英尺以外周围是一团漆黑。奥玛尔和“小男孩”从后舱中抬出了他们的装具:四盏手提灯、一个手电、绳索、猎枪子弹和一品脱酒水。他们把手提灯一一点着以后,就问奶娃,他愿意用手提灯还是手电筒。他正拿不定主意,加尔文说:“他可以跟我在一起。就给他手电吧。”奶娃把电筒放到了后兜里。“把你兜里的钥匙链掏出来,”加尔文说。“弄出的响声太大了。”奶娃照嘱咐他的话做了,然后接过金给他的猎枪,还有一段绳子。他们轮流从酒瓶喝着酒,他也喝了一大口。猎狗在四下里脚步无声无息地轻轻走着,它们喘着气,真让人紧张得透不过气来。加尔文和奥玛尔都在他们的双筒猎枪里装好两种子弹:一边是零点二二的子弹,一边是大号铅弹。“小男孩”拍了一下手,三条猎狗立刻像离弦的箭一般地嗥叫着朝黑夜中跑去。奶娃本以为猎人也会立即跟着跑去,但他们却安详地站着,聆听了片刻。“小男孩”轻声笑着摇了摇头。“别基跑在最前边。咱们走吧。加尔文,你和麦肯走右路。我们走这头,沿着峡谷包抄过去。现在不要射熊。”“我要是看见熊就开枪,”加尔文一边和奶娃走开,一边说着。他们离开“切维”汽车时,奶娃在路上注意到的那辆汽车加速驶了过去。显然,他们这队猎人已经凑齐,那车同他们无关。加尔文在前面引路,手提灯在他手中低低地摇晃着。奶娃打开了手电筒。“最好省着点电,”加尔文说。“你现在还用不着它呢。”他们一步步地缓缓走着,方向似乎是朝着犬吠而去,不过奶娃心里没底。“这地方有熊出没吗?”他问道,希望让人听起来口气像是感兴趣而不是迫不及待。“只有我们,手里拿着枪。”加尔文笑着说,突然黑暗吞没了他的身影,只有那低低摇曳着的灯光标出了他的踪迹。奶娃起初目不转睛地盯着灯光,后来才醒悟过来,这样一来,他就对周围什么都看不见了。他要是想让眼睛适应黑暗,就一定要看可能见到的东西。一声长长的呜咽从他们左方的树林中的某个地方飘过来。那声音听起来就像一个妇女的嗓音,抽噎之声交融在猎犬的吠叫和男人的吆喝之中。过了几分钟,远远传来的狗叫和那三个男人的喊声止住了。在飒飒风声中只听得见他和加尔文的脚步声。奶娃很花了一阵时间才琢磨出怎样抬腿落脚才能躲开树根石块的磕磕绊绊;怎样把一棵树和树影分清;怎样弯腰低头才能避开加尔文在前面顺手拽住的枝条反弹回来,不致扫到他的脸上。他们朝高处走着。加尔文不时停住脚步,举起提灯仔细察看一棵树,从离地面三英尺的地方一直往上看到他手臂所及的高度。有时候他又用灯照着地面,蹲下来盯着泥地辨认着。每这样做一次,他好像都在悄声说着什么。不管他发现了什么,只有他自己清楚,奶娃也没有问他。奶娃一心想做的事就是保持警觉,只要有野兽接近,管它是什么动物,就马上开枪射击,同时提防着他们中的某个人会试图谋害他的生命。白天他刚到沙理玛一小时,就有个年轻人打算当众杀害他。此时在黑夜的掩护之下,这几个上年纪的人能够对他怎么下手,他可只能瞎猜了。他又听到了那女人抽泣的声音,便问加尔文:“这到底是什么声音?”“回音,”他说。“莱娜山谷就在前边,赶上风从某个方向吹,就会发出这种响声。”“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女人在哭。”奶娃说。“那是莱娜。老乡们都说有个叫莱娜的女人在那地方哭。这才有了那么个地名。”加尔文停住了脚步,但是他停得太突然,正在沉思着关于莱娜的奶娃一下子撞到了他身上。“嘘!”加尔文闭上眼睛,朝风摆了摆头。奶娃只能听到狗又叫了起来,他想,不过比刚才的叫声更急促了。加尔文呼哨了一声。一个远远的口哨声应答着他。“野种!”加尔文激动地脱口喊道。“狸猫!来,伙计!”他着实往前一跳,奶娃也照样紧随着。他们现在仍在走着上坡路,步速可加快了一倍。这是奶娃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长途跋涉。得有几英里了,他想道;我们应该已经走了几英里了。几小时了;从加尔文吹口哨算起足有两小时了。他们继续前进,加尔文一味大步流星地朝前赶,只是偶尔喊上一声,再停下脚步听听回应。星移斗转,奶娃已经周身无力。他和加尔文手提灯之间的距离已经越拉越大。他比加尔文要小上二十岁,但他发现自己却跟不上他的步伐。他的腿脚已经动转不灵了——遇到大石头,宁可踩上去也不想绕过去了,他拖着两脚,在突出地面的树根中吃力地挪动着,而且,这时加尔文已经不在他紧前面,他得自己把撞到脸上来的树枝拨开了。多使一份力气来低头和拽枝,跟走路一样乏人。他的呼吸也越来越急促,只想能一屁股坐下来喘口气。他相信他们已经兜过圈子就要同另外三人合围了,因为他似乎已经是第三次看到远处的那块高出一倍的巨石了。他们非兜这圈子不可吗?他不清楚。这时他觉得好像听人说过,某些猛兽在遭到追捕时是兜着圈子跑的。是不是狸猫也这样呢?他甚至不晓得狸猫长得是什么样子。他终于抵御不住疲劳的侵袭,一屁股坐了下来;他要是只放慢脚步倒好了,这一坐可犯了大错,等他重新站起身来,只觉得两脚生疼,他那条短腿更是痛苦难言,只能一瘸一拐地跛行了。没过多久,他一次至多只能走上五分钟,就要停住脚步,靠在溢出清香的树脂的树干上歇一阵。加尔文的提灯这时成了在树丛中忽隐忽现的一丝星火了。最后,奶娃一步也不能再走了,只好歇了下来。勉强挣扎到下一棵树,他便瘫倒在地,把头向后歪在树皮上。他们要是想笑,就让他们笑吧,他反正不走了。他只觉得心脏已从颏下离开了他,后来才又复归胸腔中的原位。他伸开两腿,从后裤兜里掏出手电,把“温彻斯特”牌猎枪放到了右腿旁边。现在一歇下来,他才感到太阳穴在怦怦直跳,刚才行路时由树枝抹到脸上的叶汁和树液,在夜风的吹拂下,使伤口刺痒难耐。等到缓过气来,呼吸差不多正常了,他开始琢磨自己坐在这蓝岭县境的密林之中到底所为何来。他来此本要循着当年派拉特徒步跋涉的足迹,去寻找她可能拜访过的亲戚,去尽可能发现金子的线索或者证实金子已不再存在。他怎么会把自己先是卷进一场用破瓶子对付刀子的格斗,然后又卷到这场狩猎中来了呢?他想道,无知啊,还有虚荣。他没能早些有所警觉,没能看到身边到处都已出现的种种征候。也许这是黑人的一连串卑劣手段,但他本该猜测到、觉察到的,而他没能事先看出来,部分原因就在于他在另一处地方轻易地受到了款待,是不是这么回事呢?也许,在丹维尔所沐浴到的英雄崇拜(已经隔了两代)的光辉也使他盲目起来。或许,在罗瑙克、彼得兹伯里、新港新闻里的人们的眼睛并非因欢迎和钦敬而闪光。