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名作《陆文夫·美食家》原文|主题|赏析|概要
作者简介(见“小巷深处”条)
内容概要朱自冶的父亲在上海开房地产交易所,发了大财。本来家住上海,在苏州也买下了一大片家产。抗日战争开始不久,一颗大炸弹落在朱家房顶上,全家只有朱自冶幸免于难。因为那天他来苏州外婆家吃喜酒了。这时朱自冶20多岁,上海的家没有了,只好孤身一人住到苏州来。他以出租房屋为生,收入很多,一应事务又有经纪人代为办理,所以每天唯一的事情就是想办法吃、喝、消遣。他不仅吃得又精又细,而且能把吃食讲得头头是道。中学生高小庭和妈妈是朱自冶的远亲,寄住朱家,不交房钱,朱自冶便让高小庭课余时间给他当跑街的,采买各处的风味小吃。高小庭在学校读书,懂得一点历史地理、自由平等、三民主义、人的尊严什么的,所以对朱自冶的寄生虫生活忿忿不平。1948年冬天高小庭投奔革命到解放区,没想到解放后被分配回苏州干商业工作。这时朱自冶仍然有钱,仍然包着阿二的黄包车,趾高气扬地进饭馆、上茶楼。他不抽不赌不嫖,没干过坏事,镇反镇不到他头上,他反说共产党把天下治得太平了,可以放心吃喝了。高小庭心里有气,劝阿二别再给资产阶级寄生虫当“牛马”。于是阿二真的不再给朱自冶当“牛马”,但这样一来没有了收入。阿二的爹只好去摆小摊,见了高小庭就狠狠地翻白眼。朱自冶没有车坐了,也对高小庭怀恨在心。高小庭暗暗得意,认为自己使朱自冶学会了自食其力。后来组织分配高小庭去一家名菜馆当经理,他决心不再为资产阶级寄生虫服务,而要为人民大众服务,于是把名菜馆“改造”成大饭铺。受其影响,其他名菜馆也开始敷衍了事。朱自冶及其“食友”们无处可吃,丢了魂一样蔫头蔫脑。朱自冶责怪高小庭糟蹋了苏州名菜,后来便偷偷跑到孔碧霞家吃了起来。孔碧霞本是一个政客兼教授的姨太太,解放前夕政客逃住香港,把孔碧霞、3岁的女儿和一座大房子留在了苏州。孔碧霞烹饪技术奇妙无比。她和朱自冶一个会烧,一个会吃;一个会买,一个有钱。于是由同吃而同居,最后宣布结婚,天天两人挽着手上菜场。高小庭看到朱自冶逃避改造非常气愤,没想到许多干部、工人也对他那大饭铺饭菜质量低劣表示不满了。一位老战友还责备他毁灭了苏州的饮食文化。60年代初国家陷于贫困,饥饿威胁着每个人,连朱自冶也和高小庭一起偷偷去码头拉大南瓜了。拉南瓜的时候饿得皮包骨头的朱自冶沉浸在对曾经享用过的美味的回忆里,居然在幻想中创造了一道名菜“南瓜盅”。到了“文革”,高小庭和朱自冶一个是走资派,一个是寄生虫,都成了批判对象。高小庭还被赶出苏州下放到农村。“文革”后落实政策,高小庭仍回苏州那家菜馆当经理。随着经济的繁荣,人们对吃的要求越来越高。高小庭思想解放了,又把大饭铺恢复成名菜馆。他还冒着大雨去拜见已退休的名厨师杨中宝,请杨中宝回来给青年厨师讲课。连朱自冶也被请来专门谈“吃”。朱自冶1938年开始在苏州吃馆子——这还没算他在上海的吃龄,一直吃到“大跃进”之前。3年困难时期一度中断,但并未停止理论探讨。据外界流传,他在极困难的条件下写了一本食谱。“文革”中什么都肯交待,唯独把食谱包好埋在假山下。朱自冶本不善言词,但来菜馆谈吃却口若悬河。讲着讲着还插进一些情节和典故,甚至把大姑娘唱小曲、卖白兰花、叫堂会等夹在菜里。朱自冶因为谈吃,名气居然大起来,来请讲课的络绎不绝。有心人还借此机会成立烹饪学会,录下朱自冶的讲话印成讲义。不久,当年的黄包车夫阿二要娶儿媳妇,约高小庭星期天晚上去吃酒席。阿二刚走,烹饪学会又送来请柬,约高小庭参加星期天中午在孔碧霞家举行的庆祝烹饪学会成立的宴会。星期天中午,高小庭有生以来第一次走进了孔家那黑漆斑剥的大门。庭院幽雅、紧凑,有池塘、树木、花草、石竹、水轩、石板桥……。孔碧霞的女儿年轻美丽,年过半百的孔碧霞也是那么高雅脱俗。朱自冶身穿西服坐在大圆桌前,旁边是几位苏州的“各界人士”。各种冷盘在桌上摆成一朵硕大无比的花,随后送上来的各种菜都新奇而味美。朱自冶的解释和指挥头头是道,孔碧霞美丽的女儿迈着轻盈的脚步走过池塘上的石板桥来上菜的姿态也优美无比。宴会中,会奉承的人把“美食家”的雅称送给朱自冶,还要求高小庭的菜馆聘朱自冶为技术指导,按月发工资。高小庭急忙借口参加阿二家的婚宴逃出孔家。阿二家没有虚伪的应酬,也谈不上奢糜,但气氛欢乐、融洽。人们以小孩子为中心,递食品,逗笑。有人把一颗硬糖塞在高小庭小外孙的嘴里,那孩子立即吐了出来。有人递上一条巧克力,那孩子抓过来就往嘴里送,吃得直流口水。人们轰笑起来,而高小庭心里却燃起了无名火:这孩子长大也要成“美食家”了吗?他一把夺过巧克力,把一颗硬糖塞进孩子嘴里,孩子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作品鉴赏中国“文化热”的兴起是80年代中期的事,但《美食家》确实是一篇较早在比较深刻的意义上思考文化问题的作品。它以探讨文化问题为主,但又不局限于探讨文化问题,所以意蕴深刻而丰富。对于文化这个最深刻意义上的主题来说,小说中的人或物都是一种表象。或者一种象征。欣赏这篇小说首先必须意识到这一点。小说的选材是奇特的。它主要写一个以品味佳肴为职业的人“吃”的历史、生活际遇及其精神风貌。但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并非仅仅把“吃”作为一种生活现象、一种生理需要来描写,而主要是把“吃”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化形式来描写,挖掘其社会、历史意义。在小说中,“食”是一种“文化符号”,而且这个符号具有象征中国传统文化的意义。这是显而易见的。