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本善》原文与赏析
人之初①性②本善性相近③习④相远⑤
【注释】①初:开始。②性:本性、天性。③近:接近。④习:习惯、习气。⑤远:差别大。
【译文】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善良的。天生的本性是很接近的,但是后天的习性却相差很远。
【评说】人生下来原本都是一样,为什么后天会大不一样了呢?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人生大课题。孔子认为,这是由后天的生活环境造成的。在不同的生活环境中,人们受到不同的教育,逐渐形成了不同的习性,于是人们的行为就表现出善与恶、是与非的差异。不管我们是不是相信“性本善”,都应该相信“习相远”,这样我们就会重视后天的生活环境对人的塑造作用。
性本善。推荐。爱诗词网。《性本善》原文与赏析人之初①性②本善性相近③习④相远⑤【注释】①初:开始。②性:本性、天性。③近:接近。④习:习惯、习气。⑤远:差别大。【译文】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善良的。天生的本性是很接近的,但是后天的习性却相差很远。【评说】人生下来原本都是一样,为什么后天会大不一样了呢?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人生大课题。孔子认为,这是由后天的生活环境造成的。在不同的生活环境中,人们受到不同的教育,逐渐形成了不同的习性,于是人们的行为就表现出善与恶、是与非的差异。不管我们是不是相信“性本善”,都应该相信“习相远”,这样我们就会重视后天的生活环境对人的塑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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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遇罗锦(1946—),北京市人。1961年考上北京工艺美术学校。1965年毕业。1966年文革开始,因日记和其兄遇罗克事受牵连,被拘留,后被判到河北茶淀站清河劳动教养三年。1969年结束劳动教养后分配到河北临西县一小村插队落户。1970年迁至北大荒落户,并在那里与当地一知青结婚。1979年遇罗克被平反昭雪,随后返回北京。作品主要有《一个冬天的童话》及姊妹篇《乾坤特重我头轻》。《一个冬天的童话》最早发表于《当代》杂志1980年第3期,先后被译为德、日、英、法四国文字介绍到国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她的作品以朴实无华的笔触、真实强烈的感情讲述发生在那个特殊年代里的悲惨的故事,是伤痕文学的重要作品之一。今天看来,她的作品有时感情宣泄太直接,缺乏艺术的表达,文字也尚显粗糙,缺乏雕琢。
一个冬天的童话。推荐。爱诗词网。作者简介遇罗锦(1946—),北京市人。1961年考上北京工艺美术学校。1965年毕业。1966年文革开始,因日记和其兄遇罗克事受牵连,被拘留,后被判到河北茶淀站清河劳动教养三年。1969年结束劳动教养后分配到河北临西县一小村插队落户。1970年迁至北大荒落户,并在那里与当地一知青结婚。1979年遇罗克被平反昭雪,随后返回北京。作品主要有《一个冬天的童话》及姊妹篇《乾坤特重我头轻》。《一个冬天的童话》最早发表于《当代》杂志1980年第3期,先后被译为德、日、英、法四国文字介绍到国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她的作品以朴实无华的笔触、真实强烈的感情讲述发生在那个特殊年代里的悲惨的故事,是伤痕文学的重要作品之一。今天看来,她的作品有时感情宣泄太直接,缺乏艺术的表达,文字也尚显粗糙,缺乏雕琢。内容概要文革像一场灾难突然降临,空气十分紧张。哥哥罗克把他的一本舍不得烧的日记交给我保管,我却把它丢了。接着,家被抄了,哥哥被押到工厂,母亲被剃光了头也被关押在厂里。我和两个弟弟无家可归。日记惹了祸,我也被拘留,判3年劳动教养。劳教的生活是灭绝人性的艰辛:在一块没有人烟的土地上,13个劳教人员每天都要进行强度很大的劳作,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精神上的折磨。每一个人都在互相盯梢、猜忌、打小报告,日记是没法记了。一个1957年的右派因为把日记藏在被子里被发现受到了严厉的惩罚。而我把日记藏在炕洞里才幸免于难。就这样胆战心惊地捱过了一个又一个单调而又痛苦的日子。所幸哥哥罗克的来信给我慰藉和力量,赖以支撑着度过了3年的劳教生活。3年后我劳教期满回家探亲,一家人相见,恍若隔世。哥哥罗克还被关着,将受到公审。我们一家人都十分担心哥哥的安危。街道的小警察又故意刁难,春节前要赶我和两个弟弟离京,被分到河北临西县的一个小村里插队落户。没有办法我们只好离京,身上又没钱买票,只好扒车。我所到的那个村庄是河北的一个穷村,一天的工分才一毛三分钱,劳动也很艰苦。因为穷,村里有许多光棍。我到后,村里有很多人来给我提亲。这使我想起了在工艺美术学校时的一场夭折了的爱情。刚入学,我就对同班的一个男生产生了好感,但是那个男生却似乎根本没把我放在心上,从来不理我。他与全班的其他女生说话,却从不跟我说话。这使我暗暗认定他是喜欢我的,但只是不敢表露而已。这样过了四年,快毕业了,我终于忍耐不住,主动给那位男生写了一封信,表达了自己的相思之情,几天以后,我收到回信,信中表示父母已认可,愿意与我恋爱。于是两个人埋在心里的种子终于在四年后发了芽,并且论及了婚嫁。可是,正当我们憧憬着未来、憧憬着新生活的时候,文革开始了,那男生家里也是大资本家,很快地,就与我失去了联系……过了不久,哥哥罗克被枪决的消息传来了犹若晴天霹雳。这使我万念俱灰。现在,我想得更多的不是有爱情的婚姻,而是有一个窝,一个立足点,把父母兄弟都接出来落户。要生存,物质第一,精神第二,马克思如是说。我开始寻找一个合适的落户点,经过母亲的一位邻居介绍,他的儿子赵国志在北大荒,那里很富裕,一天的工分值一块多,我决心只身去闯关东。我变卖了母亲给我的一条新裤子和其他一些杂物,带着出卖自己屈辱的钱只身去闯关东。但是要在北大荒落户的代价是必须在当地结婚。在举目无亲的土地上,我只好选择了赵国志,而赵国志也向我求婚了。这样,我终于把户口落在了东北,而且也把父亲与两个兄弟的户口迁到了东北。而母亲还在工作只好留在北京。我嫁给赵国志只是为了能在东北落户,并不爱赵国志。在新婚之夜,赵国志粗暴地凌辱了我,我只好抽剪刀以自卫,并从此洁身自守。谁料到只几分钟的肉体的接触却给我带来了一个耻辱的新生命。