也许他们只不过感到好奇和开心。他在任何一处地方都没有逗留很长时间,因此发现不了真情。他只是在这儿吃一顿饭,在那儿加一箱油——唯一的一次真正接触是买那辆汽车,在那种特定环境下,卖主对买主当然是和蔼谦恭。在他需要仔细修理汽车时,情况也与此相仿。这些人的不开化表现在什么方面呢?多疑。易怒。找碴和排外。暴躁。褊狭,嫉妒,奸诈和邪恶。他并没有什么举动不妥,却招来了他们的轻蔑。他只不过说了一句可能得买一辆车,就惹起了周围的一触即发的敌意。为什么他们不采取罗瑙克卖给他汽车那人的态度呢?因为他在罗瑙克时并没有汽车。而在此地,他已经有了一辆,却要再买一辆,也许正是这件事惹恼了他们。何况,他并没有暗示他要以旧换新。他只是流露说要扔掉这辆“破”车,再另买一辆。可是又怎么样了呢?他要怎么花自己的钱,有他们什么事?不该对他竟然……应该。这个字眼儿听起来太陈旧了,老掉牙了,该弃置不用了。应该。如今在他看来,他总在想着或说着,他不应该遭到某种厄运或受到某人虐待。他曾对吉他讲过,他不“应该”受他家庭的束缚,憎恨或者其他。他甚至不“应该”去听取他的父母向他和盘托出的全部不幸和彼此谴责。他也不“应该”受哈格尔的报复。可是,为什么他的父母要把他们的问题告诉他呢?要是不告诉他,又该告诉谁呢?既然一个陌生人都要杀死他,哈格尔当然就更可以,因为她认识他,是他把她像咂过滋味后的胶姆糖一样抛弃了——她也有权利要杀死他啊。显然,他认为他只应该为人所爱——不过要保持一点距离——别人对他应该有求必应。而作为回报呢,他得……什么?让人高兴?对人慷慨?可能他认真说的话无非是:我对你的痛苦没有责任;我可以和你同甘,但不能和你共苦。这都是些烦人的想法,可是总也摆脱不掉。月光之下,他孑然一身地躺在地上,连那使他记起是同别人一起来到林中的犬吠声都没有,他的自身——那个所谓“人格”的外壳——让位了。他只能看到他自己的手,而看不到他的脚。他只是他的呼吸,现在越来越缓慢的呼吸,他还是他的思想。他的其余部分都已经消失了。于是这些想法就畅通无阻地来了,没有别人拦挡,没有他事干扰,甚至也没有他本人目光的妨碍。这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帮助他——他的钱不成,他的车不成,他父亲的声名不成,他的西装不成,他的皮鞋也不成。事实上,这些全是他的绊脚石。除去他那块破表和他那装有大概二百块钱的钱夹之外,他上路时所带的行装用品都已丢失殆尽:他的提箱中装有的苏格兰威士忌、衬衫、为盛金口袋留的空地;他的鸭舌帽、他的领带、他的衬衫、他的三件头西装、他的短袜、他的皮鞋。他的表和他的二百块钱在这人迹不见的露天野外,是毫无用处的,在这种地方,一个人所有的一切就是与生俱来的身体,余下的便只有学着去应用的本领。以及坚忍的品德。还有视、闻、嗅、味、触——还有他自知他所不具备的其他官能与意识:在需要感觉的一切事物中,要有一种分辨能力,一种生命本身可以仰仗的能力。加尔文在树皮上看到了什么?在地面上看到了什么?他当时怎么说的?他听到了什么,怎么就知道发生了意外的事情,而且知道是远在两英里——或者还要远——之外,而且还知道那意外之事是另外一种野兽,就是狸猫呢?他依然能够听到他们——刚才那几个小时里他们那种说话的口吻依然留在他的耳畔。他们是在互相打着信号。他们都说了些什么?“等着不睡?”“就在这儿?”一点一点地,一切都就绪了。狗,人——没有一声是空叫乱喊,全都是指示方位与距离的信号。人和狗在互相交谈。他们用一种特殊的声音谈着特殊的、复杂的事情。其中有一条狗在一声长嗥之后,又接上一声很不一般的吼叫。那低低的长嗥听起来像是一个低音大提琴发出的男低音,意思是狗已经明白并做了某件事情。狗还对人讲话:短促信号的吠声——间隔均匀而宽大——每三四分钟叫上一次,可能持续了有二十分钟。这是类似雷达的一种信号指示,告诉人:它们在什么地方,它们看到了什么东西,以及它们想对此采取什么行动。而人则通知它们,同意,或改变方向,或返回原地。所有那些尖啸,那些由高到低迅速变换的吠叫,那些拖得长长的呼号,那些号音,那些鼓声,那低低的流水般的哗哗声,那芦笛声,那短号的单薄的咦咦声,那低音大提琴的嗡嗡声。这些全都是语言。是人们在家中想要狗跟上他们时用腮帮倒吸气发出声音的延伸。不,这不是语言,是早在语言之前就已存在的信号。是早在书写文字出现之前就存在的符号。是人类和动物彼此确实在交谈的时代的语言;是一个人可以和一只猿坐在一起谈话的时代的语言;是一个人可以和一只虎共用一棵树,而且彼此了解的时代的语言;是人和狼跑在一起,而不是人逃避或追逐狼的时代的语言。而他则是在蓝岭山脉之中,在一个发散出香甜气味的桉树之下听到这种语言的。而如果他们能够和动物交谈,动物也能和他们交谈,他们对于人类还有什么不解的呢?或者在这种情况下,对大地还有什么不解的呢?加尔文在寻找的还不仅仅是踪迹——他对树木低语,和土地密谈,他触摸着它们,就像一个盲人抚摸着一页盲文,用指端的触觉读出含义。奶娃在树皮上蹭着后脑勺。这是吉他所思念的南方的东西——树林、猎手、杀戮。但吉他也让某些东西,譬如库柏牧师的疙瘩、扫罗缺的牙齿,还有他自己的父亲的惨死,伤害了,吓坏了。奶娃刹那间感到对他们所有的人的一阵激情的冲动;就在这荒野之中,在这清香的桉树之下,谛听着人们跟踪一只狸猫的音响,他觉得他如今理解吉他了。当真理解他了。在他大腿的两侧,他都感到了清香的桉树隆出地表的根部在摩挲着他,就像一个老祖父的那双粗糙却充满父爱的手在抚爱着他一样。他感到既紧张又放松,就把手深深地陷进草丛之中。他试着用指尖去听,听一听要是大地有什么要说的话,到底在说些什么,而它果然很快就告诉他,有人站在他背后,他马上把一只手举到脖子上,刚刚来得及抓住套紧在他脖子上的绳索。绳索紧紧地像刀刃似地勒住他的手指,深深地陷进皮肉之中,他只好松开了手。这时绳索便套紧了脖子,勒得他喘不上气来了。他觉得他听到了自己喉咙间发出的咯咯声,看见眼前一阵阵缤纷的色彩在飞舞。当乐声随着彩光而来时,他知道他已经刚刚吸进了世上留给他的最后一股清香的空气。他的生命在他面前闪过,完全和他过去听说过的一样,只是这生命只包含有一个形象:哈格尔满怀柔情地朝他俯下身来,用可以想见的最亲密的性感姿态抚爱着他。在这幅画面中,他听到那个拉住绳索的人的声音说道:“你的日子已经到了。”