如在小说第5章,作者借高小庭之口议论道:“文化大革命可以毁掉许多文化,这吃的文化却是不绝如流”;在第6章,丁大头又对高小庭说:“苏州的吃太有名了,是千百年来劳动人民创造出来的文化。如果把这种文化毁在你手里,你是要对历史负责的!”显然,作家是通过对“食”这种特定文化形式的描写思考整个文化问题。作家对文化的理解与评价主要是通过朱自冶和高小庭这两个既对立又统一的形象体现出来的。关于朱自冶,就阶级成分而言,他无疑是剥削阶级、有闲阶级的代表,不劳而获,生活条件优越。高小庭有充分的理由把他看作“寄生虫”。但是,他代表的那种精细、高雅的文化却又不容简单否定。因为那是人类进步和文化的结晶。小说的这种价值观体现在高小庭形象的转变上。显然,读者不应把高小庭和小说作者等同起来。高小庭是小说中的一个特殊角色,小说作者在他身上寄予了两种情感:肯定和讽刺。作为革命者,高小庭从小受民主主义、自由平等思想的影响,否定朱自冶的寄生虫生活,这当然没有错。但他因此否定朱自冶身上体现出来的那种文化形态,则是一种偏见,甚至是一种愚昧。这种愚昧具体表现为“极左”和“革命”行动:将苏州名菜馆改为大饭铺。但随着社会的变革,思想的解放,他终于意识到当年那种“革命”行动的简单幼稚,能够重新评价朱自冶的“美食”。小说第9、10章关于高小庭把大饭铺恢复成名菜馆、请名厨师杨中宝、美食家朱自冶来传授经验的描写,实际上是暗示身为革命者但代表一种低级文化形态的高小庭对高级文化形态的认同。无论是对于朱自冶还是对于高小庭,小说都是有褒有贬的:朱自冶体现着高雅的文化,但这高雅却建立在以剥削为主的生存方式上;高小庭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却曾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愚昧。这两个人物身上被肯定的因素的统一——高雅的文化形态与健全的生存方式的统一,才是理想的人生。改革之后那些凭自己的劳动所得理直气壮地到名菜馆来享用名菜的人们,就把自食其力与文明高雅统一起来了。作家实际是想说:在物质条件比较丰富的情况下,人就应当而且必然追求高雅的生活。文明,就是这样诞生并发展起来的。小说最后写的高小庭外孙吃巧克力那个细节,就是揭示人固有的一种天性。把朱自冶、高小庭等作为文化的表象来认识的时候,我们得出了上面的结论。但在小说中,他们又是生存在既定的社会环境中、有血有肉的人。朱自冶曾经有过天天坐着黄包车吃馆子、上茶楼、泡澡堂的优越生活,3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也落魄得提着草包在街上乱转,拼命钻进人堆里买点红薯、萝卜、花生米。“文革”中挨批斗,改革开放后却吃得更体面。高小庭以革命者自居,3年困难时期却把自己的老婆饿得浮肿,自己半夜里偷偷摸摸去码头拉南瓜。“文革”中他被作为革命对象下放农村,改革后回到苏州。又要为他当年深恶痛绝的“吃”而苦心经营。这类描写实际上是对特定历史时期某种社会现实的反思。它与文化反思结合在一起,使小说具有了文化、历史、社会、人生等多重探索相统一的品格。艺术上,这篇小说值得注意的是其朴素的叙述风格,对苏州风土人情、美味佳肴的描绘形成的地方气息,以及从高小庭的角度用第一人称来叙述而产生的反讽刺特征。
美食家陆文夫。推荐。爱诗词网。文学名作《陆文夫·美食家》原文|主题|赏析|概要作者简介(见“小巷深处”条)内容概要朱自冶的父亲在上海开房地产交易所,发了大财。本来家住上海,在苏州也买下了一大片家产。抗日战争开始不久,一颗大炸弹落在朱家房顶上,全家只有朱自冶幸免于难。因为那天他来苏州外婆家吃喜酒了。这时朱自冶20多岁,上海的家没有了,只好孤身一人住到苏州来。他以出租房屋为生,收入很多,一应事务又有经纪人代为办理,所以每天唯一的事情就是想办法吃、喝、消遣。他不仅吃得又精又细,而且能把吃食讲得头头是道。中学生高小庭和妈妈是朱自冶的远亲,寄住朱家,不交房钱,朱自冶便让高小庭课余时间给他当跑街的,采买各处的风味小吃。高小庭在学校读书,懂得一点历史地理、自由平等、三民主义、人的尊严什么的,所以对朱自冶的寄生虫生活忿忿不平。1948年冬天高小庭投奔革命到解放区,没想到解放后被分配回苏州干商业工作。这时朱自冶仍然有钱,仍然包着阿二的黄包车,趾高气扬地进饭馆、上茶楼。他不抽不赌不嫖,没干过坏事,镇反镇不到他头上,他反说共产党把天下治得太平了,可以放心吃喝了。高小庭心里有气,劝阿二别再给资产阶级寄生虫当“牛马”。于是阿二真的不再给朱自冶当“牛马”,但这样一来没有了收入。阿二的爹只好去摆小摊,见了高小庭就狠狠地翻白眼。朱自冶没有车坐了,也对高小庭怀恨在心。高小庭暗暗得意,认为自己使朱自冶学会了自食其力。后来组织分配高小庭去一家名菜馆当经理,他决心不再为资产阶级寄生虫服务,而要为人民大众服务,于是把名菜馆“改造”成大饭铺。受其影响,其他名菜馆也开始敷衍了事。朱自冶及其“食友”们无处可吃,丢了魂一样蔫头蔫脑。朱自冶责怪高小庭糟蹋了苏州名菜,后来便偷偷跑到孔碧霞家吃了起来。孔碧霞本是一个政客兼教授的姨太太,解放前夕政客逃住香港,把孔碧霞、3岁的女儿和一座大房子留在了苏州。孔碧霞烹饪技术奇妙无比。她和朱自冶一个会烧,一个会吃;一个会买,一个有钱。于是由同吃而同居,最后宣布结婚,天天两人挽着手上菜场。高小庭看到朱自冶逃避改造非常气愤,没想到许多干部、工人也对他那大饭铺饭菜质量低劣表示不满了。一位老战友还责备他毁灭了苏州的饮食文化。60年代初国家陷于贫困,饥饿威胁着每个人,连朱自冶也和高小庭一起偷偷去码头拉大南瓜了。拉南瓜的时候饿得皮包骨头的朱自冶沉浸在对曾经享用过的美味的回忆里,居然在幻想中创造了一道名菜“南瓜盅”。到了“文革”,高小庭和朱自冶一个是走资派,一个是寄生虫,都成了批判对象。