十月怀胎的艰辛与母爱的复苏又使我继续与赵国志一起生活。同时两人白手起家也是很不易的,即使是没有爱情的婚姻也认了,不愿再打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合该出事。哥哥罗克是我心中的偶像与神,偏偏有一个朋友出现了,他的出现打破了我的平静的生活。他就是维盈。他长得极像哥哥罗克。一个风雪之天,维盈和弟弟维力来拜访我,我们俩一见钟情,谈得十分投缘。他成了我倾诉心中的凄苦的好朋友。我不愿离开他。事情的发展有成三角感情之势。我有些敏感,可又以坚决维持与维盈朋友关系为由从容处之。去河上游放排的前夜,我去向维盈告别,长期压抑的感情终于奔放了出来,那一个月光之夜,在我心中留下了永久的光明的月光之夜,也是一个昭示我不祥命运的月光之夜,维盈与我接吻了,维盈再也不是我的普通朋友了,我一向维持的平衡动摇了,处于感情的漩涡之中。我经过长期的思想斗争,终于下定决心,愿意舍弃自己心爱的孩子和来之不易的家而与维盈结合。赵国志抱着一线将来可能复婚的念头同意与我离婚了。可是维盈这时却退缩了。原来他的母亲坚决反对我们的结合。只是因为我已经结过婚,而且成分也不好。我对维盈很失望,也很怨恨也很想念,我失恋了。曾经有过的全部伤痛又在此时复活了,一起来折磨着我,我决心一死了之,可是哥哥的灵魂又一次拯救了我,他叫我要坚强地生活下去,要热爱生活,我带着经过一场台风袭击后恢复平静的村庄的心情又开始了漫漫的人生之旅……作品鉴赏冬天的童话,从题目上看似乎是要讲述一个在残酷的年代里发生的一个美丽的故事。待读完了才知道,这并不是一个童话,至多也只是一个破灭了的童话。故事讲述了一个在不正常社会中一个人一个女人所走过的轨迹,是一篇控诉自己不平遭遇的檄文,是对自己破灭的爱情之梦的奠祭书。同时,也是作者对自己死去的哥哥的怀念之作。社会的动乱,必然会使社会各组织解体、换移、重生、再组合,社会各成员便有了各自不同的命运,多少家破,多少人亡,多少青春被毁,多少纯洁被伤害,于是当社会甫定之后,便会有许多长歌当哭,哀悼过去的作品产生。纵观中国文学史概莫如此。伤痕文学在1979年出现也极其自然,《一个冬天的童话》是这股潮流中的一支。作者以凄凉、愤懑的强烈感情,控诉的笔触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弱女子在那个时代里的真实经历,催人泪下。哥哥罗克由于日记等事被押,受到公审,被枪决了。母亲也被关押在厂里。父亲在1957年便被打成右派,在当时也受到监督。“我”和弟弟无家可归,到处流浪。不久,我(罗锦)也因为日记被拘留,判了三年劳教。好容易捱过了这三年非人的劳教生活,还没来得及与家人过一个团圆年,又被赶到河北的一个小村里插队落户。爱情夭折了,哥哥也死了,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罗锦只想有一个窝,为此,她千方百计地只身闯关东,想在北大荒找个落脚点,并把家人接来,以躲是非。为此,她以与她所不爱的赵国志结婚为代价得到了这些。新婚之夜便给她带来了一个孩子,她努力让自己适应这种婚姻,与赵国志一起生活。但是维盈的出现打乱了她的生活,当她决定舍弃孩子与维盈结合时,维盈却因家庭的阻力退缩了,罗锦面对一个接一个的打击,她想到了死,可她还是挺了过来……文章以真情动人,这是基本常识,可文章真正饱含感情者在文坛并不多见,更多的是虚情假意,要么是为赋新诗强说愁,要么抛开感情,以政治代之。伤痕文学之所以引起轰动效应全在一个“真”字。唯有“真”才能动人,唯有动人才有艺术生命。《一个冬天的童话》的成功也全在于一个“真”字。文章写于1974年遇罗克就义4周年前夕,在那样一个恐怖的年代里这是需要勇气的。同时,在本书的献词里作者说:“我用生命写出这些文字,献给我的哥哥遇罗克。”“某些文艺评论上或许写着:这是她——一个女孩子的遗作。”从这些我们可以知道文章是作者长期的压抑在瞬间爆发的结果,是感情的肆意渲泄,是金圣叹所谓“怨毒以著书”。是饱含着强烈的真实的感情的作品。文章有了真情自然很好,但并不一定就是好文章了,对情感的毫无节制的使用,便有可能导致文章的失败,我们可以看到这篇小说也有这方面的毛病:比如对哥哥的怀念,对维盈的感情在文中多次出现,给人的感觉是在说谎或者是说谎的,强烈的情感反而显得不真实了。另外,本文的可取之处还在于它的组织故事的结构方式。文章讲述了我在那个时代的长长的一段经历,有劳教,有到河北插队,有去北大荒,要从头讲起来是很费劲的,作者采用了追忆的结构方式,一开始讲罗锦与维盈的相识,罗锦向维盈讲自己过去的经历,这样,就把长长的一段浓缩于一点上了。而且,随着追忆的讲述,罗锦与维盈的感情也发展到了不能分离的境界,使故事能够接着离婚开始讲述而不突兀。这种结构方式,出现在80年代初的文坛上,还是显得颇具匠心的。
欧阳修
花品序第一
牡丹出丹州、延州,东出青州,南亦出越州,而出洛阳者今为天下第一。洛阳所谓丹州花、延州红、青州红者,皆彼土之尤杰者,然来洛阳,才得备众花之一种,列第不出三已下,不能独立与洛花敌。而越之花以远罕识,不见齿;然虽越人,亦不敢自誉,以与洛阳争高下。是洛阳者,果天下之第一也。洛阳亦有黄芍药、绯桃、瑞莲、千叶李、红郁李之类,皆不减它出者,而洛阳人不甚惜,谓之果子花,曰某花某花;至牡丹则不名,直曰花。其意谓天下真花独牡丹,其名之著,不假曰牡丹而可知也,其爱重之如此。
洛阳牡丹记。推荐。爱诗词网。欧阳修花品序第一牡丹出丹州、延州,东出青州,南亦出越州,而出洛阳者今为天下第一。洛阳所谓丹州花、延州红、青州红者,皆彼土之尤杰者,然来洛阳,才得备众花之一种,列第不出三已下,不能独立与洛花敌。而越之花以远罕识,不见齿;然虽越人,亦不敢自誉,以与洛阳争高下。是洛阳者,果天下之第一也。洛阳亦有黄芍药、绯桃、瑞莲、千叶李、红郁李之类,皆不减它出者,而洛阳人不甚惜,谓之果子花,曰某花某花;至牡丹则不名,直曰花。其意谓天下真花独牡丹,其名之著,不假曰牡丹而可知也,其爱重之如此。说者多言洛阳于三河间,古善地,昔周公以尺寸考日出没,测知寒暑风雨乖与顺于此;此盖天地之中,草木之华得中气之和者多,故独与它方异。予甚以为不然。夫洛阳于周所有之土,四方入贡道里均,乃九州之中,在天地昆仓旁薄之间,未必中也;又况天地之和气,宜遍被四方上下,不宜限其中以自私。夫中与和者,有常之气,其推于物也,亦宜为有常之形。物之常者,不甚美亦不甚恶。及元气之病也,美恶隔并而不相和入,故物有极美与极恶者,皆得于气之偏也。花之钟其美,与夫瘿木拥肿之钟其恶,丑好虽异,而得分气之偏病则均。洛阳城圆数十里,而诸县之花莫及城中者,出其境则不可植焉,岂又偏气之美者独聚此数十里之地乎?此又天地之大,不可考也已。凡物不常有而为害乎人者,曰灾;不常有而徒可怪骇不为害者,曰妖。语曰:“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此亦草木之妖而万物之一怪也。