在这弥留之际他心中充满悲伤,为在他的朋友的指尖触摸中离开这个世界感到难过,于是,他松弛了一下,这时,那种压倒一切的忧郁充塞着他,他感到缠在他那青筋直绷的脖子上的粗绳也松弛了,有那么短短的一瞬,绳索留给了他一点空隙,让他得以喘了口气。但这次吸进的是一口生命之气,不是垂死的咽气。哈格尔、彩光、音乐全都消失了,奶娃抄起身边的“温彻斯特”猎枪,拉开枪栓,扣了下扳机,朝跟前的大树开了一枪。引爆声吓了吉他一跳,绳子又放松了。吉他又往回拉绳子,但奶娃知道他的朋友这样一来就非得双手使劲不可。他便把猎枪尽量对着背后,笨拙地再次扣了扳机,结果打中了树枝和泥土。他正在琢磨枪里还有没有弹药,这时却听到了就在正前方不远的地方有那三条刚才追逐狸猫的猎犬的狂野而美妙的吠声。绳子落在了地上,他听到吉他调头飞速地穿过树木跑开了。奶娃站起身,握住手电筒,朝脚步跑动的声音的方向照去。除去抖颤的树枝以外,他什么都没看见。他一边揉着脖子,一边循狗叫声走去。吉他手中没枪,要不他就会用了;因此,奶娃觉得握着枪朝狗走去是安全的,尽管枪里已经没有子弹了。他没走错,他的方向拿得很准,他来到了加尔文、“小男孩”、路德和奥玛尔跟前。他们一个个都蹲伏在地上,前面几步远就是那几只狗,树上一只狸猫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幽光。狗在拼命蹿上树,而猎人们正在斟酌是把狸猫射死,还是打伤它一条腿,让它跳到地上,由狗去撕咬,或者用什么别的办法。他们决定把它打死在蜷伏的树上。奥玛尔站起身来提着灯向左边一晃。狸猫随着灯光往外爬了一段。这时“小男孩”瞄准了就是一枪,刚好打中狸猫的左前腿,登时它就从树枝中摔下来,落入别基和它的伙伴的口中。狸猫虽伤犹斗,几条狗竟奈何不了这只生命力极强的野兽,后来加尔文一声尖啸,命令狗闪开,又给了狸猫一枪,两枪,这时那家伙才停止了挣扎。他们举灯照着猎物的尸体,兴高采烈地咕哝着那家伙的尺寸、凶猛和一动不动的样子。四个人全都跑下来,取出绳索和刀子,砍下手腕粗的一根树枝,把它和狸猫捆紧,准备扛上猎物,走上一段长路返回。他们只顾自己高兴,过了好长一会儿才想起问奶娃刚才他在那后面对什么开了枪。奶娃把抬着的猎物稍稍举高了一点说:“我把枪掉在地上了。我绊在枪上就走了火。等我拣起来又走了一次火。”他们爆发出一阵笑声。“绊上了?你把保险打开干吗?是不是你吓慌了?”“吓死了,”奶娃说。“吓得要死了。”他们吆喝着,大笑着一路走回到汽车跟前,他们逗着奶娃,撺掇他继续讲点他怎么害怕的情况。他对他们讲了,他自己也笑着,笑得有力,笑得响亮,笑得长久。那是开怀大笑。他发现自己仅仅由于走在大地之上便振奋不已。走在大地上就像是他属于大地;就像他的两腿是庄稼的茎,是树木的干;他的部分躯体就这样往下延伸,延伸,直扎进石头和土壤之中,感到在那里十分畅快——在大地上,在他踏脚的地方。他也不跛了。他们在金·沃尔卡的加油站迎来了朝阳,那是他们熬过一夜之后又看到的日出。奶娃成了他们的笑柄,不过他们的玩笑是善意的,和他们出发时那种嘲弄的大笑大不一样。“你走运,总算九死一生。狸猫不是什么问题,这地方的黑人才是问题哪。趁着我们围住那狸猫,而树上那鬼家伙要咬我们和猎狗的当儿,远远地放了一枪。是朝着树林子打的。几乎要把他自己的脑袋打掉了。你们这些城里的小伙子难道不知道怎么把握自己吗?”“你们这些乡下黑鬼把我们彻底打败喽。”奶娃回答说。奥玛尔和“小男孩”拍着他的肩膀。加尔文冲路德叫道:“去叫一下渥涅尔。告诉她把早餐准备好。我们马上就动手剥狸猫皮,我们进厨房时个个都会有个好胃口的,让她最好给我们吃个痛快!”奶娃随着他们来到加油站背后,那里有一小块水泥地,上面遮着白铁瓦楞顶子,那只死狸猫在地上躺着。奶娃的脖子肿了,只要一低头就疼。奥玛尔把捆着狸猫四条腿的绳子割断。他和加尔文把狸猫翻过来,让它肚皮朝上,四肢摊开着。多么纤细的脚踝啊。“人人都想要一个黑人的命。”加尔文按住狸猫两条劈开的前腿,奥玛尔从它胸部割开长着鬈毛的皮,往下一直切到阴部。然后又往上,剖皮的刀法十分干净利落。“不是他的死掉的生命;我指的是他的活的生命。”奥玛尔切到阴部时,割下了阴茎,但把阴囊完整地保留下来了。“那就是我们的身份上所赖以存在的条件。”奥玛尔绕着狸猫的四肢和脖子剥着皮。然后他把整个毛皮褪了下来。“要是一个人连选择为何而死的自由都没有,那他的生命又有什么价值呢?”在他的手指下,那透明的真皮像薄纱似地撕破了。“人人都想要一个黑人的命。”这时,“小男孩”跪下去,把肉从阴囊到下巴划开。“美,是我所放弃的又一样东西。”路德这时回来了,在大家休息的时候,他用灵巧的动作像挖苹果核似地切下了狸猫的直肠。“我希望我永远不必问我自己那个问题。”路德把手伸进狸猫的肚皮,掏出了内脏。他把手伸进肋骨到膈膜的胸腔间,仔细地切剖着,直到全都卸开。“这和爱有关。除去爱以外还有什么呢?难道我要爱我所批判的东西吗?”然后,他拽起气管和食管,把它们放松,使它们弹回原位,再用他的小刀一下切断。“这和爱有关。还有什么呢?”他们转过身来对奶娃问:“你想要这颗心吗?”他们问得很突然,奶娃还没来得及思索,他就已经把两手伸进了狸猫的胸腔。 “不要连上肺,好吧。把心拿下来吧。”“还有什么呢?”他找到了心,往起一拽。心从胸腔里轻而易举地取出来了,就像蛋黄滑出蛋皮一样。“还有什么呢?还有什么呢?还有什么呢?”这时,路德又把手伸进狸猫的腹腔,把肠子内脏猛地一下全都拽了出来。肠子从直肠连接的肛门处像个空管子似的直响。路德把内脏和肠子都丢进一个纸口袋里,与此同时,其余的人开始用水冲刷、清洗、搓盐、束紧、抻直,然后把狸猫调过身来,让血水滴到它的毛皮上。“你们打算拿它干吗呢?”“吃肉!”一只孔雀滑翔开去,停在那辆蓝色“别克”轿车的顶篷上。奶娃望着狸猫的头部。舌头还在嘴里平搁着,已经和夹心面包一样不能伤害别人了。只有那绿幽幽的眼睛还会在夜间吓人。(胡允桓 译)注释:①因为他姓“戴德”(死)。②原文为KingWalker,此姓名亦可理解为“沃尔卡王”或“大个子沃尔卡”。【赏析】《所罗门之歌》是莫里森的代表作,获1978年美国文学艺术研究院和全国书籍评议会奖。译本在11个国家发行。选文“蓝山狩猎”承续了福克纳在《熊》中所阐述的人与自然的原始主义观点。