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朗读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语出唐·杜甫《望岳》。诗曰:“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会当:应当,定要,含有将要怎样的语气。凌:登临,登上。一作“临”。绝顶:山的顶端。览:看,这里是“俯视”的意思。《孟子·尽心上》:“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扬子法言·吾子篇》:“升东岳而知众山之逦迤也,况介丘乎。”这两句诗的意思是:我一定要登上那高山极顶,纵目天下,四周的群山都要显得矮小了。写出了泰山的巍然高耸,超拔群峰的气势,也表达出诗人的雄心壮志。后人不仅游泰山或其他名山时常引用这两句诗来抒发豪情,而且通过深广的联想,也常借以比喻自己或他人的事业将来会攀上高峰,超越前人或同辈,或用来说明站得高看得远的道理。

例如

①我们终于登上了天都!爬上绝顶石崮,正逢万里无云,举目四望,卅六峰尽收眼底,正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诗意的写照!(摘自陈昌本《海马的后代》)

②登高远望,极目苍天舒,“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而回首历史长河,更是别有一番风趣。(摘自王凤麟《特大暴雨前云系模型》)

③诗云:“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只有站到高处,胸怀全局,才能将山与山、河与河的界限打破,才能获得内在的整体性,题材的超越性。(摘自雷达《关于短篇创作的活力的思考》)

④“会当凌绝顶”,无疑是敲响在泰山绝顶上的洪钟大吕,是蔑视一切困难之抱负、雄心的豪情礼赞。(摘自付秀宏《诗圣的泰山》)

⑤“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办公室工作既要站得高、看得远、想得深,又要尊重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寻求政务工作的新突破。(摘自唐明生《办公室工作面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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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许地山《落花生》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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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出处】唐·李白《客中行/客中作》。【意思】只要主人能让我欢饮而醉,我便会忘记身在他乡了。但使:只要。客:指作者。【用法例释】一、用以形容在外受到热情接待,生活舒适愉快以至不觉得身在他乡或乐不思蜀。[例]茹克洛夫斯基为中国朋友悉心张罗,确实使我们如坐春风,如饮醍醐。“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诚哉是语也。(梅汝恺《梦回波兰》)二、用以形容只要能享乐,便不顾其他。[例]在酒席台上,大家总是习惯说这样的话:来来来,干干干。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及时行乐,一醉方休。人生能有几回醉,有酒不饮奈明何!但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中跃《猴子观海》)【鉴赏1】兰陵:今山东枣庄市。只要主人能使客人喝得醉醺醺的,他又怎会知道自己是出外作客,还是身在他乡呢?他乡作客,主人殷勤招待,盛情感人;在一片畅饮的欢笑声中,一时间竟忘记了沦落天涯的沉重乡愁。这两句诗是感谢主人的深情厚意,而飘泊游子的伤痛却依然存在。【鉴赏2】兰陵:地名,今山东枣庄市。郁金香:一种香草,古人以之浸酒,酒浸后呈金黄色。琥珀:一种树脂化石,色泽晶莹,呈赤黄色。诗写做客兰陵,主人以美酒款待。经过郁金香浸制的美酒,香醇而色泽金黄,盛在晶洁的玉碗中,如琥珀般光艳。只要主人盛情使客人酣醉,他又怎知自己是在外做客、身在异乡呢?游子的乡愁,一切的失意,都在这醉中消解,唯余深深的情谊和放达的情怀。【全诗】《客中行/客中作》.[唐].李白.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注释】客中作:在旅途中写的诗。兰陵:今山东枣庄。郁(yù)金香:一种百合科香草。可用来浸酒,浸后酒呈金黄色。琥珀(hǔpò):一种色泽美丽晶莹的树脂化石。【赏析1】首二句点明作客之地在兰陵。著名的兰陵美酒是用郁金香加工浸制,具有浓郁的香味,用玉碗盛这种酒,显现着琥珀般的光艳。诗人的愉悦兴奋之情通过对兰陵美酒的称赞充分地流露出来,一扫作客他乡的凄楚情绪。后两句内容上与前两句紧密相连,思乡之情被美酒冲淡了,虽身在客中,但已乐不思蜀,乐而不觉是他乡。一般说,羁旅诗总要带羁旅愁,而李白这首诗却洋溢着大丈夫四海为家积极振奋的乐观情绪,充分表现出李白豪放不羁的个性。这首诗是李白入京前的作品,当时社会财阜物美,非常繁荣,李白又重友情、嗜美酒、好游历,精神昂扬振奋,所以祖国山川景物在他心中充满美感,诗中也反映出盛唐的时代风气。【赏析2】这首诗大约写于开元末年。开元28年(740年)李白移家东鲁,居任城(今济宁)。此时直至应诏赴京前,诗人大部分时间是在东鲁各地漫游。此当是诗人游兰陵(今枣庄)客中所作。题一为《客中行》。诗的头两句写美酒,后两句写忘乡。“兰陵美酒郁金香”句,点出作客地点在兰陵,所饮之酒是用郁金香的香草泡制过的美酒。这种经香草浸制过的美酒,色泽金黄,异常好看。“玉碗盛来琥珀光”是写酒的颜色。“琥珀”是一种树脂化石,色蜡黄或赤褐,这是说盛在玉碗中的美酒其光艳如琥珀。“郁金香”、“琥珀”不但是写酒之美色的,也给全诗涂抹上一层眩人眼目的金黄,带来了诗的色彩美。对酒香、酒色的描绘中,潜语很不少:既表现了主人的盛情,也表现了诗人爱酒成癖和对主人的感谢之情,而更重要的是这两句诗暗写了忘乡:酒这么好,主人如此盛情,这真如到了家里一样,让人不知他乡何处。这就为引出三、四两句的忘乡之笔设下了伏线。“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这是明写忘乡了。意思是说:只要主人能使客醉如酩酊,使他不知何处是他乡,以为这里是故乡,这就极好。这两句诗写出了诗人对主人的称道之意,对酒宴的迷醉和流连忘返之情。当然,这两句诗还有一层更深的意思在:我们从中也能看出诗人的隐忧。他的“济苍生”、“净胡沙”之志,直至此时仍是空中楼阁沙上塔,并没有变为现实。他只好以酒浇愁,乐以忘忧了。这首诗字面上是写一个“乐”字,其实是写了一个“忘”字,并不仅仅是忘情、忘乡,更重要的是忘忧。忧而至于须忘,可见诗人之忧有多么深,多么重,以致诗人乐于把它忘掉了。这首诗表明诗人写诗的技巧已到了纯熟自如,出神入化的境地。“郁金香”、“玉碗”、“琥珀”,不但使全诗增加了一种金光如灿的色彩美,也让人领略了一种珠光宝气、觥筹交错、酒色满眼、酒香满室的艺术氛围,仅七字,就产生了如此惊人的艺术效果,这种高超的艺术表现力古今文坛,实不多见。这首诗展示了诗人写作风格另一个光耀的侧面:浓艳如抹,光色四射的华美风格。这一风格所达到的成就也值得认真研究。此诗另一重要技巧是参差与错落。景中有情,景后托情;先暗写,后明写。在短短的四句中形成了色彩的错落(头两句浓艳,后两句淡泊)、感情的错落(头两句抑制,后两句突放)、笔法的错落(头两句暗写,后两句明写),可见诗人手笔的圆熟。读了这首诗,会觉得诗写得美,美在哪里,其实就是美在它的参差与错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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