然比夫瘿木拥肿者,窃独钟其美而见幸于人焉。余在洛阳四见春。天圣九年三月始至洛,其至也晚,见其晚者。明年,会与友人梅圣俞游嵩山少室、缑氏岭、石唐山、紫云洞,既还,不及见。又明年,有悼亡之戚,不暇见。又明年,以留守推官岁满解去,只见其蚤者。是未尝见其极盛时。然目之所瞩,已不胜其丽焉。余居府中时,尝谒钱思公于双桂楼下,见一小屏立坐后,细书字满其上。思公指之曰:“欲作花品,此是牡丹名,凡九十余种。”余时不暇读之,然余所经见而今人多称者,才三十许种,不知思公何从而得之多也?计其余虽有名而不著,未必佳也。故今所录,但取其特著者而次第之:姚黄魏花细叶寿安鞓红(亦曰青州红)牛家黄潜溪绯左红献来红叶底紫鹤翎红添色红倒晕檀心朱砂红九蕊真珠延州红多叶紫粗叶寿安丹州红莲花萼一百五鹿胎花甘草黄一红玉板白 花释名第二牡丹之名,或以氏,或以州,或以地,或以色,或旌其所异者而志之。姚黄,牛黄,左花,魏花,以姓著;青州、丹州、延州红,以州著;细叶、粗叶寿安,潜溪绯,以地著;一红,鹤翎红,朱砂红,玉板白,多叶紫,甘草黄,以色著;献来红,添色红,九蕊真珠,鹿胎花,倒晕檀心,莲花萼,一百五,叶底紫,皆志其异者。姚黄者,千叶黄花,出于民姚氏家。此花之出,于今未十年。姚氏居白司马坡,其地属河阳,然花不传河阳,传洛阳。洛阳亦不甚多,一岁不过数朵。牛黄亦千叶,出于民牛氏家,比姚黄差小。真宗祀汾阴,还过洛阳,留宴淑景亭,牛氏献此花,名遂著。甘草黄,单叶,色如甘草。洛人善别花,见其树知为某花云。独姚黄易识,其叶嚼之不腥。魏家花者,千叶肉红花,出于魏相仁溥家。始樵者于寿安山中见之,斫以卖魏氏。魏氏池馆甚大,传者云:此花初出时,人有欲阅者,人税十数钱,乃得登舟渡池至花所,魏氏日收十数缗。其后破亡,鬻其园,今普明寺后林池,乃其地,寺僧耕之以植桑麦。花传民家甚多,人有数其叶者,云至七百叶。钱思公尝曰:人谓牡丹花王,今姚黄真可为王,而魏花乃后也。鞓红者,单叶深红花;出青州,亦曰青州红。故张仆射齐贤有第四京贤相坊,自青州以骆驼驮其种,遂传洛中。其色类腰带鞓,故谓之鞓红。献来红者,大,多叶浅红花。张仆射罢相居洛阳,人有献此花者,因曰献来红。添色红者,多叶花,始开而白,经日渐红,至其落乃类深红。此造化之尤巧者。鹤翎红者,多叶花,其末白而本肉红,如鸿鹄羽色。细叶、粗叶寿安者,皆千叶肉红花,出寿安县锦屏山中。细叶者尤佳。倒晕檀心者,多叶红花。凡花近萼色深,至其末渐浅,此花自外深色,近萼反浅白,而深檀点其心,此尤可爱。一红者,多叶浅红花,叶杪杪深红一点,如人以手指之。九蕊真珠红者,千叶红花,叶上有一白点如珠,而叶密蹙其蕊为九丛。一百五者,多叶白花。洛花以谷雨为开候,而此花常至一百五日开,最先。丹州、延州花,皆千叶红花,不知其至洛之因。莲花萼者,多叶红花,青趺三重如莲花萼。左花者,千叶紫花,出民左氏家。叶密而齐如截,亦谓之平头紫。朱砂红者,多叶红花,不知其所出。有民门氏子者,善接花以为生,买地于崇德寺前治花圃,有此花。洛阳豪家尚未有,故其名未甚著。花叶甚鲜,向日视之如猩血。叶底紫者,千叶紫花,其色如墨,亦谓之墨紫花。在丛中旁必生一大枝,引叶覆其上。其开也,比它花可延十日之久,噫,造物者亦惜之耶!此花之出,比它花最远。传云:唐末有中官为观军容使者,花出其家,亦谓之军容紫,岁久失其姓氏矣。玉板白者,单叶白花,叶细长如拍板,其色如玉而深檀心,洛阳人家亦少有。余尝从思公至福严院见之,问寺僧而得其名,其后未尝见也。潜溪绯者,千叶绯花,出于潜溪寺。寺在龙门山后,本唐相李藩别墅,今寺中已无此花,而人家或有之。本是紫花,忽于丛中特出绯者,不过一二朵,明年移在他枝。洛人谓之转枝花,故其接头尤难得。鹿胎花者,多叶紫花,有白点如鹿胎之纹。故苏相禹珪宅今有之。多叶紫,不知其所出。初,姚黄未出时,牛黄为第一;牛黄未出时,魏花为第一;魏花未出时,左花为第一;左花之前,唯有苏家红、贺家红、林家红之类,皆单叶花,当时为第一。自多叶、千叶花出后,此花黜矣,今人不复种也。牡丹初不载文字,唯以药载《本草》,然于花中不为高第。大抵丹、延已西及褒斜道中尤多,与荆棘无异,土人皆取以为薪。自唐则天以后,洛阳牡丹始盛,然未闻有以名著者。如沈、宋、元、白之流,皆善咏花草,计有若今之异者,彼必形于篇咏,而寂无传焉;唯刘梦得有《咏鱼朝恩宅牡丹诗》,但云“一丛千万朵”而已,亦不云其美且异也。谢灵运言永嘉竹间水际多牡丹,今越花不及洛阳甚远,是洛花自古未有若今之盛也。风俗记第三洛阳之俗,大抵好花。春时,城中无贵贱皆插花,虽负担者亦然。花开时,士庶竞为游遨,往往于古寺废宅有池台处为市井,张幄帟,笙歌之声相闻。最盛于月坡堤、张家园、棠棣坊、长寿寺东街与郭令宅,至花落乃罢。洛阳至东京六驿。旧不进花,自今徐州李相迪为留守时始进御。岁遣衙校一员,乘驿马,一日一夕至京师。所进不过姚黄、魏花三数朵。以菜叶实竹笼子藉覆之,使马上不动摇。以蜡封花蒂,乃数日不落。大抵洛人家家有花,而少大树者,盖其不接则不佳。春初时,洛人于寿安山中斫小栽子卖城中,谓之山篦子。人家治地为畦塍种之,至秋乃接。接花工尤著者,谓之门园子,豪家无不邀之。姚黄一接头直钱五千,秋时立契买之,至春见花乃归其直。洛人甚惜此花,不欲传。有权贵求其接头者,或以汤中蘸杀与之。魏花初出时接头亦直钱五千,今尚直一千。接时须用社后重阳前,过此不堪矣。花之木去地五七寸许截之,乃接。以泥封裹,用软土拥之,以蒻叶作庵子罩之,不令见风日,唯南向留一小户以达气。至春乃去其覆。此接花之法也。种花必择善地,尽去旧土,以细土用白敛末一斤和之。盖牡丹根甜,多引虫食,白敛能杀虫。此种花之法也。浇花亦自有时,或用日未出,或日西时。九月旬日一浇,十月、十一月三日、二日一浇,正月隔日一浇,二月一日一浇。此浇花之法也。一本发数朵者,择其小者去之,只留一二朵,谓之打剥,惧其分脉也。花才落,便剪其枝,勿令结子,惧其易老也。春初既去蒻庵,便以棘数枝置花丛上。棘气暖,可以辟霜,不损花芽,他大树亦然。此养花之法也。花开渐小于旧者,盖有蠹虫损之,必寻其穴,以硫黄簪之。其旁又有小穴如针孔,乃虫所藏处,花工谓之气窗,以大针点硫黄末针之,虫乃死。虫死花复盛。此医花之法也。乌贼鱼骨以针花树,入其肤,花辄死,此花之忌也。欧阳修的《洛阳牡丹记》作于宋景祐元年(1034),全文分三部分:《花品序第一》、《花释名第二》、《风俗记第三》。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关于牡丹的专著。牡丹属毛莨科,落叶小灌木,高一至一点五米。二回三出复叶,小叶常有三至五裂,初夏开花。花大型单生,有红、白或紫色,极为美丽。雄蕊甚多,雌蕊生于肉质花盘上,密布细毛。牡丹久经栽培,是著名的观赏植物。今山东曹县等地仍有大量种植。牡丹根、皮可入药,称为“丹皮”。丹皮性微寒苦辛,有凉血清热、散瘀抑菌功效。《洛阳牡丹记》正是以精练简明的文笔详细叙述了牡丹各类品种的特色、得名的由来,洛阳观赏牡丹的风俗及牡丹的栽培技术。