《熊》试图说明,没有受到现代社会侵害的人可以把自然之美传授给尚在童年的人;《所罗门之歌》则认为,即使是已经沾染了现代生活恶习的青年人,只要愿意在大自然中接受古老文明的“再洗礼”,就能返璞归真,如选文中奶娃狩猎前后的心理变化。狩猎之前奶娃的心理状态是:他只应该被人所爱,别人对他应该有求必应;而他对别人的痛苦却不负责任,他可以和别人同甘却不能和别人共苦。全然一副为现代文明“熏染”之后的利己主义。但当他在蓝山与自然相融时,他的心理状态发生了变化,“刹那间感到对他们所有的人的一阵激情的冲动;就在这荒野之中,在这清香的桉树之下,谛听着人们跟踪一只狸猫的音响,他觉得他如今理解吉他了。当真理解他了”。奶娃心理状态的转化也表现在奶娃回归自然时心理上从觉醒、彷徨、痛苦到最终胜利的一个转变过程。如选文中的那段“等到缓过气来,呼吸差不多正常了,他开始琢磨自己坐在这蓝岭县境的密林之中到底所为何来。他来此本要循着当年派拉特徒步跋涉的足迹,去寻找她可能拜访过的亲戚,去尽可能发现金子的线索或者证实金子已不再存在。他怎么会把自己先是卷进一场用破瓶子对付刀子的格斗,然后又卷到这场狩猎中来了呢?他想道,无知啊,还有虚荣。他没能早些有所警觉,没能看到身边到处都已出现的种种征候。也许这是黑人的一连串卑劣手段,但他本该猜测到、觉察到的,而他没能事先看出来,部分原因就在于他在另一处地方轻易地受到了款待,是不是这么回事呢?”这一段描写表达了奶娃逐渐从过去的空虚、迷乱、失去理性的生活中渐渐有所觉醒,他逐渐感到“他的生命在他面前闪过,完全和他过去听说过的一样,只是这生命只包含有一个形象:哈格尔满怀柔情地朝他俯下身来,用可以想见的最亲密的性感姿态抚爱着他。在这幅画面中,他听到那个拉住绳索的人的声音说道:‘你的日子已经到了。’”在这破茧新生的过程中,奶娃的心里一度彷徨、痛苦,他感到“在这弥留之际他心中充满悲伤,为在他的朋友的指尖触摸中离开这个世界感到难过,于是,他松弛了一下,这时,那种压倒一切的忧郁充塞着他……”之后奶娃挣脱了过去的桎梏,“他感到缠在他那青筋直绷的脖子上的粗绳也松弛了,有那么短短的一瞬,绳索留给了他一点空隙,让他得以喘了口气。但这次吸进的是一口生命之气,不是垂死的咽气。”——奶娃终于脱茧新生。这一段以“泛神论”的思维方式成功地刻划了黑人从被压抑的心理到精神回归的胜利,富有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另外,文章利用蒙太奇的表现方式——将现实场景和背景生活进行对比,明叙暗喻,多棱镜一样折射出既夺目又耐人寻味的生活色彩。如选文中给狸猫剥皮一段:奥玛尔把捆着狸猫四条腿的绳子割断。他和加尔文把狸猫翻过来,让它肚皮朝上,四肢摊开着。多么纤细的脚踝啊。“人人都想要一个黑人的命。”加尔文按住狸猫两条劈开的前腿,奥玛尔从它胸部割开长着鬈毛的皮,往下一直切到阴部。然后又往上,剖皮的刀法十分干净利落。“不是他的死掉的生命;我指的是他的活的生命。”奥玛尔切到阴部时,割下了阴茎,但把阴囊完整地保留下来了。 “那就是我们的身份上所赖以存在的条件。”作者在给狸猫剥皮这个真实的场景中插入与场景毫无关系的潜意识,插入说话人与狸猫剥皮毫无关系的心理活动,将人的表层和深层的意识有机地糅合在一起,让黑人的悲惨命运叠加到狸猫剥皮这一血淋淋的场景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情感和思绪。这里的“阴茎”象征着黑人文化精神的根基,但是他们身上赖以存在的条件却被无情地“割去了”,形象地表现了黑人生活的无情现状——无根基性、无归属感。这时,“小男孩”跪下去,把肉从阴囊到下巴划开。 “美,是我所放弃的又一样东西。” 这里,狸猫被切割的场景表现了身体的不完整,这象征着身份的缺失,黑人只能以残缺的身份主体存在于白人社会,而主体身份的残缺又让黑人无法全面追求属于自身的完整生活,从而不得不放弃许多,比如文中所提到的对美和爱的追求。在选文中,狸猫一步步被肢解,主人公奶娃在现实生活逼迫下一步步放弃自我,甚至来不及作出反抗和思考,如选文中的对话:他们转过身来对奶娃问:“你想要这颗心吗?”他们问得很突然,奶娃还没来得及思索,他就已经把两手伸进了狸猫的胸腔。 “不要连上肺,好吧。把心拿下来吧。”……路德把内脏和肠子都丢进一个纸口袋里。与此同时,其余的人开始用水冲刷、清洗、搓盐、束紧、抻直,然后把狸猫调过身来,让血水滴到它的毛皮上。“你们打算拿它干吗呢?”“吃肉!” 至此,文中通过狸猫剥皮这一段所表达的潜话语——对黑人悲惨生活的侧面烘托和对白人社会的残忍血泪控诉——臻于极致。这种现实与潜意识的对话,很好地体现了作者的创作风格——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文中黑人的生活习俗和传说处处可见,在这样一幅黑人世界的风俗画中,作者又将精彩的故事与严肃的现实熔于一炉,因此广受各阶层读者的欢迎。(武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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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抱之木。推荐。爱诗词网。【注释】选自《老子》六十四章。合抱:两臂围拢那么粗。形容树木粗大。毫末:极细微。指刚刚萌芽的小树。累土:一筐一筐土累积起来。【赏析】老子主张,防止祸患产生应在其没有发生之前,或刚发生之际。他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意思是:合抱的大树,生成于细小的树苗;九层的高台,兴起于一筐筐泥土;千里远的路程,是从脚下起步。老子认为,合抱的大树,生成于细小的树苗;九层的高台,兴起于一筐筐泥土;千里远的路程,是从脚下起步。老子以此说明,事物是由小到大,由弱而强的。当祸乱刚出现苗头的时候,比较容易解决;当坏事尚处在脆弱微小的时候,比较容易消解。平时做好防微杜渐的工作,就能在祸乱发生之前及时消除。