高小庭还被赶出苏州下放到农村。“文革”后落实政策,高小庭仍回苏州那家菜馆当经理。随着经济的繁荣,人们对吃的要求越来越高。高小庭思想解放了,又把大饭铺恢复成名菜馆。他还冒着大雨去拜见已退休的名厨师杨中宝,请杨中宝回来给青年厨师讲课。连朱自冶也被请来专门谈“吃”。朱自冶1938年开始在苏州吃馆子——这还没算他在上海的吃龄,一直吃到“大跃进”之前。3年困难时期一度中断,但并未停止理论探讨。据外界流传,他在极困难的条件下写了一本食谱。“文革”中什么都肯交待,唯独把食谱包好埋在假山下。朱自冶本不善言词,但来菜馆谈吃却口若悬河。讲着讲着还插进一些情节和典故,甚至把大姑娘唱小曲、卖白兰花、叫堂会等夹在菜里。朱自冶因为谈吃,名气居然大起来,来请讲课的络绎不绝。有心人还借此机会成立烹饪学会,录下朱自冶的讲话印成讲义。不久,当年的黄包车夫阿二要娶儿媳妇,约高小庭星期天晚上去吃酒席。阿二刚走,烹饪学会又送来请柬,约高小庭参加星期天中午在孔碧霞家举行的庆祝烹饪学会成立的宴会。星期天中午,高小庭有生以来第一次走进了孔家那黑漆斑剥的大门。庭院幽雅、紧凑,有池塘、树木、花草、石竹、水轩、石板桥……。孔碧霞的女儿年轻美丽,年过半百的孔碧霞也是那么高雅脱俗。朱自冶身穿西服坐在大圆桌前,旁边是几位苏州的“各界人士”。各种冷盘在桌上摆成一朵硕大无比的花,随后送上来的各种菜都新奇而味美。朱自冶的解释和指挥头头是道,孔碧霞美丽的女儿迈着轻盈的脚步走过池塘上的石板桥来上菜的姿态也优美无比。宴会中,会奉承的人把“美食家”的雅称送给朱自冶,还要求高小庭的菜馆聘朱自冶为技术指导,按月发工资。高小庭急忙借口参加阿二家的婚宴逃出孔家。阿二家没有虚伪的应酬,也谈不上奢糜,但气氛欢乐、融洽。人们以小孩子为中心,递食品,逗笑。有人把一颗硬糖塞在高小庭小外孙的嘴里,那孩子立即吐了出来。有人递上一条巧克力,那孩子抓过来就往嘴里送,吃得直流口水。人们轰笑起来,而高小庭心里却燃起了无名火:这孩子长大也要成“美食家”了吗?他一把夺过巧克力,把一颗硬糖塞进孩子嘴里,孩子哇地一声大哭起来……。作品鉴赏中国“文化热”的兴起是80年代中期的事,但《美食家》确实是一篇较早在比较深刻的意义上思考文化问题的作品。它以探讨文化问题为主,但又不局限于探讨文化问题,所以意蕴深刻而丰富。对于文化这个最深刻意义上的主题来说,小说中的人或物都是一种表象。或者一种象征。欣赏这篇小说首先必须意识到这一点。小说的选材是奇特的。它主要写一个以品味佳肴为职业的人“吃”的历史、生活际遇及其精神风貌。但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并非仅仅把“吃”作为一种生活现象、一种生理需要来描写,而主要是把“吃”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化形式来描写,挖掘其社会、历史意义。在小说中,“食”是一种“文化符号”,而且这个符号具有象征中国传统文化的意义。这是显而易见的。如在小说第5章,作者借高小庭之口议论道:“文化大革命可以毁掉许多文化,这吃的文化却是不绝如流”;在第6章,丁大头又对高小庭说:“苏州的吃太有名了,是千百年来劳动人民创造出来的文化。如果把这种文化毁在你手里,你是要对历史负责的!”显然,作家是通过对“食”这种特定文化形式的描写思考整个文化问题。作家对文化的理解与评价主要是通过朱自冶和高小庭这两个既对立又统一的形象体现出来的。关于朱自冶,就阶级成分而言,他无疑是剥削阶级、有闲阶级的代表,不劳而获,生活条件优越。高小庭有充分的理由把他看作“寄生虫”。但是,他代表的那种精细、高雅的文化却又不容简单否定。因为那是人类进步和文化的结晶。小说的这种价值观体现在高小庭形象的转变上。显然,读者不应把高小庭和小说作者等同起来。高小庭是小说中的一个特殊角色,小说作者在他身上寄予了两种情感:肯定和讽刺。作为革命者,高小庭从小受民主主义、自由平等思想的影响,否定朱自冶的寄生虫生活,这当然没有错。但他因此否定朱自冶身上体现出来的那种文化形态,则是一种偏见,甚至是一种愚昧。这种愚昧具体表现为“极左”和“革命”行动:将苏州名菜馆改为大饭铺。但随着社会的变革,思想的解放,他终于意识到当年那种“革命”行动的简单幼稚,能够重新评价朱自冶的“美食”。小说第9、10章关于高小庭把大饭铺恢复成名菜馆、请名厨师杨中宝、美食家朱自冶来传授经验的描写,实际上是暗示身为革命者但代表一种低级文化形态的高小庭对高级文化形态的认同。无论是对于朱自冶还是对于高小庭,小说都是有褒有贬的:朱自冶体现着高雅的文化,但这高雅却建立在以剥削为主的生存方式上;高小庭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却曾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愚昧。这两个人物身上被肯定的因素的统一——高雅的文化形态与健全的生存方式的统一,才是理想的人生。改革之后那些凭自己的劳动所得理直气壮地到名菜馆来享用名菜的人们,就把自食其力与文明高雅统一起来了。作家实际是想说:在物质条件比较丰富的情况下,人就应当而且必然追求高雅的生活。文明,就是这样诞生并发展起来的。小说最后写的高小庭外孙吃巧克力那个细节,就是揭示人固有的一种天性。把朱自冶、高小庭等作为文化的表象来认识的时候,我们得出了上面的结论。但在小说中,他们又是生存在既定的社会环境中、有血有肉的人。朱自冶曾经有过天天坐着黄包车吃馆子、上茶楼、泡澡堂的优越生活,3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也落魄得提着草包在街上乱转,拼命钻进人堆里买点红薯、萝卜、花生米。