本文是一篇笔记文,但又不同于宋代笔记文体中的史料笔记、考据笔记和小说笔记,它偏重于记事。前者多以旧闻、故事、诗论、文评、志怪为主要内容,而后者类似商业发达、都市繁荣后出现的风俗笔记。所不同的是本文属记事考辨间杂、二者并重的笔记文。全文分三部分,结构明了,层次清晰,相互既可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又能分来独立成篇。唐代开元(713-741)中,牡丹盛于长安。到了宋代,以洛阳牡丹为天下第一。当时其它花种都需称其本名,惟有牡丹可直呼为“花”。在第一部分《花品序第一》中,作者名为写“花品”,且列举了当时“特著者”二十四种,实则却运用了考、辨、记、述的笔法,告诉人们为什么牡丹“洛阳者今为天下第一”。牡丹虽“出丹州、延州,东出青州,南亦出越州”,然而各地的优秀品种,只有植于洛阳“才得备众花之一种”。“越之花”可说是远罕新奇,可越人也不敢自誉,因为“是洛阳者,果天下之第一也”。各地的著名品种都“不能独立与洛花敌”。洛阳人能毫不怜惜地把“黄芍药”之类称为“果子花”,况且“果子花”并不比它地的上等品逊色。第一自然段考、述味道十足,但是笔法讲究,不重虚美,事信言文,足见洛阳人对洛阳牡丹的自信、自豪与“爱重”。当时的一种流行说法认为,洛阳是“古善地”,居天地之中,花木得了中和之气,与它地不同,所以牡丹特别美盛。欧阳修不同意这种说法,他在第一部分以近三分之一的笔墨辩驳了“得中和之气”的观点。他认为洛阳仅是周王朝国土的四方之中,并非天地之中,天地阴阳之和也不能为洛阳所独擅。洛阳牡丹所以美盛,并不如人们所言,是因为“中气之和”,而完全是“幸于人焉”。是由于人们长期精心培育,才使得洛阳牡丹成为“天下真花”的。在写牡丹名前,作者又以含蓄委婉口气说,他居洛阳“四见春”,皆因游历、悼亡、解官而去,错过了牡丹极盛之际,但凭他一斑之见,洛阳牡丹就已经“不胜其丽”了。言外之意是说,更何况极盛之际,洛阳牡丹其美、其异简直不可名状了。牡丹美艳可贵,富丽堂皇,古人称之为花王。唐中书舍人李正封有诗句“国色朝酣酒,天香夜染衣”,于是牡丹又有了“国色天香”的美誉。宋代,牡丹成了洛阳城中普遍种植的名花。据作者在西京留守兼河南府尹钱惟演处所见,当时记录的牡丹品种已达九十有余,许多品种流传至今。在第二部分《花释名第二》中,作者首先详细记述了二十五个“特著者”得名的由来。有的以氏以州命名,有的以地以色命名,还有的则是为了突出其与众不同而“旌其所异”的。同时作者一方面考述了部分“特著”培育者的家世,一方面又极细致地描绘了二十五个品种的花色、形状及“其美且异”,并对各色品种逐一加以评赏;语言形象入微,读来生动可感。牡丹是我国的特产,又名鹿韭、鼠枯、百两金、木芍药等。芍药分草芍药与木芍药两种。唐以后开始以木芍药称为牡丹。第二部分的最后,作者以考的方式记述了“牡丹”一名及洛阳牡丹的由来:上古并无“牡丹”之名,最早是以药名载入《本草》的。作为花草而言,算不得上品。武则天以后,洛阳牡丹虽也兴盛,但还没有各类品种的名称。洛阳牡丹自古以来从未有现在这样繁盛,要么为什么沈(佺期)、宋(之问)、元(稹)、白(居易)善咏花草之流没把各色品种“形于篇咏”呢?尽管刘禹锡(字梦得)有《咏鱼朝恩宅牡丹诗》,也不过说“一丛千万朵”而已,并没有言及各个名品和它们的美艳独特。可以想见,洛阳牡丹的美丽繁富,是洛阳人辛勤培育的结果。牡丹在唐代是比较名贵的花木。唐李肇的《国史补》说:“京城贵游,尚牡丹,每暮春,车马若狂,以不耽玩为耻。……种以求利,一本有值数万者。”唐代很多诗人将牡丹写入篇什,如刘禹锡:“径前芍药妖无格,池上浮渠净少情。惟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赏牡丹》)他们除了歌咏牡丹之美及描述赏花盛况外,还多对权贵争赏牡丹的奢靡铺张进行了讽刺。如白居易的“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秦中吟·买花》)李贺的“莲枝未长秦蘅老,走马驮金春草”等。唐代尚且如此,更何况“洛阳者今为天下第一”的宋代呢?第三部分《风俗记第三》,作者寥寥数笔描述了洛阳的“好花”之俗,虽然着墨不多,人们仍能想见当时赏花的盛况:士庶无异,贫贱不分,张幄帟,列市肆,笙管齐鸣,人山人海,“至落花乃罢”。作者没象白、李二人那样讽刺权贵赏花的奢侈,却也不乏针砭之词:进御牡丹定使之“马上不动摇”,且“以蜡封蒂,乃落日不落”;权贵们求其接头者,“门园子”则“以汤中蘸杀与之”。写得并不直白,而其锋芒甚明。最后,欧阳修以简练的笔墨着重介绍了牡丹的栽培技术:“接花之法”、“种花之法”、“浇花之法”、“养花之法”、“医花之法”以及“花之忌”。文字翔实细致。层次清晰明了,充分反映了当时的园艺成就。通观此文,给人的感觉是:洛阳人真善养花、赏花、好花、重花,难怪洛阳牡丹后来居上,美不胜收,天下第一呢!欧阳修在庆历二年(1042)还作有《洛阳牡丹图》一诗,说:“我昔所记数十种,于今十年半忘之。开图若见故人面,其间数种昔未窥。”看来洛阳牡丹的品类是日益繁富美艳了。《洛阳牡丹记》与欧阳修总的文风一样,写得平易自然,尚明尚简,语言形象、生动、明快。与作者比较轻视对具体事物的细节描写所不同的是,《花释名第二》中却不乏对牡丹的详尽描摹。本文结构虽然简单,却十分严谨。三个小标题既是每一部分的主题,又是大标题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种结构及文体对后人也有一定的影响,南宋陆游有《天彭牡丹谱》传世,记载了蜀地牡丹七十余种,文章的结构即仿效《洛阳牡丹记》撰写。
墓园挽歌。推荐。爱诗词网。晚钟响起来一阵阵给白昼报丧,牛群在草原上迂回,吼声起落,耕地人累了,回家走,脚步踉跄,把整个世界留给了黄昏与我。苍茫的景色逐渐从眼前消退,一片肃穆的寂静盖遍了尘寰,只听见嗡嗡的甲虫转圈子纷飞,昏沉的铃声催眠着远处的羊栏。只听见常春藤披裹的塔顶底下一只阴郁的鸱枭向月亮诉苦,怪人家无端走近它秘密的住家,搅扰它这个悠久而僻静的领土。峥嵘的榆树底下,扁柏的荫里,草皮鼓起了许多零落的荒堆,各自在洞窟里永远放下了身体,小村里粗鄙的父老在那里安睡。香气四溢的晨风轻松的呼召,燕子从茅草棚子里吐出的呢喃,公鸡的尖喇叭,使山鸣谷应的猎号再不能唤醒他们在地下的长眠。在他们,熊熊的炉火不再会燃烧,忙碌的管家妇不再会赶她的夜活;孩子们不再会“牙牙”的报父亲来到,为一个亲吻爬到他膝上去争夺。往常是:他们一开镰就所向披靡,顽梗的泥板让他们犁出了垄沟;他们多么欢欣的赶牲口下地!他们一猛砍,树木就一棵棵低头!雄心别嘲讽他们实用的操劳,家常的欢乐、默默无闻的运命;豪华也不用带着轻蔑的冷笑来听讲穷人的又短又简的生平。门第的炫耀,有权有势的煊赫,凡是美和财富所能赋予的好处,前头都等待着不可避免的时刻:光荣的道路无非是引导到坟墓。