群英会蒋干中计。推荐。爱诗词网。群英会蒋干中计罗贯中却说周瑜回至寨中,……忽报曹操遣使送书至,瑜唤入。使者呈上书看时,封面上判云:“汉大丞相付周都督开拆。”瑜大怒,更不开看,将书扯碎,掷于地上,喝斩来使。肃曰:“两国相争,不斩来使。”瑜曰:“斩使以示威!”遂斩使者,将首级付从人持回。随令甘宁为先锋,韩当为左翼,蒋钦为右翼,瑜自部领诸将接应,来日四更造饭,五更开船,鸣鼓呐喊而进。却说曹操知周瑜毁书斩使,大怒,便唤蔡瑁、张允等一班荆州降将为前部,操自为后军,催督战船,到三江口。早见东吴船只,蔽江而来。为首一员大将,坐在船头上大呼曰:“吾乃甘宁也!谁敢来与我决战?”蔡瑁令弟蔡前进。两船将近,甘宁拈弓搭箭,望蔡射来,应弦而倒。宁遂驱船大进,万弩齐发。曹军不能抵当。右边蒋钦,左边韩当,直冲入曹军队中。曹军大半是青、徐之兵,素不习水战,大江面上,战船一摆,早立脚不住。甘宁等三路战船,纵横水面,周瑜又催船助战。曹军中箭着炮者,不计其数。从巳时直杀到未时,周瑜虽得利,只恐寡不敌众,遂下令鸣金收住船只。曹军败回。操登旱寨,再整军士,唤蔡瑁、张允责之曰:“东吴兵少,反为所败,是汝等不用心耳!”蔡瑁曰:“荆州水军,久不操练,青、徐之军,又素不习水战,故尔致败。今当先立水寨,令青、徐军在中,荆州军在外,每日教习精熟,方可用之。”操曰:“汝既为水军都督,可以便宜从事,何必禀我?”于是张、蔡二人自去训练水军。沿江一带分二十四座水门,以大船居于外为城郭,小船居于内,可通往来。至晚点上灯火,照得天心水面通红。旱寨三百余里,烟火不绝。却说周瑜得胜回寨,犒赏三军,一面差人到吴侯处报捷。当夜,瑜登高观望,只见西边火光接天。左右告曰:“此皆北军灯火之光也。”瑜亦心惊。次日,瑜欲亲往探看曹军水寨,乃命收拾楼船一只,带着鼓乐,随行健将数员,各带强弓硬弩,一齐上船迤逦前进。至操寨边,瑜命下了碇石,楼船上鼓乐齐奏。瑜暗窥他水寨,大惊曰:“此深得水军之妙也!”问:“水军都督是谁?”左右曰:“蔡瑁、张允。”瑜思曰:“二人久居江东,谙习水战,吾必设计先除此二人,然后可以破曹。”正窥看问,早有曹军飞报曹操说:“周瑜偷看吾寨。”操命纵船擒捉。瑜见水寨中旗号动,急叫收起碇石,两边四下一齐轮转橹棹,望江面上如飞而去。比及曹寨中船出时,周瑜的楼船已离了十数里远,追之不及,回报曹操。操问众将曰:“昨日输了一阵,挫动锐气,今又被他深窥吾寨,吾当作何计破之?”言未毕,忽帐下一人出曰:“某自幼与周郎同窗交契,愿凭三寸不烂之舌,往江东说此人来降。”曹操大喜,视之,乃九江人,姓蒋,名干,字子翼,见为帐下幕宾。操问曰:“子翼与周公瑾相厚乎?”干曰:“丞相放心,干到江左,必要成功。”操问:“要将何物去?”干曰:“只消一童随往,二仆驾舟,其余不用。”操甚喜,置酒与蒋干送行。干葛巾布袍,驾一只小舟,径到周瑜寨中,命传报:“故人蒋干相访。”周瑜正在帐中议事,闻干至,笑谓诸将曰:“说客至矣。”遂与众将附耳低言,如此如此。众将应命而去。瑜整衣冠,引从者数百,皆锦衣花帽,前后簇拥而出。蒋干引一青衣小童,昂然而来。瑜拜迎之。干曰:“公瑾别来无恙?”瑜曰:“子翼良苦。远涉江湖,为曹氏作说客耶?”干愕然曰:“吾久别足下,特来叙旧,奈何疑我作说客也?”瑜笑曰:“吾虽不及师旷之聪,闻弦歌而知雅意。”干曰:“足下待故人如此,便请告退!”瑜笑而挽其臂曰:“吾但恐兄为曹氏作说客耳。既无此心,何速去也?”遂同入帐。叙礼华,坐定,即传令悉召江左英杰与子翼相见。须臾,文官武将,各穿锦衣,帐下偏裨将校,都披银铠,分两行而入。瑜都教相见毕,就列于两傍而坐。大张筵席,奏军中得胜之乐,轮换行酒。瑜告众官曰:“此吾同窗契友也,虽从江北到此,却不是曹家说客,公等勿疑。”遂解佩剑付太史慈曰:“公可佩我剑作监酒。今日宴饮,但叙朋友交情。如有提起曹操与东吴军旅之事者,即斩之。”太史慈应诺,按剑坐于席上。蒋干惊愕,不敢多言。周瑜曰:“吾自领军以来,滴酒不饮。今日见了故人,又无疑忌,当饮一醉。”说罢,大笑畅饮。座上觥筹交错。饮至半酣,瑜携干手,同步出帐外。左右军士,皆全装贯带,持戈执戟而立。瑜曰:“吾之军士,颇雄壮否?”干曰:“真熊虎之士也!”瑜又引干到帐后一望,粮草堆如山积。瑜曰:“吾之粮草,颇足备否?”干曰:“兵精粮足,名不虚传!”瑜佯醉大笑曰:“想周瑜与子翼同学业时,不曾望有今日!”干曰:“以吾兄高才,实不为过!”瑜执干手曰:“大丈夫处世,遇知己之主,外托君臣之义,内结骨肉之恩,言必行,计必从,祸福共之。假使苏秦、张仪、陆贾、郦生复出,口似悬河,舌如利刃,安能动我心哉?”言罢大笑。蒋干面如土色。瑜复携干入帐,会诸将再饮,因指诸将曰:“此皆江东之英杰。今日此会,可名‘群英会’。”饮至天晚,点上灯烛,瑜自起舞剑作歌。歌曰: 丈夫处世兮立功名,立功名兮慰平生。慰平生兮吾将醉,吾将醉兮发狂吟!歌罢,满座欢笑。至夜深,干辞曰:“不胜酒力矣。”瑜命撤席,诸将辞出。瑜曰:“久不与子翼同榻,今宵抵足而眠。”于是佯作大醉之状,携干入帐共寝。瑜和衣卧倒,呕吐狼藉。蒋干如何睡得着?伏枕听时,军中鼓打二更。起视,残灯尚明。看周瑜时,鼻息如雷。干见帐内桌上,堆着一卷文书,乃起床偷视之,却都是往来书信。内有一封,上写“蔡瑁张允谨封”。干大惊,暗读之。书略曰: 某等降曹,非图仕禄,迫于势耳。今已赚北军困于寨中,但得其便,即将操贼之首,献于麾下。早晚人到,便有关报。幸勿见疑!先此敬复。干思曰:“原来蔡瑁、张允结连东吴!……”遂将书暗藏于衣内。再欲检看他书时,床上周瑜翻身,干急灭灯就寝。瑜口内含糊曰:“子翼,我数日之内,教你看曹贼之首?”干勉强应之。瑜又曰:“子翼,且住!……教你看曹贼之首!……”及干问之,瑜又睡着。干伏于床上,将近四更,只听得有人入帐,唤曰:“都督醒否?”周瑜梦中做忽觉之状,故问那人曰:“床上睡着何人?”答曰:“都督请子翼同寝,何故忘却?”瑜懊悔曰:“吾平日未尝饮醉,昨日醉后失事,不知可曾说甚言语?”那人曰:“江北有人到此。”瑜喝:“低声!”便唤“子翼”,蒋干只妆睡着。瑜潜出帐。干窃听之,只闻有人在外曰:“张、蔡二都督道:‘急切不得下手。’”后面言语颇低,听不真实。少顷,瑜入帐,又唤“子翼”,蒋干只是不应,蒙头假睡。瑜亦解衣就寝。干寻思:“周瑜是个精细人,天明寻书不见,必然害我。”睡至五更,干起唤周瑜,瑜却睡着。干戴上巾帻,潜步出帐,唤了小童,径出辕门。军士问:“先生那里去?”