“文革”中挨批斗,改革开放后却吃得更体面。高小庭以革命者自居,3年困难时期却把自己的老婆饿得浮肿,自己半夜里偷偷摸摸去码头拉南瓜。“文革”中他被作为革命对象下放农村,改革后回到苏州。又要为他当年深恶痛绝的“吃”而苦心经营。这类描写实际上是对特定历史时期某种社会现实的反思。它与文化反思结合在一起,使小说具有了文化、历史、社会、人生等多重探索相统一的品格。艺术上,这篇小说值得注意的是其朴素的叙述风格,对苏州风土人情、美味佳肴的描绘形成的地方气息,以及从高小庭的角度用第一人称来叙述而产生的反讽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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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有黄公者,好谦卑。有二女,皆国色。以其美也,常谦辞毁之,以为丑恶。丑恶之名远布,年过而一国无聘者。卫有鳏夫,失时,冒娶之,果国色。然后曰:“黄公好谦,故毁其子,妹必美。”于是争礼之,亦国色也。国色,实也;丑恶,名也。此违名而得实也。
——《尹文子》
黄公好谦卑。推荐。爱诗词网。齐有黄公者,好谦卑。有二女,皆国色。以其美也,常谦辞毁之,以为丑恶。丑恶之名远布,年过而一国无聘者。卫有鳏夫,失时,冒娶之,果国色。然后曰:“黄公好谦,故毁其子,妹必美。”于是争礼之,亦国色也。国色,实也;丑恶,名也。此违名而得实也。——《尹文子》【意译】齐国有位黄公,喜欢谦卑。他有两个女儿,都是天姿国色。因为她们长得美,黄公常常很谦卑地对人说自己的女儿生得丑,大家也就都以为他女儿长得丑。后来,丑陋的名声到处传播,使两个女儿过了出嫁的年纪还呆在家里,全国没有一个人敢来求亲。卫国有个光棍,错过了婚娶时机,就冒险娶了黄公的长女,结果发现非但不丑,反而是国色天香。然后人们说:“黄公这个人好谦卑,所以说自己女儿丑,因此小女儿肯定也很漂亮。”于是远近的人都争着来求亲,结果发现也是国色。黄公女儿漂亮,是实情,丑陋,是名声。这实际上是违背名声而得到实情的一例。【解说】谦虚,是中国古代圣贤推崇的美德之一。先秦诸子中,《老子》最讲究谦退,虚无。因为老子认为万物之源的“道”是虚状的,但虚状的道却能发挥无穷的作用来,可见老子讲虚无,含有无穷的创造因素。应用于人生上,虚、谦、退,一方面呼吁“不争”,以消除社会争端,另一方面,要人们凝炼内在的生命,给予人的主体以无限的精神空间。与老子本体论、人生观角度讲谦不同,孔子讲谦是为了提高个人的修养:“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教导弟子善于从别人身上汲取长处,加速自己的道德完成。至于《礼记》所载言论,往往泛化为一种行为准则,比如“美则称人,过则称己”,“自卑而尊人”等等,都是脱离了具体条件,将“谦卑”作为一种无条件的道德命令要人们尊奉。世界上没有真正无条件的真理,或者说一切无条件的都不真。上帝是无条件的存在,也是虚伪的存在。谦卑一旦成为抽象的道德律令,也就虚伪得像黄公一样讨厌。谦卑、谦虚作为一种道德准则,其真意应在于提供一种调节人与人之间紧张关系的精神机制,它的根据和条件是个体的不可避免的局限性。由于人们的认识都受到特定时空的限制,都带有片面性,甚至是根本的荒谬,就不能仅仅鼓吹“固执己见”,而应该能够容纳,允许与自己不同乃至敌对的见解的存在,这就需要“谦虚”,——虚己以待人,这样的谦虚也许才真正有意义和价值。如果从谦虚的问题看此则寓言,也就超越了寓言作者对于“名”、“实”关系的譬喻。【相关名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诗经·小雅·鹤鸣》人道恶盈而好谦——《易·谦卦》人各有能有不能。——左丘明
【诗句】谁怜越女颜如玉,贫贱江头自浣纱。【出处】唐·王维《洛阳女儿行》。【翻译】谁来怜爱貌美如玉的西施,她出身贫贱,在那江头独自漂洗棉纱。越女:指春秋时越国美女西施,贫贱时曾在江边浣纱,后被越王勾践选中献给吴王夫差。颜:容颜。浣(huàn):洗。【用法例释】用以形容女子貌美,出身贫苦,无人怜爱。[例]有道是古诗说得好:谁怜越女颜如玉,贫贱江头自浣纱!只因为一个贫字,那千古佳人西施不也曾做过江头浣纱女!但我看小香艳却比西施有志得多!(苗长水《秋雨之艳》)【全诗】《洛阳女儿行》[唐]·王维洛阳女儿对门居,才可容颜十五余。良人玉勒乘骢马,侍女金盘脍鲤鱼。画阁朱楼尽相望,红桃绿柳垂檐向。罗帏送上七香车,宝扇迎归九华帐。狂夫富贵在青春,意气骄奢剧季伦。自怜碧玉亲教舞,不惜珊瑚持与人。春窗曙灭九微火,九微片片飞花琐。戏罢曾无理曲时,妆成只是熏香坐。城中相识尽繁华,日夜经过赵李家。谁怜越女颜如玉,贫贱江头自浣纱。
谁怜越女颜如玉。推荐。爱诗词网。【诗句】谁怜越女颜如玉,贫贱江头自浣纱。【出处】唐·王维《洛阳女儿行》。【翻译】谁来怜爱貌美如玉的西施,她出身贫贱,在那江头独自漂洗棉纱。越女:指春秋时越国美女西施,贫贱时曾在江边浣纱,后被越王勾践选中献给吴王夫差。颜:容颜。浣(huàn):洗。【用法例释】用以形容女子貌美,出身贫苦,无人怜爱。[例]有道是古诗说得好:谁怜越女颜如玉,贫贱江头自浣纱!只因为一个贫字,那千古佳人西施不也曾做过江头浣纱女!但我看小香艳却比西施有志得多!(苗长水《秋雨之艳》)【全诗】《洛阳女儿行》[唐]·王维洛阳女儿对门居,才可容颜十五余。良人玉勒乘骢马,侍女金盘脍鲤鱼。画阁朱楼尽相望,红桃绿柳垂檐向。罗帏送上七香车,宝扇迎归九华帐。狂夫富贵在青春,意气骄奢剧季伦。自怜碧玉亲教舞,不惜珊瑚持与人。春窗曙灭九微火,九微片片飞花琐。戏罢曾无理曲时,妆成只是熏香坐。城中相识尽繁华,日夜经过赵李家。谁怜越女颜如玉,贫贱江头自浣纱。