骄傲人,你也不要怪这些人不行,怀念没有给这些坟建立纪念堂,没有让悠长的廊道、雕花的拱顶洋溢着洪亮的赞美歌,进行颂扬。栩栩的半身像、铭刻了事略的瓮碑,难道能恢复断气,促使还魂?荣誉的声音能激发沉默的死灰?谄媚能叫死神听软了耳根?也许这一块地方,尽管荒芜,就埋着曾经充满过灵焰的一颗心;一双手,本可以执掌到帝国的王笏或者出神入化的拨响了七弦琴。可是知识从不曾对他们展开它世代积累而琳琅满目的书卷;贫寒压制了他们高贵的襟怀,冻结了他们从灵府涌出的流泉。世界上多少晶莹皎洁的珠宝埋在幽暗而深不可测的海底:世界上多少花吐艳而无人知晓,把芳香白白的散发给荒凉的空气。……远离了纷纭人世的勾心斗角,他们有清醒的愿望,从不学糊涂,顺着生活的清凉僻静的山坳,他们坚持了不声不响正路。……至于你,你关心这些陈死人,用这些诗句讲他们质朴的故事,假如在幽思的引领下,偶然有缘分,一位同道来问起你的身世——也许会有白头的乡下人对他说,“我们常常看见他,天还刚亮,就用匆忙的脚步把露水碰落,上那边高处的草地去会晤朝阳;“那边有一棵婆娑的山毛榉老树,树底上隆起的老根盘错在一起,他常常在那里懒躺过一个中午,悉心看旁边一道涓涓的小溪。“他转悠到林边,有时候笑里带嘲,念念有词,发他的奇谈怪议,有时候垂头丧气,像无依无靠,像忧心忡忡或者像情场失意。“有一天早上,在他惯去的山头,灌木丛、他那棵爱树下,我不见他出现;第二天早上,尽管我走下溪流,上草地,穿过树林,他还是不见。“第三天我们见到了送葬的行列,唱着挽歌,抬着他向坟场走去——请上前看那丛老荆棘底下的碑碣,(你是识字的)请念念这些诗句”:墓铭 这里边,高枕地膝,是一位青年,生平从不曾受知于富贵和名声;知识可没有轻视他生身的微贱,清愁把他标出来认作宠幸。他生性真挚,最乐于慷慨施惠,上苍也给了他同样慷慨的报酬:他给了坎坷全部的所有,一滴泪;从上苍全得了所求,一位朋友。别再想法子表彰他的功绩,也别再把他的弱点翻出了暗窖(它们同样在颤抖的希望①中休息),那就是他的天父和上帝的怀抱。(卞之琳译)注释:①“颤抖的希望”,是因为基督教义认为世界末日即最后审判日,届时死人都得从坟墓里起来接受审判。【赏析】托马斯·格雷是英国18世纪重要的“墓园派”诗人。格雷写诗,量少却质精。他最优秀的诗篇,往往表现出重沉思而不是行动、重个人冥想而不是大众狂欢的特征,语言优雅而较少雕琢,流畅却不显得松散,明晰却充满韵味。《墓园挽歌》正是这样一首诗歌。这首挽歌的创作动机,是为了哀悼他在伊顿公学时的好友理查德·威斯特。虽然中学毕业以后,格雷上了剑桥大学,威斯特去了牛津大学,两人并没有因此断了联系,而是书信往来不断。1642年,威斯特不幸去世,格雷备受打击,准备撰写挽歌,寄托哀思。这一写,便历经多年,直到1650年才完稿。纵观全诗,其内容明显超越了对具体个人的哀思,而是通过乡村墓地的描写,表达了对乡土的热爱,对下层人民的同情,同时也表现了对权贵和虚荣的蔑视。诗歌语言中流露出一种难以排遣的感伤情怀,与当时英国社会伴随工业革命而来的情感体验相呼应,体现了一代人的情绪。19世纪的作家斯温伯恩曾说,以悼亡诗而论,格雷的这首诗歌在今后的世世代代里将永远无可置疑地占据鳌头,就连对格雷存有偏见的约翰逊,也对该诗赞不绝口。可以说,《墓园挽歌》是英语诗歌中最有吸引力又最耐读的名篇之一。在诗歌开头三节,格雷首先进行设景:黄昏时分,牧人赶着牛群徐徐入村,农民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家,诗人孑然立于墓地。在这种“苍茫”、“肃穆”的背景之下,晚钟深沉而有力地回荡着、远处的铃声“昏沉”作响、不知名的甲虫“嗡嗡”地飞来飞去、阴郁的鸱枭“向月亮诉苦”……此情此景,此声此音,无不让人产生一种悲凉的感觉。尤其是第一句“晚钟响起来一阵阵给白昼报丧”,格雷巧妙地把夜的降临比作白天的死亡,点出了他在墓园冥思的下文。在紧接其后的四节诗歌里,格雷展开了想象的翅膀,描写墓园中沉睡着的普普通通的农民。他们在世的时候,虽然“粗鄙”、清贫,却也过着田园式的纯朴生活,享受着天伦之乐。而如今,“香气四溢的晨风”的呼召、“燕子从茅草棚子里吐出”的呢喃、“公鸡的尖喇叭”以及“使山鸣谷应的猎号”都不能把他们从“荒堆”和“洞窟”里唤醒。他们长眠于此,默默无语。在随后四节诗歌里,格雷提出了死亡面前贫富均等的思想。权贵们虽然生前显赫,但“光荣的道路无非是引导到坟墓”,权力和财富并不能改变死神的意志。即使他们还要用“栩栩的半身像”、“铭刻了事略的瓮碑”夸耀自己的身份,也不可能带来丝毫的意义,因为这些身外的装饰并不能令他们“恢复断气,促使还魂”。死亡是众生同赴的归属,在死亡面前,权贵们不再有傲慢的资本,他们与那些生时勤俭朴实、死后墓地简陋的劳苦大众一起接受生命终止的宿命。在对权贵和虚荣进行谴责和嘲讽之后,格雷把同情的笔锋转向默默无闻的农民。他们没有投生到条件良好的家庭,被“贫寒”剥夺了学习和造就的机会,因而无法发挥才能、施展抱负。或许,正是在这些“粗鄙”的农民当中,有不亚于弥尔顿的诗歌天才,有强过汉普敦和克伦威尔的领袖人物,但现实的境况却压制了他们走向“光荣的道路”的可能。他们好似深埋在海底的“晶莹皎洁的珠宝”,或者在荒野上独自“吐艳”的花朵,遭命运无情地埋没。从这一点来说,他们相当不幸。然而,恰恰是这样的不幸,帮助他们“远离了纷纭人世的勾心斗角”,“坚持了不声不响正路”。他们没有“雄心”、“豪华”、“荣誉”、“谄媚”和“知识”,他们在“贫寒”中保留了自己的纯真本性。正所谓无权也无罪,地位低下,未尝不是一种福佑。在最后九节诗歌里,格雷对自己死后的情景展开了联想。有朝一日,偶然的缘分也许会将一位同样对往者心存感念的“幽思”之人引领到他的墓前。这位有心人可能会对他产生兴趣,向路过的“白头的乡下人”打听他的生平。于是,我们通过“白头的乡下人”的描述,看到了格雷平时的所作所为:他曾踏着“露水”去“会晤朝阳”,曾在午后“懒躺”在一棵“老根盘错”的山毛榉树下,也曾“转悠到林边”排遣自己的情感。他就像接下来的墓铭中概括的一样,远离尘世虚荣,“生性真挚”,“乐于慷慨施惠”,最后投入“天父和上帝的怀抱”。其中,“他给了坎坷全部的所有,一滴泪;/从上苍全得了所求,一位朋友”,刚好映衬了格雷感伤的情怀,以及与威斯特之间的友谊。全诗一共三十二节,每节由四行五音步抑扬格的诗句组成,押abab式的交韵,结构匀称,节奏齐整,韵脚严格,表现出古典主义的文雅气质。诗歌中不时出现的“雄心”、“豪华”、“荣誉”、“知识”之类的人格化抽象名词,也体现了古典主义作家们力图将具体事物扩展为普遍品质、表达“永恒真理”的用意。但在古典主义艺术的外衣之下,《墓园挽歌》传达的却是浪漫主义的情感,字里行间透露出对时代纷乱状态的厌恶、对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渴望。正是从《墓园挽歌》开始,英国诗歌才逐渐摆脱了古典主义的束缚,理性的优势地位被感情或感受所取代。(蔡海燕)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