干曰:“吾在此恐误都督事,权且告别。”军士亦不阻当。干下船,飞棹回见曹操。操问:“子翼干事若何?”干曰:“周瑜雅量高致,非言词所能动也。”操怒曰:“事又不济,反为所笑!”干曰:“虽不能说周瑜,却与丞相打听得一件事。乞退左右。”干取出书信,将上项事逐一说与曹操。操大怒曰:“二贼如此无礼耶!”即便唤蔡瑁、张允到帐下。操曰:“我欲使汝二人进兵。”瑁曰:“军尚未曾练熟,不可轻进。”操怒曰:“军若练熟,吾首级献于周郎矣!”蔡、张二人不知其意,惊慌不能回答。操喝武士推出斩之。须臾,献头帐下,操方省悟曰:“吾中计矣!”众将见杀了张、蔡二人,入问其故。操虽心知中计,却不肯认错,乃谓众将曰:“二人怠慢军法,吾故斩之。”众皆嗟呀不已。操于众将内选毛玠、于禁为水军都督,以代蔡、张二人之职。细作探知,报过江东。周瑜大喜曰:“吾所患者,此二人耳,今既剿除,吾无忧矣!”本文选自《三国演义》第四十五回《三江口曹操折兵,群英会蒋干中计》,是《三国演义》中最精采的片断之一。写的是周瑜用反间计智赚曹操,除掉了曹军的水军都督蔡瑁、张允。这一计在三国纷争的关键一仗赤壁之战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因为当时曹操在政治上“挟天子以令诸侯”,在军事上刚挫败刘备、收服刘琮,号称八十三万人马下江南,妄图以武力席卷荆襄,气吞吴会,一统天下。而孙吴虽据江东之险,但只有精兵五万;蜀汉虽虎将云集,但兵力也仅有两万。尽管蜀,吴联合抗魏,在兵力上仍众寡悬殊。在这样的背景下,吴蜀方面唯有运用智慧,出奇制胜,才能以弱克强。这样,周瑜的这一计,就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本文自始至终围绕这一计来展开,从设计的必要、施计的机会,到中计的过程、中计的后果,步步写来,环环相扣,层层波澜,中间多少起伏跌宕、多少喜、笑、惊、怒,变化莫测,腾挪难料,令人目不暇接。而几个人物,特别是周瑜这个有勇有谋、风流倜傥的青年统帅的形象,也就在这一系列起伏中得到了表现。全文共十节,可分四段。第一段(1—3节)写周瑜谋计。文章开始,周瑜是以一个血气方刚、锐不可当的青年统帅的形象亮相的。这一段,作者以较快的节奏,一连串推出他毁书斩使、三江口初挫曹兵,以及夜窥敌寨谋划用计三件事。毁书斩使是周瑜与曹操交锋的第一个回合,曹操信封上的寥寥数语,表现出一种居高临下的骄横狂妄,而周瑜针锋相对、决不示弱,也自然流露出一种豪迈的气概和必胜的信心。果然,在三江口交战这第二个回合中,东吴船只发挥特长,勇往直前,把不习水战的曹兵打得大败。这最初的两件事,虽然尚未涉及周瑜定计,却是事情发展必不可少的环节。交代这些环节,一来使后面发生的事情顺理成章、自然紧凑,二来也把两个对立的人物性格介绍了出来,增强了事态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果然曹操亦非等闲之辈,受挫之后,他重用谙习水战的蔡瑁张允,设立水寨,对青、徐之军日夜教习,这就给周瑜提出了新的难题。当初周瑜敢于藐视曹军,正是由于青徐之军不谙水战,若东吴这一优势失去,结局便不堪设想。所以满身英雄气的周瑜,在夜窥曹军水寨以后,也免不了“大惊”,意识到必设计先除蔡张二人,然后可以破曹。写到这里,严峻的局面已经摆开,周瑜设计除敌的必要性已无可置疑,这位年轻的统帅将如何智赚曹操,已经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关注。第二段(第4节)写曹操征计破吴,周瑜闻讯定计。曹操得知周瑜窥寨,焦虑中向众将征计,这就引出了一个颟顸浅陋、庸碌无能的小人物蒋干。曹操起用蒋干,本想利用他与周瑜自幼同窗的关系去劝降,没想到反给周瑜提供了一个用计的机会。文章写周瑜闻讯以后的反应,只用了“笑谓诸将”、“附耳低言”等几笔染点,已经生动地描摹出人物胸有成竹、稳操胜券的神态。这一段文字虽少,却写出了双方针锋相对、计来计往的状况,预示着这场会见必然富于强烈的戏剧性。第三段(5—8节)写周瑜施计,蒋干中计。周瑜预料准确、布置在先,因而指挥若定、调遣自如,在一种看似轻松的气氛中,真真假假,亦醉亦狂,任意调侃着蒋干,并将其一步步按计划引入圈套。周瑜的做法分四步,这四步环环相扣、严丝合缝,时真时假,有威有诈,由不得蒋干不中计。第一步,劈头道破来意,先堵了蒋干劝降之口,又在酒宴上付剑太史慈,使蒋干无法提起军旅之事,这等于在彬彬有礼、笑容可掬中轻松地缴了对方的械,从此蒋干便只有招架之功,再无还手之力。这一回合,周瑜的风流蕴藉、机智敏捷在谈笑风生之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第二步,向蒋干显示军容军威、武器粮草。周瑜将此举安排在佯醉大笑之中,就把精心布置的示威活动,变成了毫不经意的自然流露,当然更使蒋干深信不疑。他与蒋干执手吐露胸怀,何等亲密倾心,又何等慷慨激昂!可是那些豪言壮语,哪一句不是另有目的?这番话,无异叫蒋干彻底死了劝降之心。这个回合里,周瑜威、诈并用,把严厉的警告、有力的还击藏在佯醉佯狂、知心换命的言行里,一种轻松自如、威而不露、居高临下的大将风度,表现得何等出色!第三步,佯作大醉,将蒋干引入机要之地,诱其盗书。如果说周瑜的前两步还是施计的铺垫,那么这一步是施计的重要一着了。周瑜的精细就在于从心理上先将蒋干逼到盗书的边缘。他知道,只有根本绝了蒋干的劝降之念,才能将这个贪功邀宠的家伙逼到回去无法交代的绝境,这样他才会去另谋邀功之途。所以前两步铺垫越足,这一步成功的可能也就越大。到了这一步,周的戏演得更妙,他佯醉邀蒋干同榻,立即睡熟,给蒋干制造了一个极好的盗书机会。其实,鼻息如雷的周瑜倒是绝对的清醒,而貌似清醒的蒋干倒是懵里懵懂地睡在鼓里呢。这个回合中,作者用在周瑜身上的笔墨不多,但刻划蒋干的鬼祟、惊慌,却正好反衬了周瑜精细周到、调遣自如的魄力。第四步,安排部下假送情报,进一步弄假成真,逼蒋干携书逃走。蒋干好瞒,曹操却是不好骗的。周瑜不仅要让蒋干把书盗走,还要借蒋干之口,说得曹操深信不疑。所以他不仅佯醉,还要佯醒。先是故意懊悔,使蒋干深信那盗书之机是周瑜的疏忽,又故作神秘,再抛出一点与蔡瑁张允结连的假情报,让蒋干更加深信自己盗书的价值。