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伤方仲永

王安石伤方仲永朗读

王安石

金谿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人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伤仲永》是一则记述、评论“神童”故事的短文。在王安石传世的散文中,因其简约质朴、寓理于事、启人心迪而著称。“神童”方仲永秉赋聪颖,五岁即能操笔成诗,一时令“邑人奇之”;及长成,却因为“不使学”反落为平庸之辈。作者甚感于此,笔墨行文间一掬叹惋、怜惜之情。而唱叹发微于人事,辩析明理于篇章,使王安石能直抒胸臆。作者深刻地阐明:即使是“神童”、“天才”,倘若后天得不到教育和培养,一意“恃才弃学”,也必将陷入“卒之为众人”的平庸结局。王安石更由此而指出:“神童”一类尚且须“敏而好学”,才不至于“泯灭”,何况资质平凡的众人。可见勤学终生的必要与可贵。

这一短篇虽是王安石青年时期的作品,已然可见临川为文立论鲜明,因事言理,刻意宜人适世,以气势取胜的风格。此文显示了作者思想的深邃,而短文在艺术上以简洁切实、层次分明;议论集中,辩析透彻;文辞浅显、开口见心为特色。则更可证实王安石位列唐宋八大家,能以其气势雄健、“拗折峭深”的文风而独辟一脉,确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文章的构撰很精巧,命题为“伤仲永”,通篇却并无一“伤”字。然而作者的叙人事,发议论,时时处处都流露出内心真诚的伤悼与惋惜之情。使题、文能始终互为照应。在表面的平静叙记中,凝聚着满腹的伤郁;在畅达胸臆时,又隐散着一片劝谕,可见作者的运笔和用心。

全文以“伤”构筑布局,以“伤”蓄势运笔而又不留一丝直言伤悼的痕迹,确是难能可贵。全篇可分为三节。一、二两段纯记述人事,不杂一句辩析议论,已显示作者的匠心。王安石此文是用欲抑先扬之法,他深谙要点明仲永的所“伤”之处,须先写尽仲永的可“扬”之处。作者落墨于传闻,将方仲永五岁便操笔成诗的佳话先予记述,历数其可“扬”处,“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未尝”而“忽求”,文辞形象生动,当为“一扬”;继以“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即书”且“自为”,记事简明切实,可称“二扬”;而“传一乡秀才观之”的“传”、“观”二个动词极富神采,应看作可“扬”之三;而“指物立就”四字,更令人惊叹。使五岁“神童”聪颖、机警、可爱之状活立于纸上。可谓应“扬”之四;至于“邑人奇之”,则指出“神童”的声名传远,自然是可“扬”之五。凡此五处,已使作者深信“天才”的存在,即便是传闻夸饰,佳话渲染,王安石似乎也不愿去辩析,只是一心记述而已。对比于篇首的“世隶耕”和“父异焉”,一个“世”字从正面指明仲永出身的卑微;一个“异”字则从侧面写出仲永的聪慧过人。在作者的笔下,方仲永的秉赋“受之于天”,可褒扬者凡五处,果然与众不同。给人以“伤又从何来”之感。此处“欲抑先扬”之法运用得极自如。作者继而叙记因有此五处,“神童”之父“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天才之悲剧也就从“日谒”、“不使学”开始了。不过作者行文仍不示明褒贬,虽寓于文句之中,而“伤悼”仍不落一字。其实,王安石对为父者竟以仲永的天赋而力图“宾客”、“乞钱币”、“利其然”的作法非常反感。于是顺势提炼出“不使学”三字作为全篇的“文眼”。方仲永的可惋惜、可伤悼处既由此始,亦正在此。从行文看,“不使学”三字仍然是记实的叙述,并不指代褒贬。但可“扬”之处说尽,“抑”而所“伤”者也就不言自明了。王安石的长于说理论辩并非限于正论大体之中,叙事短篇亦可见其端倪。此处“不使学”三字如分水岭,使“神童”的五条褒扬顿成饭后茶余的谈资,作者内心的叹咏与伤悼也随之流露出来,虽然,在以“不使学”收束首段文字时,这种伤悼与抑贬,并不明显,作者的感伤并无一字一句,但“不使学”三字成为伤悼的基础,为下文的生发议论设下了伏笔。