《秃头歌女》外国文学作品简析
法国荒诞派戏剧家尤涅斯库(1912—)的代表剧作。故事发生在一个英国式的中产阶级家庭的起居室里,时间是晚上九点,可那个疯狂的大挂钟却敲了17下。主人公史密斯夫妇在前台前言不搭后语地说着话:晚饭吃得不错;色拉油质量有好有坏;博比·沃森先生死了4年,但尸体还冒着热气;一个星期三天;男人整日涂口红,女人成天喝威士忌……正当史密斯夫妇历数荒唐怪事的时候,应邀前来吃晚饭的马丁夫妇到了,但两对夫妇见面后却无话可说,尴尬万分,满台只有“嗯嗯”“呀呀”的应酬声。马丁夫妇本是已有两个孩子的老夫老妻了,但见了面却互相不认识,只是在回忆了来伦敦的路线、乘坐的车辆、家中的摆设和儿女的特征以后才恍然大悟:“啊,我们原来是夫妻!”正在这时,门铃响了,可是开门不见人来。第五次开门才进来了一个消防队长。他完不成灭火任务,来问史密斯家失不失火。在众人请求下,他讲了一个小公牛因为吃下了碎玻璃而生下一头母牛的故事。但是小公牛不是母牛的“妈妈”,因为它是公的,它也不是母牛的爸爸,因为他比母牛还小,于是小公牛和一个人结婚了。两对夫妇大喊大叫:“面包一棵树!”“老鼠有眉毛,眉毛没老鼠!”“打倒皮鞋油!”“我们去给奥德赛一巴掌!”全剧在大家依次说出的单音节字母中结束:“这!不——从——那儿——走!”“这!从——这儿——走!”
秃头歌女。推荐。爱诗词网。《秃头歌女》外国文学作品简析法国荒诞派戏剧家尤涅斯库(1912—)的代表剧作。故事发生在一个英国式的中产阶级家庭的起居室里,时间是晚上九点,可那个疯狂的大挂钟却敲了17下。主人公史密斯夫妇在前台前言不搭后语地说着话:晚饭吃得不错;色拉油质量有好有坏;博比·沃森先生死了4年,但尸体还冒着热气;一个星期三天;男人整日涂口红,女人成天喝威士忌……正当史密斯夫妇历数荒唐怪事的时候,应邀前来吃晚饭的马丁夫妇到了,但两对夫妇见面后却无话可说,尴尬万分,满台只有“嗯嗯”“呀呀”的应酬声。马丁夫妇本是已有两个孩子的老夫老妻了,但见了面却互相不认识,只是在回忆了来伦敦的路线、乘坐的车辆、家中的摆设和儿女的特征以后才恍然大悟:“啊,我们原来是夫妻!”正在这时,门铃响了,可是开门不见人来。第五次开门才进来了一个消防队长。他完不成灭火任务,来问史密斯家失不失火。在众人请求下,他讲了一个小公牛因为吃下了碎玻璃而生下一头母牛的故事。但是小公牛不是母牛的“妈妈”,因为它是公的,它也不是母牛的爸爸,因为他比母牛还小,于是小公牛和一个人结婚了。两对夫妇大喊大叫:“面包一棵树!”“老鼠有眉毛,眉毛没老鼠!”“打倒皮鞋油!”“我们去给奥德赛一巴掌!”全剧在大家依次说出的单音节字母中结束:“这!不——从——那儿——走!”“这!从——这儿——走!”剧名为“秃头歌女”,但人们在剧中既看不到秃头者,也不见歌女,有的只是史密斯夫妇和马丁夫妇这类浑浑噩噩的小市民。他们的言谈举止表现出的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的古怪感情”,即人在失去了“自我”的情况下,人不成为人,“物”就更奇怪了(比如那个疯狂的大挂钟)。马丁夫妇的夫妻关系成为问题,并不是硬插进来的一个“笑料”或“噱头”,它维妙维肖的说明了当今西方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由“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发展到了冷漠、疏远和不可理解的可悲程度。与历来的文学艺术作品一样,《秃头歌女》一剧也在努力地表现时代的中心——“人”。不过这个“人”,不是“巨神”、“巨人”或“一代英雄”,而是一些不知饥渴,没有意识要求的“虫”、“他们烦得要死”,是“那些在不知不觉中被异化了的人们”。《秃头歌女》是一出“语言悲剧”。剧中语言有时“俗”得叫人啼笑皆非,有时又“赖”得叫人呼吸气短。但是,正是这种“俗”和“赖”,有力地表现了意在言外的“悲”和“愤”。象“奇怪的,美术,接吻”、“我宁愿下一个蛋,不愿偷头牛”之类的语言,在剧中俯拾即是。当精神失去作用时,语言也就失去控制了。《秃头歌女》的故事简单,情节平庸,符合荒诞派剧作家们倾心于眼前的“凡事”、“俗景”的艺术主张。剧中畸形的人总是与荒诞的社会现实处于一种对立的地位。但是,作者太耽于“焦虑与梦幻之中”,太囿于“自我孤独的天地”了,所以《秃头歌女》始终未摆脱虚无主义的束缚。
点击进入:孙犁《采蒲台的苇》原文
文章贵在出奇制胜,孙犁的《采蒲台的苇》便如此。初读它,感觉真是有点矛盾。一方面,似乎看不出有什么出类拔萃的地方,文字质朴,明白如话;歌颂抗日军民英勇无畏的主题,也并不新鲜。但另一方面,我们又确实被打动了、感染了,要不,何以那随处都是的苇,那“倒在冰上”、“血冻结了”的“他”,宛如挺立在眼前?何以那“沙着嗓子”喊出的“没有!没有!”会轰响在耳畔?于是,我们蓦然想起了古人说过的“看似寻常最奇崛”,饶有兴趣地寻觅其艺术魅力的奥秘。