这样别说是蒋干这样的庸才,就是曹操,也难免不被瞒过。这一回合中周瑜的深谋远虑和严密周到,是在情节的又一次意外发展中,通过人物的语言行动表现出来的。在这样一个倜傥风流、足智多谋的大将面前,蒋干哪里是对手呢?他注定只能乖乖地成为周瑜手中的工具,为其智赚曹操起一回关键的作用。这一段,一步步写周瑜施计蒋干中计,便一层层深入地刻划出周瑜性格的多重侧面,使人们在情节曲折跌宕的变化中欣赏到人物独特的风采。第四段(9—10节)写曹操中计,周瑜大喜。蒋干劝降不成,自然要竭力将功补过,于是准确地按周瑜的调度行动,在遭到曹操责备以后,立即用蔡瑁张允通敌的情报来讨好献媚。在有耳闻有物证的情况下,老奸巨猾的曹操也被一时瞒过,直至杀了蔡张二人,方省悟曰:“吾中计矣!”消息传到江东,周瑜自然大喜,曰:“吾无忧矣!”这一段,虽然主要写的是曹操中计,却也借此进一步渲染了周瑜的料事如神。本文题目虽是“蒋干中计”,中心人物却是周瑜。在情节的展开中,作品不仅借人物的语言行动、表情神态,一惊一喜、一怒一笑去表现其性格,而且借蒋干曹操这两个人物为周瑜作了极好的衬托。蒋干的自负轻信、贪功无能反衬出周瑜的智勇双全;曹操老谋深算却终于败在周瑜手下,也进一步衬托出周瑜的智慧更胜一筹。
双眸剪秋水。推荐。爱诗词网。“双眸剪秋水,十指剥春葱”的意思,全诗,出处,解释,赏析“双眸剪秋水,十指剥春葱”是关于描写“人物摹写·人物形象·歌女”类的诗句。她那双明亮的眼睛如同澄净的秋水,她那纤细的十指好似刚刚剥开的春葱,又白又嫩。诗人将弹筝女的眼睛比作“秋水”,将十指比作“春葱”,自然而贴切,生动而形象。注:眸,指眼睛。白居易“筝”“全唐诗”第5134页。繁体:“雙眸剪秋水,十指剝春蔥”的意思,全詩,出處,解釋,賞析“雙眸剪秋水,十指剝春蔥”是關於描寫“人物摹寫·人物形象·歌女”類的詩句。她那雙明亮的眼睛如同澄凈的秋水,她那纖細的十指好似剛剛剝開的春蔥,又白又嫩。詩人將彈箏女的眼睛比作“秋水”,將十指比作“春蔥”,自然而貼切,生動而形象。註:眸,指眼睛。白居易“箏”“全唐詩”第5134頁。拼音:“ShuangMouJianQiuShui,ShiZhiBaoChunCong”DeYiSai,QuanShi,ChuChu,JieShi,ShangXi“ShuangMouJianQiuShui,ShiZhiBaoChunCong”ShiGuanYuMiaoXie“RenWuMoXie·RenWuXingXiang·GeNv”LeiDeShiGou。TaNaShuangMingLiangDeYanJingRuTongChengJingDeQiuShui,TaNaQianXiDeShiZhiHaoShiGangGangBaoKaiDeChunCong,YouBaiYouNen。ShiRenJiangDanZhengNvDeYanJingBiZuo“QiuShui”,JiangShiZhiBiZuo“ChunCong”,ZiRanErTieQie,ShengDongErXingXiang。Zhu:Mou,ZhiYanJing。BaiJuYi“Zheng”“QuanTangShi”Di5134Xie。
沈醉不知归路。推荐。爱诗词网。如梦令李清照常记溪亭日暮,沈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这首词,选自李清照的词集《漱玉词》。这是李清照回忆少女时代生活的一首词。她截取了天真烂漫的少女生活的一个片断——曾经有一次临晚乘醉尽兴忘归的泛舟。“常记溪亭日暮,沈醉不知归路”,“常”,“尝”的通假字,曾经的意思。词一开头先作交代,点出时间地点,然后以“沈醉”写人。至于为何而醉且沉?似乎应是饮酒而醉,但如果细读下文,看到主人公饱览初夏美景,留连忘返,则不妨可以说这种醉意也有几分是因这美好的景色而为之陶醉。“不知归路”四字,既承上“沈醉”而言,又引起下文的描写。“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这是进一步讲“不知归路”,其中“误入”两字照应前面的“沈醉”,因为“沈醉”方会“误入”,“藕花深处”四字则照应前面的“不知归路”,而进一步具体化。此句既说“兴尽”,又写“误入”,实际上还在写主人公余兴未尽、意犹未尽,所以虽说“兴尽”,但远远看到莲叶田田,闻到荷花飘香,却又身不由己,信舟划去。然而,当她划到藕花深处时,才发现此处已无路可通,从对景色的“沈醉”中顿然醒悟过来。作者早已就在前面交代了的“日暮”、“晚”的天气,此刻当已更晚,贪玩的少女这才不免有些吃惊,于是赶紧往回划。“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这里的“争”,就是争先恐后的意思,引申为“赶紧”,主人公赶紧划归,船桨击水,发出哗哗声响,把两岸沙滩上已经栖息的鸥鹭惊了起来,这也照应到前面,见出主人公确实归舟甚晚了。这就是李清照这首《如梦令》的全部内容。在这首词中,我们虽然看不到有多少现实的社会内容,但可以看到一个在封建社会中不受妇女礼教规范束缚的天真活泼的性格,看到作者对自然、对生活的浓厚的兴趣和热爱,给我们以美的享受。李清照词中,有不少这样的笔墨,曾因此而被封建道学家们视为“毫无顾藉”,但在今天看来这正是可贵的地方。从词的创作的角度来看,晚唐五代的花间词派主要把笔墨放在珠帘罗幕香闺佳人的描写上,天地狭窄。南唐至宋初词渐趋阔大,而李清照作为一个女词人,能走向广阔的郊外,扩大视野,不作卿卿我我男女恩怨之声,而写自己对美好自由生活及大自然的热爱,情调显得健康,意境显得开阔,这是不容易的。李清照后期词因时代的动乱而更多地写到当时的社会生活和时代情绪,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一定的高度,这与她前期的词作就有这样良好的开端分不开的。这首词在艺术上采用白描的手法,不事雕饰,文辞清新,用笔轻灵,写得真切自然,已开始显露出李清照词独特的艺术风格和特征。