率性之谓道。推荐。爱诗词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子曰:“道其不行矣夫!”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子曰:“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子曰:“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子曰:“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51〕可辞〔52〕也,白刃可蹈〔53〕也,中庸不可能〔54〕也。”〔注释〕 天命:这里指自然的禀赋。 性:天赋予人的本性。 率:遵循。 道:规范、人道。 修:修明、实行。 教:教化。 道:日常事物当行之理。 须臾:片刻、一会儿。 君子:《中庸》中的君子,有时指有德行的人,有时指有地位的人。这里指有德行的人。 戒慎:警戒、谨慎。 睹:见、察看。 莫:无、没有。 见(xiàn):同“现”,体现。 隐:隐蔽。 微:细微小事。 发:表露、显露。 中:这里意为恰当。 中节:合于自然的道理。中,符合。节,法度、常理。 和:和谐。 达道:通达的道路,或说是天下人民共由之路,引申为天下共同遵循的普遍规律。 致:到达。 位:安于其所、各得其所。 育:养育、生长。 中庸:不偏不倚,既不过分也无不足。庸,“常”的意思。 反:违背、违反。 而:能、能够。 时中:应时而处中,即言行处处符合道的规范。 忌惮:畏惧。 至:极、最。 鲜:少。 知者:有智慧、有教养的人。知,同“智”。 明:著明、明了。 味:滋味。 矣夫:叹词。 知:同“智”。 也与:语气词连用。 迩(ěr)言:浅近之言。 执其两端:掌握它的两个方面。 斯:此。 予:我。 知:同“智”。 驱:驱逐、驱赶。 罟(gǔ):捕鱼的网。 擭:装有机关的捕兽的木笼。 辟:同“避”。 期月:一个月。 回:颜回,孔子的学生。 拳拳服膺:牢牢地放在心上。拳拳,牢握不舍。服,放置。膺,胸口。 均:平,指治理公正。 爵:爵位。 〔51〕禄:官吏的俸禄。 〔52〕辞:放弃。 〔53〕蹈:踩、踏。 〔54〕中庸不可能:上述三事,即平治国家、辞爵禄、蹈白刃虽难还是能做到,而行中庸之道看似容易,实际更难。〔鉴赏〕 《中庸》相传为子思所作,本来是《小戴礼记》中的第三十一篇,《汉书·艺文志》著录有《中庸说》二篇,说明西汉时已有人专门研究《中庸》。南北朝宋散骑常侍戴颙的《礼记中庸传》二卷、南朝梁武帝萧衍的《中庸讲疏》一卷,援佛入儒。唐中叶以后,李翱作《复性书》,发挥《中庸》的思想,试图建立起一套新的儒家的心性理论。北宋儒者认为,《中庸》是孔门“传授心法”的要籍,由曾子所传、而由子思“笔之于书以授孟子”。南宋朱熹根据北宋二程兄弟等理学开创者的观点,把《大学》和《中庸》从《礼记》中单独抽出,与《论语》、《孟子》合编在一起,并分别为这四部书作了注释,称之为“集注”。本书《中庸》各章的划分即依据朱熹的《四书集注》。在《四书》中,《中庸》的理论性、思辩性高于其他三者,这从朱熹对《四书》次序的排列中可以看出。《四书》的排列次序,今通行本是《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实际上,朱熹在其编排中曾把《中庸》置于最后。朱熹对此排列曾有说明:“某要人先读《大学》,以定其规模;次读《论语》,以立其根本;次读《孟子》,以观其发越;次读《中庸》,以求古人之微妙处。《大学》一篇,有等级次第,总作一处易晓,宜先看。《论语》却实,但言语散见,初看亦难。《孟子》有感激兴发人心处。《中庸》亦难读,看三书后,方宜读之。”这里朱熹把《大学》看作纲领,故列于首位;把《中庸》看作精髓,故列于最后。这一起一结,首尾呼应,中间以孔、孟的言论作印证,从而构筑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朱熹之所以重视《中庸》,原因在于他视《中庸》为:“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善学者玩索而有得,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矣。”(《四书集注·中庸章句卷首》)他指明了《中庸》所阐明的理论具有普遍性,思想深刻,分析透彻细致,同实际密切相关,对学者有很大的启发作用。这些说法是符合实际的。第一至第九章论述道与中庸两个观念,这里所说的道即中庸之道,然而他先从哲学上阐述道的概念,不仅为中庸之道奠定了本体论基础,而且赋予道以天人合一的意义,从而发展了道的观念。道是老子哲学的核心观念,它作为宇宙的本体、本原和根本法则,是超越于人的。在孔子学说中道是一个政治学和伦理学概念,《中庸》则第一次把道论述为儒家哲学的基本范畴。它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之说规定了道的基本意义,既指出了道之本原出于天,体现了宇宙法则,又强调了道与本性、人性的一致性,从而避免了天与人、内与外之间的分离和对立。《中庸》这几章主要论述中庸观念的意义和重要性。它首先提出中庸即“中和”,从词义上说中和表示适度,恰当。“喜怒哀乐之未发”就是描绘此时情感、意念无所偏倚,当于理;“发而皆中节”是说情感、意念的表达有分寸,不乖戾。而从哲学上说,明代王阳明认为“未发之中”即良知,即本心,即宇宙本体。可见,根据中庸的观念,世界、本心、本性的本然状态是适度,适宜,恰当。其次,中庸意为“时中”,即人们在各方面的行为举止要合乎时宜,随时而处中。因为“中”无固定的标准,要根据时代条件和具体情况来确定。时中意味着要面对现实,尊重外部的客观条件,不能随心所欲。那些私心太重的人,往往肆欲妄行,所以《中庸》说小人反中庸,言行无所忌惮。再次,中庸是指无过无不及,这除了表示适度的意义之外,还是针对人性弱点提出的。所谓“知(读为“智”)者过之,愚者不及”、“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描述了普遍存在的认识和行动的误区:智者、贤者由于个人主观上的偏爱和过度自信而往往走过头;而愚者、不肖者则由于智识或人格上的缺陷而常常达不到要求或标准。当然无过无不及的涵义也是反对走极端。最后,中庸是一种执两用中的方法论,就是把握两个基本点,使两者保持均衡,也就是遵循对立统一的法则,这是孔子在各种问题上都采用的方法,如他主张在政治上要宽猛并用,在学习方法上要“学”与“思”兼顾,在处理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时做到“文质彬彬”等等。《中庸》作者看到,由于人性的弱点,人们容易落入认识的陷阱之中,所以他们的行为常常反中庸,即使有时能遵循中庸之道,但也不能持久,所以说“民鲜久矣”。《中庸》大力提倡中庸之道,说它是极端重要的法则,自然、社会以至于整个宇宙的秩序赖以建立和维持,因此要不惜任何代价加以实行。这样,中庸就同仁、义一起被确立为儒家和中国文化的最高价值观念。