采蒲台的苇。推荐。爱诗词网。点击进入:孙犁《采蒲台的苇》原文文章贵在出奇制胜,孙犁的《采蒲台的苇》便如此。初读它,感觉真是有点矛盾。一方面,似乎看不出有什么出类拔萃的地方,文字质朴,明白如话;歌颂抗日军民英勇无畏的主题,也并不新鲜。但另一方面,我们又确实被打动了、感染了,要不,何以那随处都是的苇,那“倒在冰上”、“血冻结了”的“他”,宛如挺立在眼前?何以那“沙着嗓子”喊出的“没有!没有!”会轰响在耳畔?于是,我们蓦然想起了古人说过的“看似寻常最奇崛”,饶有兴趣地寻觅其艺术魅力的奥秘。“艺术就是感情”(《罗丹艺术论》)这句话,是对艺术特征的一种概括。《采蒲台的苇》在根本上,是以炽热至真的感情征服人的。写景状物,叙事写人,无不如此。苇,本是“无情物”,但经过作者感情的投射,却变得那么通人性,有人情。作者到白洋淀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到处是苇”,但他既不写苇之茂盛状,也不写苇塘之浩荡貌,却从苇与人的关系上落笔:“人们依靠苇生活”,“人和苇结合的是那么紧。人好像寄生在苇里的鸟儿,整天不停地在苇里穿来穿去”。苇,是人的养育者,又是人形影相随的好朋友,引得读者也对它充满好感、亲切感。然后,作者介绍了苇也有若干品种,“因为性质的软硬、坚固和脆弱,各有各的用途”。写的虽是苇的“性质”,我们却分明感受到与人的品质的内在联系。作者没有使用拟人的修辞手法,照样产生了赋人的色彩於苇的艺术效果,替本来并不熟悉苇的读者,减弱了陌生感。同时,四种用途的苇中,“有骨性”的正草,又为下文将出现的英雄气概作了情感上的预伏、铺垫。当写到苇的集中地时,作者便直接以拟人手法,使每一片苇塘,都染上了英雄的光辉。“敌人的炮火,曾经摧残它们,它们无数次被火烧光,人民的血液保持了它们的清白”。孙犁亲历了抗日战争,深切地理解苇与人的休戚与共、血肉相连的关系,他在这里,饱蘸感情的浓汁写出了这种关系,也就使“一切景语皆情语”(王国维《人间词话》),使苇具有感人的力量。文章转入叙事写人时,过渡句是“最好的苇出在采蒲台”,名为写苇,实是写人了。“最好的苇”,显然指最坚强的人了。出色的白描,清楚地展示了作者的感情流程,牵动着读者的心,犹如身临其境。先是静的处理:妇女们默默地把“最后战斗流血”的危险接过去,把安全送给干部。作者几乎屏声息气地写着,敬佩的暖流在心里奔突。接着,是动的描写,主要是对话、声音。回答敌人的盘问,“他”一共只说了四句,都是否定句。十分明显,是拒绝回答。即使半边脖子被砍断,歪着头,他最后的一句,仍然是“没有”。四句回答,“简短有力”,凛然不屈,掷地有声。真的是“掷地有声”——因为紧跟着,所有的妇女都随之喊“没有!没有!”如回声般,齐心与“他”一起掩护着干部,反抗着兽行。“他”牺牲了,倒下去了,而悲壮的呼声“没有!没有!”却升腾起来,直冲云霄。作者的情感,此时已达到了沸点,他直抒胸臆,赞颂道:“这声音将永远响在苇塘附近,永远响在白洋淀人民的耳朵旁边,甚至应该一代代传给我们的子孙。”近半个世纪过去了,这动情的歌颂,这至诚的希望,在今天,依然感人肺腑。文章以赤诚的心,点燃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点燃了民族的心。它,是永恒的。写得集中紧凑,是文章成功的又一因素。苇,作为歌颂立意的寓托物和行文的脉胳,贯串全文,地位显赫,几乎每一自然段都有苇出现。而苇,又因为被描写成品性通人,所以,处处皆苇,便处处皆人,便处处都有英雄气息。文章的对象,集中於人与苇,而所涉及的季节,又都在冬天:“我来的早”,是冬末;英雄壮举:发生在严冬。连牺牲的“他”,也刚“从苇塘打苇回来”。有如此集中的安排,短短的篇幅方能酿出浓烈的情味。文章十分朴实简洁,惜墨如金般的。这一方面暗合了苇的特点和普通民众的朴实,另一方面,也使短兵相接的场面,不致淹没在繁复的词藻中,反而“素以为绚兮”,有其自然天生、真挚可信的风采。
目前的造物主,还是一个怯弱者。
他暗暗地使天变地异,即不敢毁灭一个这地球;暗暗地使生物衰亡,却不敢长存一切尸体;暗暗地使人类流血,却不敢使血色永远鲜秾;暗暗地使人类受苦,却不敢使人类永远记得。
他专为他的同类——人类中的怯弱者——设想,用废墟荒坟来衬托华屋,用时光来冲淡苦痛和血痕;日日斟出一怀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太多,以能微醉为度,递给人间,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死,也欲生。他必须使一切也欲生;他还没有灭尽人类的勇气。
淡淡的血痕中。推荐。爱诗词网。目前的造物主,还是一个怯弱者。他暗暗地使天变地异,即不敢毁灭一个这地球;暗暗地使生物衰亡,却不敢长存一切尸体;暗暗地使人类流血,却不敢使血色永远鲜秾;暗暗地使人类受苦,却不敢使人类永远记得。他专为他的同类——人类中的怯弱者——设想,用废墟荒坟来衬托华屋,用时光来冲淡苦痛和血痕;日日斟出一怀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太多,以能微醉为度,递给人间,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死,也欲生。他必须使一切也欲生;他还没有灭尽人类的勇气。几片废墟和几个荒坟散在地上,映以淡淡的血痕,人们都在其间咀爵着人我的渺茫的悲苦。但是不肯吐弃,以为究竟胜于空虚,各各自称为“天之僇民”,以作咀嚼着人我的渺茫的悲苦的辩解,而且悚息着静待新的悲苦的到来。新的,这就使他们恐惧,而又渴欲相遇。这都是造物主的良民。他就需要这样。叛逆的猛士出于人间;他屹立着,洞见一切已改和现有的废墟和荒坟,记得一切深广和久远的苦痛,正视一切重叠淤积的凝血,深知一切已死,方生,将生和未生。他看透了造化的把戏;他将要起来使人类苏生,或者使人类灭尽,这些造物主的良民们。造物主,怯弱者,羞惭了,于是伏藏。天地在猛士的眼中于是变色。一九二六年四月八日。【析】在《<野草>英文译本序》中,鲁迅说:“段祺瑞政府枪击徒手民众后,作《淡淡的血痕中》”。这里所说的“段祺瑞政府枪击民众,”是指发生在1926年震惊中外的“三·一八”惨案。