【诗句】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出处】唐·李白《行路难三首》其一【译注】一斗十千的美酒斟满金杯,名贵的珍羞佳肴盛满玉盘。此诗写送别宴席上的情景及诗人的心绪。字里行间充满了抑郁不平的感慨,同时也表现出自信的精神。【全诗】行路难其一[唐]李白,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赏析】《行路难》系乐府旧题,属《杂曲歌辞》,《乐府解题》云“备言世路艰难及离别悲伤之意。”李白此诗作于离开长安之时,有系于开元十八、九年(730—731),言是初入长安困顿而归时所作;有系于天宝三载(744),谓是赐金放还时作。参照《梁园吟》、《梁甫吟》二诗,与此结尾如出一辙,故以前说为允。诗从高堂华宴写起,可能是饯筵的场面。“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值万钱”,前句化用曹植《名都篇》“美酒斗十千”,后句本于《北史》“韩晋明好酒纵诞,招饮宾客,一席之费,动至万钱,犹恨俭率”,它展示的是如同《将进酒》“烹羊宰牛且为乐”那样的盛宴,然而接下来却没有“会须一饮三百杯”的酒兴和食欲。“停杯”尤其“投著”这个动作,表现的是一种说不出的悲愤和失落,“拔剑击柱”这一动作,更增加了这种感觉。“心茫然”也就是失落感的表现。于是诗的前四句就有一个场面陡转的变化。
玉盘珍羞直万钱。推荐。爱诗词网。【诗句】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出处】唐·李白《行路难三首》其一【译注】一斗十千的美酒斟满金杯,名贵的珍羞佳肴盛满玉盘。此诗写送别宴席上的情景及诗人的心绪。字里行间充满了抑郁不平的感慨,同时也表现出自信的精神。【全诗】行路难其一[唐]李白,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赏析】《行路难》系乐府旧题,属《杂曲歌辞》,《乐府解题》云“备言世路艰难及离别悲伤之意。”李白此诗作于离开长安之时,有系于开元十八、九年(730—731),言是初入长安困顿而归时所作;有系于天宝三载(744),谓是赐金放还时作。参照《梁园吟》、《梁甫吟》二诗,与此结尾如出一辙,故以前说为允。诗从高堂华宴写起,可能是饯筵的场面。“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值万钱”,前句化用曹植《名都篇》“美酒斗十千”,后句本于《北史》“韩晋明好酒纵诞,招饮宾客,一席之费,动至万钱,犹恨俭率”,它展示的是如同《将进酒》“烹羊宰牛且为乐”那样的盛宴,然而接下来却没有“会须一饮三百杯”的酒兴和食欲。“停杯”尤其“投著”这个动作,表现的是一种说不出的悲愤和失落,“拔剑击柱”这一动作,更增加了这种感觉。“心茫然”也就是失落感的表现。于是诗的前四句就有一个场面陡转的变化。
论雷峰塔的倒掉。推荐。爱诗词网。点击进入:鲁迅《论雷峰塔的倒掉》原文《论雷峰塔的倒掉》是鲁迅杂文中的名篇,它最初发表于1924年11月17日《语丝》周刊第一期,后由作者编入《坟》。鲁迅在这篇杂文里,表现了他不妥协的反封建精神和敢于立异的反传统的美学观点。在鲁迅看来,矗立在杭州西湖边上的雷峰塔,是中国封建主义的象征。因此,它的倒掉,使鲁迅感到,“其欣喜为何如?”才引发出这篇与传统观点截然对立的文章来。这篇杂文可分四段。第一段从未倒的雷峰塔说起。“破破烂烂的映掩于湖光山色之间,落山的太阳照着这些四近的地方,就是‘雷峰夕照’,西湖十景之一。‘雷峰夕照’的真景我也见过,并不见佳,我以为。”这是点题。但已表现了自己的美学观点。在近代中国的文学史上,似乎还不能找到第二位与鲁迅那样一反传统的审美趣味的文学家。从传统的审美趣味来看,风景区中的“远村明月”、“萧寺清钟”、“古池好水”之类八景或十景不是好得很么?尤其是十景,给人以生活完美的感受,雷峰塔便是这样的西湖十景之一。而且不但景有十景,还移情于几乎衣食住行各方面,遂使“点心有十样锦,菜有十碗,音乐有十番”,至今“十全大补”的膏丸还能给病人以一种安全满足的功效。然而鲁迅偏偏反对这样一种传统的审美趣味。他管这叫做“十景病”。他诊断出了“十景病”的危害,说:“中国如十景病尚存,则不但卢梭他们似的疯子决不产生,并且也决不产生一个悲剧作家或喜剧作家或讽刺诗人”,其结果,“只是喜剧底人物或非喜剧非悲剧底人物,在互相模造的十景中生存,一面各各带了十景病。”这就是说,“十景病”式的审美趣味麻痹了人们对客观世界社会矛盾的感受,助长了“十全停滞生活”的延续。明乎此,我认为可以进一步领会本篇的题旨。然而鲁迅认为,雷峰塔的应该倒掉,还不仅在于它破破烂烂的外观,更主要是它象征着封建的幽灵。在民间故事中,雷峰塔是法海镇压白娘娘的地方,它象征着一种权势对自由心灵的无情摧残,为此,赢得了许多人的眼泪。既然白娘娘被镇压在雷峰塔下,这雷峰塔也便成为邪恶与恐怖的镇压机器,同情白娘娘的人们,向往自由的人们,希望雷峰塔的倒掉,可说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鲁迅不过是这种自由心灵呼唤的代言人。所以,在本篇第二段中,作者说:“那时我唯一的希望,就在这雷峰塔的倒掉。”虽然成年后鲁迅终于明白里边根本没有白蛇娘娘,但是,鲁迅说:“然而我心里仍然不舒服,仍然希望他倒掉。”这是因为,它既然是一种封建主义的象征,这象征就该被否定。第三段,“现在,他居然倒掉了,则普天之下的人民,其欣喜为何如?”这欣喜显然不是属于鲁迅一个人的。他证之以吴越山间海滨的民意,无不憎恨法海这种封建式的专制行为。可见,向往自由反对压迫的潜在意识在民间是普遍存在,他们不过借了寄寓于雷峰塔的一段神话传说来申诉自己的愿望,包括自己的不自由的心灵的宣泄。鲁迅这篇文章之所以有份量,博得普遍赞扬,正因为与民意息息相通。第四段,借神话传说中玉皇大帝处理法海,以致迫使他逃到蟹壳里去避祸,成为“蟹和尚”,肯定伸张正义之举。因此,本文以一句民间的詈语“活该”作结。有斩钉截铁之势。本篇写得潇洒流利,语言十分有个性,间以民谚与文言,使文气跳荡多姿,形成一种雄健诙谐兼而有之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