【诗句】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出处】唐·王维《鸟鸣涧》【意思】月亮出来惊吓了山鸟,偶尔会在春天的山涧中鸣叫。涧:山间流水的沟。【鉴赏1】月亮从东边山头悄悄地冒了出来,惊醒了山林中沉睡的鸟儿。此诗描写山中之夜的寂静。明月爬上了山头,放射出如同太阳般的光亮。沉睡中的山鸟被惊醒,竟以为是天亮了。【鉴赏2】明月东升,给夜幕笼罩的山谷洒满了银辉,受惊的山鸟在春涧中不时发出喳喳的惊叫声。“月出”、“鸟惊”不仅使静的环境增添了生机,而且更加反衬出春涧的幽静,万籁俱寂。【用法例释】用以形容月夜山林寂静,偶有鸟飞鸟鸣。[例]在这里,听不到任何喧闹,只有被车轮的鸣响声惊飞的山鸟在月光里飞过,能让人感受大山的律动。友人吟出王维的“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芦茜《风景》)【全诗】《鸟鸣涧》.[唐].王维.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释】1.鸟鸣涧:地名。皇甫岳别墅所在的一个山涧,在云溪。2.闲:当寂静讲。桂花:也叫木犀。常见品种为秋天开花,但也有四季开花的。此处指的是“四季桂”,春天也开花。一说是冬季开花的桂树,春深花落。“闲”“空”二字王维诗中常见,它正是诗人空灵闲适心态的表现。3.王维受佛教思想影响,追求心态的空、静,然不同的是佛徒追求物外的空无静寂,维诗却静中有动,动静相衬。故后二句转出山鸟的惊叫。【赏析】王维题友人所居的《皇甫岳云溪杂题五首》之一,写春夜溪山的清幽境界。王维在他的山水诗里,喜欢创造静谧的意境。但诗人并非以静写静,使诗中的意境一片死寂;而往往是以动写静,使诗境在静谧中又显出活泼生机。这首诗中,有桂花花瓣飘坠的声息和它所散发出的丝丝芬芳,有从山间升起的皎洁月亮,还有因月出感到惊异而啁啾啼鸣的山鸟;也许,还有那春涧中潺潺流淌的水声。因此,尽管这溪山的春夜是静谧的,却浮动着安恬、温馨的气息,蕴含着春天特有的活泼生机。我们在这静美迷人的大自然中,不也可以感受到盛唐时代和平安定的社会气氛吗?【鉴赏】王维的《皇甫岳云溪杂题》五首是描写友人别墅风光的一组诗,《鸟鸣涧》即其一。鸟鸣涧是云溪一处地名,顾名思义,这是一个多鸟而幽静的山沟。王维“晚年唯好静”,对大自然的幽美境界多所发现。这首描写春天月色,空山鸟语的小诗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关于鸟鸣和山幽之间的关系,我们的古代诗人是很感兴趣的。梁代诗人王籍就有“鸟鸣山更幽”的名句。而宋代诗人王安石却反其意而用之,在诗中写道:“一鸟不鸣山更幽”。然而,它们似乎都不如王维《鸟鸣涧》善于体察二者之间的辨证关系,从而创造出更为深邃的境界。诗的前二句包含四个片语:“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这里的“闲”、“静”、“空”,是诗人王维最喜欢使用的字眼,在诗中它们分别表出了人的心境的平静、夜的宁静、山的寂静,加之桂花(这是春桂或月桂)落地静无声这样一个细节,就充分地写出了月出以前春山毫无声息的静谧。它使人联想到“山中不隐响,一叶动亦闻”(孟郊)或“闲花落地听无声”(刘长卿)那样幽寂的境界,正是“一鸟不鸣山更幽”。如果仅此而已,诗境便不免单调,缺乏意趣,尤其是不能见出“鸟鸣涧”的特色。所以诗人进而写道:“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由于月出,使鸟儿受到惊扰,不时发出一两声啼鸣,打破了夜的寂静,却又反衬出深夜空山的寂静。这就是“鸟鸣山更幽”。如果没有月出前春山绝对的寂静,鸟儿就不会因月出而惊啼;而月出后整个空山的氛围仍是一片寂静,偶而传来一两声鸟鸣,反而更衬出春山的寂静,这里有对立面相反相成的关系,也有整体与局部的对比关系;鸟声乍停之后,更显得春山无边的寂静。这里,“鸟鸣山更幽”又回到“一鸟不鸣山更幽”。然而意境却更加深邃了。因为读者不仅从比较中加深了对静的感受,而且体味到春山的寂静中包孕的无限生机。
月出惊山鸟 时鸣春涧中。推荐。爱诗词网。【诗句】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出处】唐·王维《鸟鸣涧》【意思】月亮出来惊吓了山鸟,偶尔会在春天的山涧中鸣叫。涧:山间流水的沟。【鉴赏1】月亮从东边山头悄悄地冒了出来,惊醒了山林中沉睡的鸟儿。此诗描写山中之夜的寂静。明月爬上了山头,放射出如同太阳般的光亮。沉睡中的山鸟被惊醒,竟以为是天亮了。【鉴赏2】明月东升,给夜幕笼罩的山谷洒满了银辉,受惊的山鸟在春涧中不时发出喳喳的惊叫声。“月出”、“鸟惊”不仅使静的环境增添了生机,而且更加反衬出春涧的幽静,万籁俱寂。【用法例释】用以形容月夜山林寂静,偶有鸟飞鸟鸣。[例]在这里,听不到任何喧闹,只有被车轮的鸣响声惊飞的山鸟在月光里飞过,能让人感受大山的律动。友人吟出王维的“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芦茜《风景》)【全诗】《鸟鸣涧》.[唐].王维.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释】1.鸟鸣涧:地名。皇甫岳别墅所在的一个山涧,在云溪。2.闲:当寂静讲。桂花:也叫木犀。常见品种为秋天开花,但也有四季开花的。此处指的是“四季桂”,春天也开花。一说是冬季开花的桂树,春深花落。“闲”“空”二字王维诗中常见,它正是诗人空灵闲适心态的表现。3.王维受佛教思想影响,追求心态的空、静,然不同的是佛徒追求物外的空无静寂,维诗却静中有动,动静相衬。故后二句转出山鸟的惊叫。【赏析】王维题友人所居的《皇甫岳云溪杂题五首》之一,写春夜溪山的清幽境界。王维在他的山水诗里,喜欢创造静谧的意境。但诗人并非以静写静,使诗中的意境一片死寂;而往往是以动写静,使诗境在静谧中又显出活泼生机。这首诗中,有桂花花瓣飘坠的声息和它所散发出的丝丝芬芳,有从山间升起的皎洁月亮,还有因月出感到惊异而啁啾啼鸣的山鸟;也许,还有那春涧中潺潺流淌的水声。因此,尽管这溪山的春夜是静谧的,却浮动着安恬、温馨的气息,蕴含着春天特有的活泼生机。我们在这静美迷人的大自然中,不也可以感受到盛唐时代和平安定的社会气氛吗?