惨案发生后,鲁迅怀着满腔的悲愤,接连写了一批檄文,声讨反动统治者的血腥罪行;并于4月8日创作了这篇散文诗,把现实斗争的热切感应融入历史哲学的深沉思考,转化为饱含激情和哲理、意蕴更为深广的艺术象征,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在这篇散文诗中,鲁迅刻划了面对死难烈士的血痕表现出截然不同态度的三种人物形象——“造物主”和他的“良民”,以及“叛逆的猛士”,并使之形成鲜明的对照,以显示形象画面的象征意蕴。文章一开头便直接了当地指出:“目前的造物主,还是一个怯弱者。”表现在:他“暗暗地”使“天变地异”,使“生物衰亡”,使“人类流血”和“受苦”。这一连四个“暗暗地”便有力揭露“造物主”在制造天地间的不幸和灾难时的虚弱表现。而一连四个与“暗暗地……”相对应的“不敢毁灭一个这地球”,“不敢长存一切尸体”,“不敢使血色永远鲜秾”,“不敢使人类永远记得”,更深入地揭示了这个“造物主”的怯弱性——制造罪恶却不敢彰显,践踏人类又恐惧人类的觉醒。他还施展阴谋手段,对“人类中的怯弱者”进行欺骗和麻醉。既用“废墟荒坟来衬托华屋”,使人们更贪生怕死;又用“时光来冲淡苦痛和血痕”,使人们能够苟且偷生;特别是用“日日斟出”的一杯“以微醉为度”的“微甘的苦酒”,“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死,也欲生,”在浑浑噩噩中苟活下去。这些把戏,造就了半死不活的灰色人生,达到了他那暗暗地使人类衰老而不敢灭尽人类的卑怯目的。至于“人类中的怯弱者”,也就“微醉”于“造物主”赏赐的“微甘的苦酒”而苟活着。处在“造物主”专门设计的灰色人间,面对烈士的血痕和散在地上的荒坟,他们或许健忘,或许麻木,没有悲伤和愤怒,更不敢“轻举妄动”,只是毫无表情地品尝着自己或别人所受的渺茫淡漠的悲苦,不仅舍不得“吐弃”,以为有这些东西咀嚼“毕竟胜于空虚”,而且自称为“天之僇民”——天生就是罪人,受苦原是本份,把它作为“咀嚼着人我的渺茫悲苦的辩解”,以求自我安慰。对于未来,他们听从命运的安排,虽然因为不知道“造物主”设计的“新的悲苦”是什么而恐惧不安,却又出于“有胜于无”的心理动机而“渴欲”得到“新的悲苦”,以供咀嚼。他们就这样安分守己,无声无息地苟活下去。“这都是造物主的良民。他就需要这样。”作者痛心而尖锐地揭示了他们与“造物主”的同一性关系。他们是“造物主”造就的“良民”,怯弱的“造物主”就需要这样怯弱的人间同类,使现存的一切周而复始地维持下去。然而,“造物主”并不能阻止“叛逆的猛士出于人间。”作为“叛逆的猛士”,他与怯弱的“造物主”及其“良民”截然不同,他毫不畏惧地屹立在人间,“洞见一切已改和现有的废墟和荒坟”,绝不被造化刻意衬托的“华屋”所迷惑;“记得一切深广和久远的苦痛,”绝不被时光的流逝所冲淡;“正视一切重叠淤积的凝血”,绝不被血腥屠杀所吓倒;“深知一切已死,方生,将生和未生”,绝不被一时挫折而丧失斗志和信心。这一气呵成的四个“一切”,充分显示了叛逆猛士清醒、深沉、刚强、坚韧、乐观的精神特征。“他看透了造化的把戏”,自觉地与之针锋相对,以不妥协的态度奋起抗争,“使人类苏生,或者使人类灭尽,”绝不容许现存的似人非人的世道继续维持下去了,表现出最坚定、最彻底的反叛精神和战斗意志。由于“叛逆的猛士”的出现,怯弱的造物主及其良民更为黯然失色,不能不“羞惭了”,“于是伏藏”,再也不是怯弱的造物主所维护的旧观了!这一结尾充分显示出叛逆猛士的高大形象和精神威力,给人以巨大的精神鼓舞。在《淡淡的血痕中》,上述三种形象既显示了各自的精神特征,又构成了鲜明的对比关系。无论是怯弱的“造物主”及其“良民”,还是“叛逆的猛士”,都不是生活的实写,而是艺术的象征,都具有相当广泛的概括性和相当丰富的象征意义。从原作揭示的形象特征来说,“造物主”原意为人类和自然的缔造者,鲁迅在文中着重揭露和鞭挞其怯弱性,并深刻揭示他的“怯弱”带着掩饰罪恶、麻痹民众、维护现存秩序的特点;因此,与其说他是当时反动统治者的化身,不如说他是人们所说的主宰自然和人间的神秘力量——“天帝”的象征,是人间反动统治者的主宰和现存秩序的维护者。作者谴责他的怯弱性,实际隐含着对人间暴君和现存秩序深恶痛绝的强烈感情。至于“人类中的怯弱者”,固然是昏睡国民的真实写照,但也是一切苟活者的艺术象征。他们是怯弱的“造物主”造就的良民,安分守己,苟且偷生,客观上成为“造物主”的附庸,与“造物主”一道维持着似人非人的世界。鲁迅对怯弱者苟活者的批判和否定,既饱含着“怒其不争”的愤激情绪,也隐含着“促其惊醒”的焦灼意愿。通过否定怯弱的造物主及其良民,作品更突出了“叛逆的猛士”的清醒、刚毅、勇猛、坚韧的形象特征和反叛、抗争的战斗精神。“叛逆的猛士”,固然是当时觉醒、战斗的进步青年的艺术塑像,但还泛指一切旧世界旧秩序的叛逆者,包括“已死,方生,将生和未生”的觉醒者、先驱者、战斗者。他是与“造物主的良民”完全不同的新人,充分体现了鲁迅心目中的“新人”的完美人格,寄托了鲁迅的战斗精神和理想愿望。因而,鲁迅以铿锵有力的语调,激昂浑厚的旋律,向“叛逆的猛士”唱出了心中最热烈最深情的赞歌。综上所述,鲜明的对照,广义的象征,凸现了形象画面的内涵,扩大了这篇散文诗的容量,使这篇写于“三一八惨案”之后二十天,感应现实斗争的战斗作品,融铸了鲁迅对历史、现实和未来的深沉思考,对众生相的深刻剖析和分明而强烈的大爱大憎,把人们由现实惨案激起的震惊、悲愤引向更为深广的思索,从而具有了超越时空界限、令人百读不厌的审美意义。字数:2958作者:林薇知识来源:张效民主编.鲁迅作品赏析大辞典.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第267-269页.