至于第二段的叙事记人,文句愈加简短切实。既交代了故事的始末,又使全文的结构整饬。从仲永“十二三”时作者的亲见其人,到“又七年”之后的再次询问,一见一闻,“神童”仲永的故事遂由传闻而亲见,而“复到舅家问焉”,已颇有时日了,但王安石对其事其人的关注反愈加深切。不过仲永已经由“不能称前之闻”回复为“泯然众人”。“神童”的佳话亦就此结束,作者由此悟出的一番议论却不能不发。王安石耳闻目睹,以“神童”方仲永5岁能操笔成诗,“十二三”却“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更已“泯然众人”的惊人变化,痛感“不使学”的贻害“神童”、更贻害众人,伤悼、叹惋之情顿然直泄无余。行文已非纯粹记人事,语辞亦直露作者的情感。“不能”与“泯然”二词,贬抑明显,伤悼溢于言表,而二个虚词“矣”,更是含一片叹惋之意。

全文结构鲜明得体,叙事议论亦时起波折。后一段的议论,得之于前两段的三处预设伏笔。“不使学”、“不能称前时之闻”、“泯然众人”的事实,使作者能因事立论,由事言理,有感而发,毫无抽象空洞的印象。而议论集中、条分缕析,使论辩有力,文章简练。以“王子”自称而阐发的议论,其主旨已不仅仅在“伤仲永”了。王安石以鲜明的三组对比:“神童”的“受之于天”与“受之于人”;仲永前后变化的“一闻一见”;“天才”早期的“通悟”与后期的平庸,寓言式地指出:“不受之天”的众人,既无“神童”的聪颖“通悟”,若“又不受之人”,不愿努力学习,加强后天的教育。其后果更不堪设想,“得为众人而已耶?”,或许连普通人都跟不上了。这里的语重心长而又感情浓烈,远不是一、二两段中敛气蓄势、不示褒贬的纯粹记述所能比拟的。作者并没有采用夹叙夹议的方法,全篇的结构。首先为末段的议论有根有据。而行文巧用对比,寓言式的点明题旨,以及将方仲永这一悲剧人物的形象同作者颇有哲理的阐述穿接在一起,使叙述和议论产生了极大的概括性,神童的泯灭几成一例含有特定意义的典型。标题与行文的相得益彰,而蕴藉主旨却出题外,短文的意义也就更深刻了。

《伤仲文》一文“以盘折胜,……造语极危悚,又极精切”(《林纾选评古文辞类纂》),古人的这种见解虽是一家之言,倒也有可取处。以散文的语言而论,王安石追求“篇无余语、语无余字,往往束千百言、十数转于数行中”(《王荆公年谱考略》)的语辞风格。这篇短文以选词精切,简短切实见长。如赞仲永5岁“书诗四句”,即指出“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说明“神童”亦有其所限;而“文理皆有可观者”,仍旨在体味“指物立就”的诗作尚可一读。至于语言的简洁质朴,生动形象、蕴含激情则文中更有多处。如“借近旁与之”一句,颇具形神,使“父异焉”三字有落实。至于“日扳”,“环谒”二词,用得恰到好处。将仲永迫于父亲的贪图而四处奔波,终日献“异”技的情景揭示无遗。王安石行文讲究一波三折,而语言却无拖沓枝蔓之虞。末段的议论,句式多变,层层递进。其文辞却浅显,且多用虚词,使论证更加有力。然而,王安石的散文语言虽有洗尽铅华凡艳的长处,却因过于重视文学的实用价值,常给人以说理有余文采不足的疵病。此文虽文句简短切实,议理深入浅出,终究缺少文采的厚味。

以文中所述“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以及“又七年,还自扬州”推断,此文似写于作者宝元二年(1039)至庆历二年(1042)的入仕以前。据王安石的《忆昨诗》有“此时少壮自负恃,意气与日争光辉”句,可知16岁时的王安石,正是个恃才傲物,我行我素的青年。诗中又感叹“男儿少壮不树立,挟此穷老将安归?”证实了作者直至17岁那年(1039)才猛然醒悟、立志发奋。在北宋六大家中,王安石作为一个大政治家,其胸襟自然非一般文人士子所能比。青年时期的王安石,其理想亦在做时代的弄潮儿。所以,他能借《伤仲永》一文,因事言理,寄托心志。行文中更是奇思横溢,议论超群,屡出新意。而通篇由伤悼仲永到警策众人,从而使短文的题旨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这既是一般同龄人所不能达到的思想深度,亦是散文大家王安石行笔落墨的独特之处。《伤仲永》仅仅是这种“拗折峭深”、曲折畅达、气雄词峻风格的雏形,是一种抒发心志的锋芒小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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