【鉴赏】王维的《皇甫岳云溪杂题》五首是描写友人别墅风光的一组诗,《鸟鸣涧》即其一。鸟鸣涧是云溪一处地名,顾名思义,这是一个多鸟而幽静的山沟。王维“晚年唯好静”,对大自然的幽美境界多所发现。这首描写春天月色,空山鸟语的小诗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关于鸟鸣和山幽之间的关系,我们的古代诗人是很感兴趣的。梁代诗人王籍就有“鸟鸣山更幽”的名句。而宋代诗人王安石却反其意而用之,在诗中写道:“一鸟不鸣山更幽”。然而,它们似乎都不如王维《鸟鸣涧》善于体察二者之间的辨证关系,从而创造出更为深邃的境界。诗的前二句包含四个片语:“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这里的“闲”、“静”、“空”,是诗人王维最喜欢使用的字眼,在诗中它们分别表出了人的心境的平静、夜的宁静、山的寂静,加之桂花(这是春桂或月桂)落地静无声这样一个细节,就充分地写出了月出以前春山毫无声息的静谧。它使人联想到“山中不隐响,一叶动亦闻”(孟郊)或“闲花落地听无声”(刘长卿)那样幽寂的境界,正是“一鸟不鸣山更幽”。如果仅此而已,诗境便不免单调,缺乏意趣,尤其是不能见出“鸟鸣涧”的特色。所以诗人进而写道:“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由于月出,使鸟儿受到惊扰,不时发出一两声啼鸣,打破了夜的寂静,却又反衬出深夜空山的寂静。这就是“鸟鸣山更幽”。如果没有月出前春山绝对的寂静,鸟儿就不会因月出而惊啼;而月出后整个空山的氛围仍是一片寂静,偶而传来一两声鸟鸣,反而更衬出春山的寂静,这里有对立面相反相成的关系,也有整体与局部的对比关系;鸟声乍停之后,更显得春山无边的寂静。这里,“鸟鸣山更幽”又回到“一鸟不鸣山更幽”。然而意境却更加深邃了。因为读者不仅从比较中加深了对静的感受,而且体味到春山的寂静中包孕的无限生机。
破匈奴。推荐。爱诗词网。(节自《廉颇蔺相如列传》)李牧者,赵之北边良将也。常居代、雁门①,备匈奴。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输入莫府,为士卒费②。日击数牛飨士,习射骑,谨烽火③,多间谍,厚遇战士。为约曰:“匈奴即入盗,急入收保,有敢捕虏者,斩④!”匈奴每人,烽火谨,辄入收保,不敢战。如是数岁,亦不亡失⑤。然匈奴以李牧为怯,虽赵边兵亦以为吾将怯。赵王让李牧⑥,李牧如故。赵王怒,召之,使他人代将。岁余,匈奴每来,出战。出战,数不利,失亡多,边不得田畜⑦。复请李牧,牧杜门不出⑧,固称疾。赵王乃复强起使将兵,牧曰:“王必用臣,臣如前,乃敢奉令。”王许之。李牧至,如故约。匈奴数岁无所得,终以为怯。边士日得赏赐而不用,皆愿一战。于是乃具选车得千三百乘,选骑得万三千匹,百金之士五万人,彀者十万人,悉勒习战⑨。大纵畜牧,人民满野。匈奴小入,佯北不胜⑩,以数千人委之。单于闻之,大率众来入,李牧多为奇陈(11),张左右翼击之,大破杀匈奴十余万骑。灭襜褴,破东胡,降林胡(12),单于奔走。其后十余岁,匈奴不敢近赵边城。【译文】李牧是赵国北部边防的优秀将领,经常驻防在代和雁门两郡,以防备匈奴入侵。并因实际需要,可以自行任命地方和军中官吏,所收得的租税都纳入李牧军中的办事机构,作为养兵的经费。每天宰杀好几头牛供给军士食用,军士们练习射击、骑马,小心把守着警报台,多多地派遣侦察敌情的人员,优厚地对待战斗人员。发出约束命令:“匈奴一旦侵入边境来抢夺,我们应立即把人马物资收拾起来,退入堡垒中固守。如有人胆敢去捕捉匈奴就处斩。”每当匈奴侵入,烽火台就报警,全部人马都迅即进入堡垒,不敢出战。这样过了好几年,军队也没有什么损失。然而,匈奴认为李牧胆怯,即便是赵国守边的官兵也认为我们的将帅太胆小了。赵王责怪李牧不出兵应战,李牧依然如故。赵王很气愤,将李牧召回,用其他人代替为将。之后一年多,每次匈奴来犯,都出兵与匈奴作战。出兵应战,屡次战败,伤亡损失很多,使得赵国的边民不能耕田放牧。于是,赵王又请李牧做边将,李牧闭门不出,坚持说自己有病。赵王便强行派遣李牧带兵守边,李牧说:“大王你必定要用我,那就要允许我像以前那样做,才能接受你的命令。”赵王允许了他的要求。李牧到了边关,像从前一样约束官兵。好几年来,匈奴都没有从赵国得到什么,始终认为李牧胆怯。守边将士得到许多赏赐而不使用他们,他们都愿意为国一战。于是,李牧便为作战,挑选出合格的战车一千三百辆;挑选出合格的骑兵一万三千人;挑选出曾获过百金之赏的勇士五万名;能拉硬弓的善射之兵十万名,并把这些入选的人、马、车辆全部组织起来,进行作战训练。然后,在边境大肆放牧,放牧的百姓遍布边境的田野。匈奴人用少量的人马侵入抢劫,李牧假装打不赢而败走,并把几千人丢给匈奴。匈奴的君主听到这一消息后,便大举领兵来入侵赵的边境。李牧多用奇特的战阵,向敌左右两面包抄攻击,大败匈奴,杀死匈奴十多万骑兵。灭掉了襜褴族,打败了东胡族,降服了林胡族,单于败逃远奔。在这之后的十多年里,匈奴不敢靠近赵国的边境城邑。【鉴赏】本文记叙了赵国良将李牧保卫边疆,大破匈奴的战绩。歌颂了李牧不急功,不近利,不逞匹夫之勇,不计个人得失,甚至不惜触怒赵王而罢将丢官,一切以战事为重,一切以护边为重的爱国精神。塑造了貌似“不敢战”,实则英勇善战,貌似“怯弱”,实则大智大勇,匈奴“小入”则“佯北不胜”,匈奴“大人”则“大破大胜”,善为奇谋,独具风采的良将形象。通篇用“赋”的手法,轻描淡写,平实道来,然淡中有浓,平中有奇。平实的陈述与李牧“大破杀匈奴十余万骑”,灭襜褴,破东胡,降林胡,单于奔走,“其后十余岁,匈奴不敢近赵边城”的丰功伟绩,形成强烈的反差,鲜明地托出一代良将的形象,可谓以平凡显神奇,以淡泊寄至味。文章还采用欲扬先抑的手法。先写李牧“不敢战”,匈奴“以李牧为怯”;赵边兵“亦以为吾将怯”;赵王也因此责备李牧,并“使他人代将”。一抑再抑,李牧之“无能”似乎已登峰造极。但结果是,代他为将之人,以匹夫之勇“出战”,“出战,数不利,失亡多,边不得田畜。”这与李牧原来守边时的“数岁,亦不亡失”形成鲜明对比,反衬李牧以“不战”为战的策略的英明,这是一扬。最后,赵王不得不再请李牧“将兵”,李牧仍按“如前”之“故约”带兵,抗击匈奴。果然,“匈奴数岁无所得”,这是二扬。最后,李牧训练精兵,布杀阵,诱敌深入,待匈奴“大率众来入”之时,“大破杀匈奴十余万骑”,“其后十余岁,匈奴不敢近赵边城。”这是三扬。这种以“怯”写勇,以“抑”写“扬”,以“不敢战”写“大破之”的手法,使李牧的形象特别突出,独具异采。同时,以李牧的赫赫战功说明他不是真“怯”,而是一种麻痹敌人的奇谋,有力地呼应了开篇的“李牧者,赵之北边良将也”,使文章首尾完整,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