【诗句】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出处】唐·李白《宣城见杜鹃花》。【意思】在家乡蜀地曾时常听到那子规鸟的哀鸣,现今到宣城又频频见到杜鹃花,令人念及家乡的子规鸟。想起子规的悲啼,叫一声令人肠断一回,我在这阳春三月天情不自禁又思念起故乡三巴。此诗结构,对法别致,语言清浅生动,如谚如谣,寓情于景。“一”、“三”的复沓运用,真实地表达出诗人的思乡之情。注:子规,即杜鹃鸟。其鸣凄恻。宣城,在安徽南部。三巴,此指四川。【全诗】《宣城见杜鹃花》.[唐].李白.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鉴赏】
李白二十五岁出蜀后,至老也没有再回故乡。但在他的作品中,我们很少看到他流露思乡情绪。乡土之思即使偶尔闪现在诗中,也是非常轻微的。不过,李白“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是满怀信心与期待的,这使他的诗风旷放而飘逸。然而长期漂泊,屡屡受挫,人老年衰,壮志难酬,一向乐观的诗人也难免会情绪低落,乡思也会涌上他的心头。这首诗应该是在这样的心情下写成的。姹紫嫣红的暮春三月,杜鹃花花团锦簇,满山遍崖,灿然若火。想当年,诗人在家乡的时候,每每看到杜鹃花盛开,就会听到阵阵的杜鹃鸟声。提起杜鹃鸟,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苌弘化碧,望帝啼鹃”,从而激起思乡之情。古代蜀中之帝杜宇,又称望帝,自以为德薄,不愿意窃据帝位,为避位而出走,死后精魂化为杜鹃鸟,每到暮春时分,就啼叫起来,没完没了,似乎在呼喊着“不如归去”。看着宣城艳丽的杜鹃花,诗人耳旁顿时响起了杜鹃鸟凄恻动人的啼叫声,好像在提醒他也“不如归去”。但诗人又怎能这样空手而归呢?当年意气风发,仰天大笑出门而去,自以为功名俯拾可取,唾手可得,谁知一再受挫,一事无成。看着眼前的朵朵杜鹃花,想着家乡亲人的苦苦期待,诗人又怎能不愁肠寸断呢?诗的前两句,巧用花、鸟、地名,形成自然的对仗,以空间的延伸和时间的延续,真实地再现了诗人乡思涌动的过程。“杜鹃”一语双关,诗人借花写鸟,借鸟抒情。由眼前的实景,写到记忆中的虚景,思绪由安徽宣城而飞越千里回到蜀国的故乡,环环相扣,虚实相生,远近结合。三、四两句巧用数字,进一步渲染浓重的思乡之情。全诗情景交融,浑然一体,颇能引起游子的共鸣。
蜀国曾闻子规鸟。推荐。爱诗词网。【诗句】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出处】唐·李白《宣城见杜鹃花》。【意思】在家乡蜀地曾时常听到那子规鸟的哀鸣,现今到宣城又频频见到杜鹃花,令人念及家乡的子规鸟。想起子规的悲啼,叫一声令人肠断一回,我在这阳春三月天情不自禁又思念起故乡三巴。此诗结构,对法别致,语言清浅生动,如谚如谣,寓情于景。“一”、“三”的复沓运用,真实地表达出诗人的思乡之情。注:子规,即杜鹃鸟。其鸣凄恻。宣城,在安徽南部。三巴,此指四川。【全诗】《宣城见杜鹃花》.[唐].李白.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鉴赏】李白二十五岁出蜀后,至老也没有再回故乡。但在他的作品中,我们很少看到他流露思乡情绪。乡土之思即使偶尔闪现在诗中,也是非常轻微的。不过,李白“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是满怀信心与期待的,这使他的诗风旷放而飘逸。然而长期漂泊,屡屡受挫,人老年衰,壮志难酬,一向乐观的诗人也难免会情绪低落,乡思也会涌上他的心头。这首诗应该是在这样的心情下写成的。姹紫嫣红的暮春三月,杜鹃花花团锦簇,满山遍崖,灿然若火。想当年,诗人在家乡的时候,每每看到杜鹃花盛开,就会听到阵阵的杜鹃鸟声。提起杜鹃鸟,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苌弘化碧,望帝啼鹃”,从而激起思乡之情。古代蜀中之帝杜宇,又称望帝,自以为德薄,不愿意窃据帝位,为避位而出走,死后精魂化为杜鹃鸟,每到暮春时分,就啼叫起来,没完没了,似乎在呼喊着“不如归去”。看着宣城艳丽的杜鹃花,诗人耳旁顿时响起了杜鹃鸟凄恻动人的啼叫声,好像在提醒他也“不如归去”。但诗人又怎能这样空手而归呢?当年意气风发,仰天大笑出门而去,自以为功名俯拾可取,唾手可得,谁知一再受挫,一事无成。看着眼前的朵朵杜鹃花,想着家乡亲人的苦苦期待,诗人又怎能不愁肠寸断呢?诗的前两句,巧用花、鸟、地名,形成自然的对仗,以空间的延伸和时间的延续,真实地再现了诗人乡思涌动的过程。“杜鹃”一语双关,诗人借花写鸟,借鸟抒情。由眼前的实景,写到记忆中的虚景,思绪由安徽宣城而飞越千里回到蜀国的故乡,环环相扣,虚实相生,远近结合。三、四两句巧用数字,进一步渲染浓重的思乡之情。全诗情景交融,浑然一体,颇能引起游子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